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樂安縣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5日
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新常態,紮實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堅持民意為先、問題導向,重點圍繞阻礙創新發展的“堵點”、影響幹事創業的“痛點”和市場監管的“盲點”,拿出硬措施,打出組合拳,在放權上求實效,在監管上求創新,在服務上求提升,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平衡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要主動適應改革發展新形勢、新任務,從重數量向提高含金量轉變,從“給民眾端菜”向“讓民眾點菜”轉變,從分頭分層級推進向縱橫聯動、協同並進轉變,從減少審批向放權、監管、服務並重轉變,統籌推進行政審批、投資審批、職業資格、收費管理、商事制度、科教文衛體等領域改革,著力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資源配置的干預,最大程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創業創新開路,為企業發展鬆綁,為擴大就業助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出一批創新監管、改進服務的新舉措,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培育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1.銜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及時銜接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繼續取消縣本級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牽頭單位:縣審改辦;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2.全面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進一步規範完善縣級行政權力清單,抓緊編制並公布縣級責任清單,對“兩個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強化制度運行監管。(牽頭單位:縣審改辦;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3.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和改進行政審批工作。嚴格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的有關法規、檔案要求,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壓縮行政審批時間,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約束自由裁量權,切實解決“審批難”問題。(牽頭單位:縣審改辦;配合單位:縣政府辦(法制辦)等部門)
4.清理規範縣級各類涉企證照。跟進市政府工作進度,適時研究出台指導規範縣政府部門證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對增加企業負擔的證照進行清理規範。(牽頭單位:縣審改辦;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5.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理規範縣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公布保留的縣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破除壟斷,規範收費,加強監管。(牽頭單位:縣審改辦;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縣民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財政局、縣政府辦(法制辦)等部門)
6.加強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檢查。結合權力清單的公布實施,對上級和縣政府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開展專項督查,及時糾正明放暗留、變相審批、弄虛作假等行為。(牽頭單位:縣審改辦;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二)深入推進投資審批改革。
1.進一步取消投資審批許可權。根據國務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投資審批許可權,按照《江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本)》,取消投資審批許可權。(牽頭單位: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編辦、縣政府辦(法制辦)等部門)
2.制定並公開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及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根據省政府制定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及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制定並公開我縣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及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牽頭單位: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3.簡化投資項目報建手續。大幅減少申報材料,壓縮前置審批環節並公開審批時限。企業投資項目只保留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兩項前置審批(重特大項目可保留環評審批作為前置條件),其他審批事項推行網上並聯審批辦理。(牽頭單位:縣發改委、縣審改辦;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4.制定《樂安縣政府核准和備案投資
項目管理
辦法》。根據國家制定的《政府核准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抓緊制定我縣的政府核准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牽頭單位: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政府辦(法制辦)、縣工信委等部門)
5.建立投資項目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創新投資管理方式,抓好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關於精簡審批事項創新投資管理方式建立協同監管機制有關檔案的貫徹落實,加快建立部門協同放權機制,落實限時辦結制度,督促縣政府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牽頭單位: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
6.推進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建設。加快全縣網上審批系統建設;依託全縣網上審批系統,推進我縣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建設,年底前實現與上級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連通。(牽頭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三)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
1.清理規範職業資格。做好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許可認定的銜接工作。組織開展我縣自行設定的職業資格清理銜接工作,糾正把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在實際執行中設定為就業準入、企業營業準入的行為。(牽頭單位:縣人社局;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2.研究建立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制度。在人社部的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框架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我縣的職業資格實行目錄清單管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設定管理,建立職業資格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牽頭單位:縣人社局;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0千伏交流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非跨境、跨省(區、市)±4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非跨境、跨省(區、市)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項目,由國務 (四)深入推進收費清理改革。
1.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工作。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45號)、《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贛財綜〔2015〕61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推進普遍性降費,激發市場活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制定出台我縣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做好我縣涉企收費專項清理工作。(牽頭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縣工信委)
2.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越權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和只收費而不提供服務的,一律停止執行。(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3.清理規範按規定許可權設立的收費。嚴格遵照中央和省收費目錄清單進行事中、事後監管。清理規範按規定許可權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超過服務成本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徵收標準。清理規範按規定許可權設立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對超過服務成本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降低徵收標準。(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4.清理規範具有強制壟斷性經營服務性收費。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一律取消;不得將政府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並收費。(牽頭單位: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編辦、縣民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5.整頓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堅決制止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會費,以及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和強制贊助捐贈等行為;嚴禁行業協會、商會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牽頭單位:縣民政局、縣商務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
