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Hubei Provincial Flood Control and Drought Relief Headquarters),簡稱“省防指”,是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省防指辦公室(簡稱省防辦)設在湖北省應急管理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 外文名:Hubei Provincial Flood Control and Drought Relief Headquarters
  • 主要職責:防汛抗旱
  • 機構屬性:議事協調機構 
  • 現任領導:王蒙徽、王忠林 
機構概況,工作原則,主要職責,省防指,省防辦,組織機構,成員單位,單位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概況

  • 省級
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是省委、省政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
  • 縣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有關部門和單位、當地駐軍和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組成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由同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簡稱防辦)承擔。
鄉鎮政府(街道辦)要明確承擔防汛抗旱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在縣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鄉鎮(街道辦)黨委、政府領導下,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做好本地區防汛抗旱工作。
  • 其他
其他有防汛抗旱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設立指揮機構,在本級或屬地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工作原則

一、堅持人民至上,以人為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將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第一位並落到實處。落實“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防災減災救災理念,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穩定。
二、堅持統一指揮,分級分類負責。實行各級黨委領導下的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以屬地管理為主,全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類管理、條塊結合的應急體系。各部門和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堅持政府主導,軍地協作。堅持在政府的主導下,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專業隊伍為主力軍,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公眾參與、軍民聯防、警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的防汛抗旱應急工作格局。
四、堅持科學應對,高效處置。堅持全面監測、精準預判、及時預警、快速回響,科學調度、最佳化配置、高效應對。

主要職責

省防指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牽頭抓總作用,安排部署全年防汛抗旱工作;研究制定全省防汛抗旱的政策、規章和制度,依法組織制定重要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應急水量調度方案和主要分蓄洪區運用預案等,組織開展防汛抗旱檢查,監督落實全省各級防汛抗旱責任人,及時掌握全省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防汛抗洪及抗旱減災措施,負責全省防汛抗旱調度的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指揮決策和指導監督重大水旱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指導監督防汛抗旱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

省防辦

承擔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全省有關防汛抗旱的方針政策並貫徹實施;組織編制省防汛抗旱、防禦颱風災害、抗旱應急預案和主要江河湖庫的防洪預案、分蓄洪區運用預案,並監督實施;掌握全省防汛抗旱動態、水旱災情,組織、指導防汛抗旱新聞報導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江河防汛及應急演練工作;督導有關防汛指揮機構清除江河湖庫和分蓄洪區範圍內行洪障礙;負責編制中央、省應急防汛抗旱經費的分配計畫,省防汛抗旱物資儲備、調配和管理;組織汛期防汛值班及會商,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負責與各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協調、聯絡工作,傳達並監督落實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指令和要求;組織協調全省水旱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組織核查災情並統一發布;組織協調災區救災和受災民眾的生活救助。

組織機構

成員單位

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應急管理廳、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省供銷合作總社、省氣象局、中國民用航空湖北安全監督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湖北清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長江海事局、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省消防救援總隊、中國安能集團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機動支隊四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中部戰區陸軍舟橋第三十二旅、武警第二機動總隊交通第二支隊等單位軍事主官。

