《湖南省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是湖南省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湖南省政府
《湖南省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是湖南省施行的辦法。
《湖南省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是湖南省施行的辦法。湖南省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完善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規範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以下簡稱招拍掛)出讓行為,維護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
第四條礦業權的出讓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根據《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辦法規定的許可權,採取批准申請、招標、拍賣等方式進行。出讓...
第二章礦業權價款的收繳 第四條全面實行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出讓新的礦業權,除國家規定可以協定出讓的以外,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出讓。以協定方式出讓礦業權的,其繳納的價款不得低於類似條件下的市場價;以競爭方式出讓礦業權...
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活動,按照頒發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的法定許可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是指主管部門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
出讓人是指出讓礦業權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受讓人是指符合探礦權、採礦權申請條件或者受讓條件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以招標方式出讓的,參與投標各方為投標人;以拍賣和掛牌方式出讓的,參與競拍和競買各方均為競買人;出讓人按...
依據礦產資源法律法規,按照《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的要求,為了進一步規範礦業權出讓管理,現就完善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的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分類出讓 按照頒發勘查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發起方包括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招標人、採購人、出讓人、轉讓人、委託人等,項目回響方包括投標人、報價方、供應商、受讓人、競買人等,中介機構包括交易代理機構、拍賣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
第七條 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競爭方式出讓礦業權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按招標、拍賣、掛牌的結果確定。第八條 通過協定方式出讓礦業權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按照評估價值、市場基準價就高確定。市場基準價由地方礦產資源主管部門參照類似市場條件...
本辦法所稱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單位(以下簡稱交易項目單位)是指招標人、採購人、出讓人、轉讓人和出資人等部門或單位;公共資源交易回響人(以下簡稱交易回響人)是指工程建設承包商、政府採購供應商、土地(礦產)資源競買人、產權交易競買...
國有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必須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第五條 國土資源儲備資金全額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根據資金性質納入基金預算和一般公共預算。第六條 各地土地儲備總體規模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
1、嚴格礦業權出讓和審批管理。砂石土礦必須達到“淨礦”出讓條件才能申請出讓,延續、變更、註銷登記必須依法依規審核申請條件和資料後方可呈報。礦業權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牽頭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單位:各縣市...
2009年12月31日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探礦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探礦權的轉讓做了進一步的補充規定:以申請在先、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探礦權,探礦權人申請探礦權轉讓的,應持有探礦權滿2年,或持有探礦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精神,堅決遏制礦業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必須堅持依法依規採取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競爭方式公開出讓礦業權的原則,從嚴控制協定出讓範圍,嚴格執行礦業權協定出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試行)、《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廣東省土地...
第一條 為規範礦業權出讓和轉讓行為,最佳化礦產資源市場配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和《安徽省礦業權出...
參加資源整合和兼併重組的礦山企業,按本辦法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的,由原“價款”徵收機關負責徵收出讓收益。第七條 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競爭方式出讓礦業權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按招標、拍賣、掛牌的結果確定。第八條 通過協定方式出讓...
(三)砂石經營權。全面整治河道采砂行為,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出租砂石經營權。(四)排污權。嚴格執行《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印發〈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收入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資源交易,是指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國有企業以項目業主身份,對涉及自然性、資產性、社會性和行政性的資源的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競爭性談判、磋商、詢價、單一來源採購...
《關於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由自然資源部發布,指出,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除協定出讓等特殊情形外,其他礦業權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競爭出讓,按照《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規〔2023〕1號)執行。在礦業...
對違法獲得的探礦權採礦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一律不予辦證。因此,其造成的一切後果只能自負 出讓方式 批准申請出讓礦業權 協定出讓礦業權 招標出讓礦業權 拍賣出讓礦業權 掛牌出讓礦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淳安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
全面實行礦業權有償取得和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除協定出讓等特殊情形外,對其他礦業權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積極探索自然資源大數據和原始資料的有償使用(牽頭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
國土資源部關於停止執行《關於印發〈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五十五條規定的通知 (2014年7月16日)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2003年6月11日)關於進一步規範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2006年1月24日)礦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