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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畫(2021-2025年)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21〕30號),全面提高婦幼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鞏固強化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最佳化生育政策,維護婦女兒童健康權益,自2022年起在全省組織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畫,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入落實《湖南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湘婦兒工委字〔2021〕1號)和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死亡個案報告、約談通報等母嬰安全制度為主線,聚焦服務質量提升、專科能力提升和民眾滿意度提升,持續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醫療保健機構服務能力,預防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
二、行動目標
促進母嬰安全高質量發展,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到2025年,全省孕產婦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和新生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12/10萬、6‰、5‰和3‰以下,為實現《健康湖南行動(2020-2030年)》和《湖南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婦幼健康主要目標奠定堅實基礎。進一步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體系,為婦女兒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溫馨的高質量婦幼健康服務,讓人民民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健康更有保障。
三、行動範圍
全省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助產機構”),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等。
四、行動內容
(一)妊娠風險防範水平提升
1.強化風險防範意識。針對生育服務鏈條的各環節,制訂健康教育工作計畫,開發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材料,撰寫科普文章,製作科普圖畫,拍攝科普視頻。依託孕婦學校、生育諮詢門診、微信公眾號、微博、短視頻等平台,將線下和線上教育相結合,普及孕育健康知識,提升健康素養,強化孕產婦“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三級和二級助產機構新媒體平台每年發布科普作品分別不少於50篇和30篇,單篇科普作品平均閱讀量分別不少於10000和6000人次。
2.落實妊娠風險評估。嚴格落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範》(國衛辦婦幼發〔2017〕35號)要求,規範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注重多學科聯合動態評估和管理,強化產後風險評估。規範有序開展產前篩查與產前診斷,嚴格落實愛滋病、梅毒和B肝母嬰傳播綜合防控措施,及時發現和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防範不良妊娠結局。對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繼續妊娠的孕婦,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鼓勵使用信息系統對孕產婦進行分級分類管理。
(二)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提升
3.嚴格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規範妊娠危險因素篩查,識別高危孕產婦,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高危孕產婦嚴格實行專案管理,並明確由產科高年資醫師負責管理,引導有序集中就診,保證專人專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管、集中救治、及時轉診,確保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報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4.改善救治薄弱環節。針對產後出血、新生兒窒息等常見危重症,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急救演練,緊急剖宮產自決定手術至胎兒娩出時間(DDI)控制在30分鐘以內並逐步縮短。每半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多科室聯席會議,完善搶救流程與規範,進一步明確相關科室和人員職責任務,強化急救設備、藥品、孕產婦用血、轉運等保障機制。規範開展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評審,開展從早孕建檔到產後隨訪的全程分析,梳理各環節存在的管理、技術問題,不斷完善診療方案和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下的孕產婦和兒童急診就診、孕產婦臨產、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等保障工作。