單位職責

中國人民解放軍湖北省軍區:根據上級命令和指示,按照省防指統一部署,負責組織指揮軍隊和武警部隊參加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十堰市神農架林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湖北省總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實施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行動。
中共湖北省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做好防汛抗旱宣傳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協助宜昌市、恩施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指導防汛抗旱規劃和建設工作,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防汛抗旱設施建設、重點工程除險加固、水毀工程修復計畫,協調防汛抗旱電力調配。協助黃石市鹹寧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教育廳:負責指導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防汛抗旱及其宣傳教育工作,做好教育系統防汛救災、應急演練、溝通協調及信息報送等有關工作。協助宜昌市、恩施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協助徵調防汛抗旱應急物資,協調組織有關工業產品應急生產。協助黃岡市、鄂州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公安廳:負責維護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交通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協助組織民眾從危險地區安全轉移;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保障防汛指揮和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協助孝感市隨州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民政廳:負責指導市、縣民政部門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增強村(居)民委員會應急能力;指導慈善組織依法開展慈善救災捐贈活動;指導事發地民政部門做好因災死亡人員遺體處置工作。協助襄陽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財政廳: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爭取中央資金支持,統籌做好中央和省級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市縣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協助荊州市荊門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指導、協調事業單位防汛抗旱人才隊伍建設、考核獎懲工作。協助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工作;參與洪水引發的次生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現場指揮並提供相關技術支撐。協助十堰市、神農架林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及時發布水質監測預警信息,參與生態調水應急處置。協助襄陽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城市排水、內澇防治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保全工作。協助黃石市、鹹寧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負責防汛抗旱物資、設備運輸和交通保障,組織、指導、協調做好公路、水運等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協助武漢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水利廳: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等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及時調查、整理和報告農業旱、澇災情信息;督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救災、生產恢復和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導災區調整農業結構、推廣套用節水農業技術。協助孝感市、隨州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商務廳:負責加強對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測工作,參與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物資的市場供應工作。協助武漢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負責指導、協調旅遊行業防汛抗旱救災工作,指導、協調旅遊景區洪澇災情預警、應急演練、防災減災和人員安全保障工作。協助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血吸蟲疫區人畜防治、飲用水安全監測和醫療救治工作;組織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轉送、醫療救護以及急需藥品和醫療物資的緊急調配等工作;及時向省防指提供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並組織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赴災區開展工作。協助十堰市、神農架林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省屬企業的防洪安全工作;指導督促省屬企業建立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和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協助黃岡市、鄂州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供銷合作總社:負責相關防汛抗旱物資組織籌備工作。協助武漢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和預報預測工作以及氣象災害形勢分析和評估;負責提供氣象乾旱監測信息;從氣象角度對汛情、旱情形勢作出分析和預測,及時發布預報預警,參與防汛抗旱會商研判,參與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汛期及時對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作出滾動預報,並向省防指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氣象信息;抗旱期間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協助荊州市、荊門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中國民用航空湖北安全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各民用機場及設施的防洪安全;協調運力,保障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員、物資及設備的運輸工作;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為緊急搶險和危險地區人員救助及時提供所需航空運輸保障。協助十堰市、神農架林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郵政管理局:負責督導郵政企業做好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郵政通信保障工作以及分蓄洪區分洪後郵政通信保障恢復工作。協助襄陽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省內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汛抗旱通信保障工作,協助做好分蓄洪區分洪後通信恢復工作。根據汛情需要,必要時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助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負責協調、安排所轄水電站的運行方式,對省防指防洪調度命令進行具體實施;負責電力建設工程和電力設施的防洪安全監督管理;保障防汛抗旱應急工作、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的電力供應。協助孝感市、隨州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負責防汛抗旱燃料供應工作。協助黃岡市、鄂州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清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清江水布埡、隔河岩水庫與長江幹流洪水錯峰調度命令的實施工作,負責清江下游高壩洲水庫的調度。協助宜昌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長江海事局:負責長江幹線湖北段汛期水上通航安全保障工作,指導或具體實施船舶防抗颱風、水上搜尋救助工作。協助黃石市、鹹寧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組織所屬轄區鐵路防洪保全工程建設和維護;對所轄鐵路工程及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進行管理;責成建設單位清除鐵路建設中的礙洪設施;組織開展鐵路系統防洪搶險工作;組織運力運送防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員、物資及設備。協助荊州市、荊門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根據省防指統一部署,組織指揮全省消防救援隊伍參與防汛抗洪搶險救援行動。協助十堰市、神農架林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中部戰區陸軍舟橋第三十二旅、武警第二機動總隊交通第二支隊、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機動支隊四大隊:根據省防指統一部署,承擔防汛抗旱的應急演練和搶險救援工作。
中國安能集團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負責國家防災減災重要項目建設以及應急救援任務,根據省防指統一部署,承擔防汛抗旱的應急演練和搶險救援工作。
註:以上省防指成員單位職責及協管區域如有變化,以當年省防指檔案為準。

現任領導

中共湖北省委書記、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王蒙徽
中共湖北省委副書記,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長,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王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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