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關於印發湖北省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關於印發湖北省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是湖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關於印發湖北省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湖北省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5年7月11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29號)和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新時期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在放權上求實效,在監管上求創新,在服務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方面邁出堅實步伐。統籌推進行政審批、投資審批、職業資格、收費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衛體等領域改革,著力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明確目標任務,落實主體責任,攻堅克難,整體聯動,為企業鬆綁減負,為創業創新清障搭台,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培育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及時銜接落實好國務院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和深入論證的基礎上,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級審批事項,進一步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對省政府工作部門保留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除確需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或依法轉為行政許可的事項外一律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嚴格落實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的有關法規、檔案要求,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公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和相關中介機構清單,逐步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市場體系。完成省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編制和公開工作,組織編制市級、縣級通用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研究制定規範省政府工作部門證照管理工作方案,對增加企業負擔的證照進行清理規範。全面推進行政審批績效考評,重點對取消、下放和保留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估。
(二)深入推進投資審批改革。修訂出台《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湖北省2015年本)》,進一步取消核准事項,下放核准許可權,最佳化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按照國家制定和公開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及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研究制定我省貫徹落實意見。制定並公開行政審批所涉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要求,完善湖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和服務信息系統,強化線上監管功能,推進落實企業投資項目網上並聯核准制度,加快建設覆蓋全省、信息共享的投資項目聯合審批辦事大廳,促進有關部門間橫向聯通、省直與市縣縱向貫通,實現“制度+技術”的有效監管。
(三)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開展全省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活動,進一步清理和取消職業資格許可認定,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完成減少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各項任務。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做好取消本地區、本部門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工作。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建立我省職業資格目錄。加強對職業資格實施的監管,進一步細化職業資格考試、職業技能鑑定等工作管理規定,著力解決“掛證”、“助考”、“考培掛鈎”等問題。
(四)深入推進收費清理改革。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越權設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一律停止執行。清理規範按規定許可權設立的收費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政策效應不明顯、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對收費超過服務成本,以及有較大收支結餘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徵收標準。清理規範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凡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一律取消;不得將政府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並收費。整頓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堅決制止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會費,以及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和強制贊助捐贈等行為;嚴禁行業協會商會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清理規範後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公布省級收費目錄清單。開展收費監督檢查,查處亂收費行為。
(五)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將工商、質監、稅務分別核發證照改為由工商部門一次性核發營業執照,實行“一次申請、一口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記”。全面清理涉及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做好修改完善或廢止的有關工作。制定落實“先照後證”改革嚴格執行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意見,修訂《湖北省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湖北省工商登記前置改後置審批事項目錄》,發布《企業變更、註銷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指導目錄》。完善與“先照後證”改革相配套的管理規定,研究出台《湖北省工商登記管理辦法》。在襄陽、宜昌兩市試行外商投資委託登記試點,通過實行“縣(市、區)受理、遠程核准、就近發照”的遠程登記試點,委託縣(市、區)工商局登記初審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使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由市級工商局向縣級工商局延伸。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和規劃,建設小微企業名錄,開展小微企業跟蹤分析,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完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落實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建設。進一步推進工商登記便利化,探索實施企業名稱登記負面清單、投資(任職)資格負面提示清單,推動市縣兩級梳理編制市場主體住所禁設區域清單,推行工商登記“同城通辦”機制。在襄陽、宜昌開展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註銷登記試點。進一步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試點工作。
(六)深入推進教科文衛體領域相關改革。適應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技術日新月異的趨勢,圍繞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研究推進教科文衛體領域創新管理和服務的意見,尤其是對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既解決“門檻過高”問題,又解決“無路可走”問題,主動開拓為企業和民眾服務的新形式、新途徑,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環境。落實好教科文衛體領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檢查中途截留、變相審批、隨意新設、明減暗增等落實不到位的行為並加以整改。研究加強對教科文衛體領域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逐項檢查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是否及時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監管漏洞和銜接縫隙,對發現的問題逐項整改。對教科文衛體領域現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七)深入推進監管方式創新,著力最佳化政府服務。按照簡政放權、依法監管、公正透明、權責一致、社會共治原則,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完善監管體系,建立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發展環境,使市場和社會既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制定加強全省登記監管工作的意見,健全完善與註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年檢改年報公示、“先證後照”改“先照後證”相銜接的後續監管制度,建立新形勢下無照經營查處機制。加快建設統一的綜合監管平台,開發“協同監管信息化系統”,加強監管信息有效歸集、對接共享和開發套用,推進綜合執法和協同監管。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促進信用信息歸集、管理、共享和套用,建立信息披露和誠信檔案制度、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和黑名單制度,培育發展和規範建設信用服務市場。推進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構建跨部門執法聯動回響及失信約束機制。制定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規範,開展市場主體年報信息和即時信息情況抽查。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實行“網際網路+監管”新模式,運用大數據加強和改進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商品質量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推行隨機抽查、質量抽檢、告知承諾、舉報獎勵等辦法,暢通民眾投訴舉報渠道,充分調動社會監督力量,落實經營者首負責任,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新格局。
以創業創新需求為導向,切實提高公共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務,為人民民眾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務。搭建為市場主體服務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應,實現服務便利化、集約化、高效化。發展智慧財產權代理、法律、諮詢、培訓等服務,構建全鏈條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數據,為市場主體創業創新和開拓市場提供信息服務,適時發布市場主體分析報告。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積極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責任。加強就業指導和職業教育,做好大學生創業就業服務。制訂完善人才政策,營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環境,為市場主體提供人力資源服務。開展“品牌升級行動”,健全馳名、著名商標、地理標誌孵化機制,推行商標註冊建議書、商標管理提示書、商標運用指導書、商標保護警示書和商標工作進視窗、進企業、進商場、進園區、進鄉村等“五進”服務。推行訂單式打假,建立政企聯手打假維權機制,加大企業合法權益保護力度。建立動產抵押、股權質押、商標權質押等助企融資聯動機制,探索開展動產浮動抵押登記,推進動產抵押貸款仲裁確認工作,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題。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引入市場機制,凡是企業和社會組織有積極性、適合承擔的,通過委託、承包、採購等方式儘可能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確需政府參與的,也要更多採取政府和社會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責任,切實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消除影響民眾幹事創業的後顧之憂。
(八)進一步強化改革保障機制。各地要抓緊建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推進機制。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統一部署和要求,強化責任、積極跟進,搞好銜接、上下聯動。要堅持問題導向,積極探索,主動作為,明確改革重點,推出有力措施,切實解決本地區企業和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增強改革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湖北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要切實發揮統籌指導和督促落實作用。要加強改革進展、典型做法、意見建議的溝通交流。針對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和前瞻性、長遠性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提出對策建議。對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加大督查力度,對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促檢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動解決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配合各項改革,做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起草、修訂、審核、清理的建議和落實工作。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事項進行專家評估,客觀公正地提出意見建議。從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高度,加強理論研究,發揮決策諮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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