5.完善救治協調機制。各級助產機構應進一步強化產科安全管理辦公室職責,由分管院長具體負責,完善院內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會診、轉診制度及協作機制,建立院內多學科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小組,鼓勵新生兒科醫生進產房。建立完善危重孕產婦救治醫患溝通機制,救治搶救期間,醫療組應當指定1名產科醫師負責與患者家屬做好溝通。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應按照《湖南省衛生健康委關於加強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的通知》(湘衛婦幼發〔2018〕3號)要求,加快推進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並建立每四年一覆核評估的動態管理機制;在持續提升救治能力的基礎上,按照《湖南省危重孕產婦救治與轉診工作方案》(湘衛婦幼發〔2016〕9號)要求,狠抓劃片分區責任落實,加強對下級醫療保健機構的質控和指導,建立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會診轉診機制,進一步暢通危急重症轉診綠色通道,切實保障孕產婦和新生兒安全。省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要充分依託湖南省“雲上婦幼”遠程醫療平台,對責任片區內的助產機構開展遠程培訓、遠程指導、遠程會診等工作。
(三)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6.完善質量管理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執業,醫療衛生機構及醫護人員實施助產技術應依法取得相應資質。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令第10號),產科、兒科應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每年開展不少於2次醫療質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重點強化三級查房制度、術前討論制度、危急重症患者搶救制度等。健全產科質控制度,依託省、市、縣級產科質量控制中心,加強對轄區各級助產機構的產科質量管理,提升服務質量。
7.嚴格醫療安全管理。強化產科探視管理,完善新生兒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嚴格落實傳染病預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強門急診、產科病房、產房、新生兒及兒科病房、檢驗、影像等重點科室、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管理,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手衛生和醫院感染監測等規定。健全感染預防控制風險排查制度,定期開展風險排查,堵住風險漏洞。
8.落實質量改進措施。嚴格遵守產科專業診療指南及技術操作規範,針對手術室、產房、新生兒病房等重點部門,圍繞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每月開展自我評估與分析,持續落實質量改進措施。全面開展產房分娩安全核查,規範填寫核查表,並作為醫療文書納入病歷管理,降低產房醫療差錯及安全不良事件發生率。
9.加強數據分析套用。強化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日報告、周分析、月通報、實時評審、重點約談”質控機制。各級助產機構、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應定期報送母嬰安全相關數據,發生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後第一時間報送所在地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並由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評審有關規定組織專家評審。完善院內產科質控指標體系和數據收集,通過數據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採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
(四)婦幼專科服務能力提升
10.開展產科門診規範化建設。按照助產機構產科門診規範化建設要求,以落實母嬰安全保障制度為重點,建設規範化的產科門診,有效提升孕產期保健、高危妊娠管理、孕期健康教育等服務能力,為轄區孕產婦提供優質、高效、安全的健康服務。
11.加強重點專科建設。開展孕產多學科協作診療試點和產科亞專科建設試點,提升產科臨床診療水平,鼓勵建立省、市、縣三級婦幼專科聯盟。綜合醫院著力加強妊娠合併症處置、危重孕產婦多學科聯合救治;分娩量較大的婦幼保健院、婦產醫院著力加強產科亞專科、新生兒科建設,逐步建立產科重點專病醫療組。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孕期保健能力建設,提升孕產婦健康管理能力。
12.加強特色專科建設。加強婦幼保健特色專科建設工作,支持各級助產機構、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創建國家級和省級婦幼保健特色專科,促進預防保健與臨床醫療融合發展。鼓勵婦幼保健特色專科建設單位及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安排專項經費予以支持。
13.推廣中醫藥服務。婦產科、兒科要積極套用中醫藥適宜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婦女兒童預防保健和疾病診療中的獨特作用。貫徹落實《湖南省衛生健康委湖南省中醫藥局關於印發湖南省促進“中西醫協同”發展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湘衛函〔2021〕222號),積極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和方法,建立中西醫協作診療制度。所有三級助產機構應設定中醫藥臨床科室和中藥房,70%以上的二級助產機構應設定中醫藥臨床科室。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全面開展中醫藥服務,做優做強中醫婦科、中醫兒科等專科,逐步提高門診中醫藥服務占比,鼓勵有條件的婦幼保健院營養餐廳提供藥膳、營養餐等服務,三級和二級婦幼保健院開展中醫藥專科服務的比例達到100%和70%。
14.加強人才隊伍和科研能力建設。保障產科和兒科醫師、助產士和護士每年至少參加1次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以臨床套用為導向,加強科學研究和臨床轉化,加快推進適宜技術推廣套用。婦幼保健機構要穩步提高配套科研經費占機構總經費支出的比例,鼓勵有條件的三級婦幼保健院加強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設。
15.完善婦幼健康服務信息化。積極構建“網際網路+婦幼健康”信息化服務模式,三級和二級婦幼保健院的電子病歷系統套用水平分別達到四級和三級以上。依託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推動《出生醫學證明》證照電子化,利用身份認證信息系統和人臉識別技術,推動出生醫學證明“刷臉識別、線上核驗、機構審核、預約取證”。依託湖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實現各級助產機構信息系統與婦幼健康信息系統信息聯通,共享互通,逐步實現與國家和公安、民政、婦聯等多部門數據的資源共享。
(五)民眾就診分娩滿意度提升
16.最佳化診療資源配置。科學評估機構承接能力,精準測算民眾就醫需求,按照開放床位和配置標準,足額配備醫護人員和設施設備,確保服務資源與服務量相匹配。疫情期間鼓勵適當調整延長產科、超聲等科室門診時間,有條件的機構可探索開設周末門診、假日門診、夜間門診,減輕集中接診壓力。合理設定門診候診區域,充分利用各類就診系統、叫號系統、檢查預約系統分流患者,嚴格落實“一人一診一室”,保障有序就診。
17.完善便民利民服務。最佳化產科診室布局和服務流程,集中產科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採血、尿檢、繳費等環節,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全面預約診療,三級助產機構產科預約診療率≥70%、產前檢查複診預約率≥90%;二級助產機構產科預約診療率≥50%、產前檢查複診預約率≥70%。在保障危重孕產婦救治的前提下,推廣預約住院分娩。推進孕產期全程預約診療,引導孕產婦在助產機構建檔時確定主管責任醫師,鼓勵由1名產科醫師或1個產科醫療組為未轉診轉院的孕產婦提供全程系統保健服務。
18.促進安全舒適分娩。營造溫馨、舒適的產房環境,提供以產婦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務。規範開展專業陪伴分娩等非藥物鎮痛服務,鼓勵開展藥物鎮痛分娩服務,有條件的助產機構可開展家屬陪伴分娩。加強高品質、普惠性產科床位設定,鼓勵有條件的助產機構產科病房以單人間和雙人間為主,切實改善產科住院條件,提升民眾幸福感和滿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畫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與衛生健康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省方案要求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壓實工作責任。省衛生健康委將切實強化轄區督查指導,定期了解全省工作進展。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也要督促轄區相關醫療衛生機構認真落實母嬰安全保障措施。
(二)推進區域協調。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建立完善母嬰安全保障協調工作機制,細化工作任務,建立助產機構、救治中心和血站聯動機制,強化轉運、救治、用血等重點環節保障。要加強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開展救治中心評估,健全分級負責、上下聯動、應對有序、運轉高效的急救、會診、轉診網路。要組建多學科專家組成的區域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專家組,指導參與轄區常見和嚴重妊娠併發症、合併症的預防與醫療救治工作。省衛生健康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路建設運行情況進行評估。
(三)強化業務指導。省衛生健康委將依託省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開展區域危重孕產婦救治指導工作,並支持省婦幼保健院實施省域婦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動,加快推進“雲上婦幼”平台建設,廣泛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會診轉診。加快建立助產技術、產科超聲等考核培訓體系,開展助產技術隨機抽查。對母嬰安全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重點機構給予針對性指導,對任務措施不落實、工作嚴重滑坡的地區和機構進行約談和通報。
(四)建設友好醫院。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轄區助產機構開展母嬰友好醫院建設(《湖南省母嬰友好醫院建設標準(試行)》見附屬檔案),推動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畫落到實處。每年12月,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轄區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畫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並將總結評估報告和母嬰友好醫院推薦名單及相關支撐材料逐級報送至省衛生健康委。省衛生健康委將採取資料評審、現場核查等方式,擇優確定一批母嬰友好醫院。
(五)注重示範引領。省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要不斷加強內涵建設,充分發揮龍頭和表率作用。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深入挖掘、樹立先進典型,加強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畫的宣傳,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宣傳典型機構、人員和事例,營造良好輿論範圍。要積極宣傳紮根基層、情系民眾的一線醫護人員,增強醫護人員職業榮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