6.全面清理縣直涉企收費項目。縣直各部門對本部門、本系統、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行業協會、商會及舉辦的企業的涉企收費項目開展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調整和規範收費的政策措施。(牽頭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工業園區、縣發改委、縣工信委、縣編辦、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7.編制並公布全縣收費目錄清單。編制並公布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編制並公布全縣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其中,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在縣審改辦會同有關部門公布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基礎上公布)。收費目錄清單之外的收費一律不得執行。(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8.指導和督促縣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規範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公布取消、調整和規範本地區收費基金的政策措施;公布收費目錄清單(其中,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在修訂政府定價目錄基礎上公布)。(牽頭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
9.開展收費監督檢查,查處亂收費行為。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督檢查,查處亂收費行為。(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五)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1.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於加快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有關檔案要求,在全縣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積極推進“一照一碼”改革。推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我縣商事制度改革中的有效運用。(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縣編辦、縣政府辦(法制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2.推進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對照《國務院關於印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印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府發〔2014〕9號)等檔案,對涉及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規範性檔案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嚴格執行註冊資本認繳制、企業年檢改年報等各項改革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3.落實“先照後證”改革。嚴格執行國務院公布的前置改為後置審批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和國務院決定保留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外,其他一律不得作為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推行工商註冊登記網上並聯審批改革,實現網上辦理和並聯審批。(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縣編辦)
4.推進外商投資工商註冊便利化。學習借鑑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經驗,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加快推進全縣外商投資審批體制改革,進一步簡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註冊登記程式。(牽頭單位: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5.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按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部署,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企業自願申報的基礎上,建設我縣小微企業名錄,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通過統一信用信息平台,集中展示政府部門扶持小微企業政策,實現扶持政策申請導航,小微企業享受扶持政策信息向社會公示,促進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工信委、縣人社局、人行樂安支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統計局等部門)
6.推進企業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建設。統一開發建設“樂安縣企業監管警示系統”和企業公示平台、業務平台,充分利用現有電子政務外網和全縣電子政務共享數據統一交換平台,實現各部門的數據歸集及共享套用,滿足全縣企業監管警示需要,保障數據備份與安全,實現全縣企業事中事後監管一張網。(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7.進一步放寬住所登記條件。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贛府發〔2015〕24號)精神,研究制定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措施,簡化登記手續,特別是對電商企業、信息技術企業、小微企業等加大扶持力度,推進“住改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8.開展簡易註銷試點。研究制定簡化和完善註銷流程工作方案,待國家工商總局批准同意後,開展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註銷登記試點。(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9.開展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試點工作。根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部署,積極有序推進我縣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信息化試點工作。配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實現企業登記的全程電子化,實現企業在網上辦理登記註冊,領取電子營業執照的目標。(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六)推進科教文衛體改革。
1.落實好科教文衛體領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檢查中途截留、變相審批、隨意新設、明減暗增等落實不到位的行為並加以整改。研究加強對科教文衛體領域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逐項檢查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是否及時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監管漏洞和銜接縫隙,對發現的問題逐項整改。對科教文衛體領域現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牽頭單位:協調小組科教文衛體改革組;配合單位:縣教育體育局、縣科技局、縣文廣局、縣衛計委)
2.推進教育領域改革。推進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和試驗區建設。最佳化教育布局和結構,開展深化人才培養機制改革、深化課程體系改革等工作,做好大學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牽頭單位:縣教育體育局;配合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編辦)
3.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出台《樂安縣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培育和組建縣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形成技術轉移促進新機制,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切實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創新產學研合作機制,健全協同創新體系,打造眾創空間。(牽頭單位:縣科技局;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4.推進文化市場領域改革。制定更加規範的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流程,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制和服務方式,推進文化領域地方立法進程。(牽頭單位:縣文廣局;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5.強化新聞廣電監管與服務。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發展,推進我縣報網、台網的融合。制定我縣落實新聞出版主管主辦、許可準入和年審年檢要求的實施辦法。制定允許社會資本以控股方式參與國有影視製作機構改制經營的辦法。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吸收和引進民間資本投資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落實製作和出版分開實施辦法,在堅持播出權特許經營的前提條件下,對紀錄片、電視劇等影視作品實行制播分離。繼續推動新聞媒體采編經營兩分開,加強對采編播重要崗位的管理。推進廣播電視全覆蓋工程建設,完成地面數位電視改造和直播衛星戶戶通工程任務。(牽頭單位:縣文廣局)
6.深化衛生計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綜合性醫改工作,加快建立分級診療體系,清理和取消醫療技術臨床套用準入審批,取消醫療機構設定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大力發展社會辦醫,推動醫藥、醫療、醫保三醫聯動。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理順醫療技術服務項目比價關係,全面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放寬中醫藥健康服務市場準入,對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向社會資本開放,對社會資本舉辦僅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傳統中醫診所、門診部,在編制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區域衛生髮展規劃時不作布局限制。(牽頭單位:縣衛計委;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7.深化體育領域改革。加快競技體育發展方式轉變,建立完善優秀運動員上大學長效工作機制,按照《中國足球改革總體方案》和省體育局的統一部署,制定出台我縣足球改革發展規劃,抓好校園足球業餘足球建設。強化體育公共服務職能,加大政府購買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力度,提高體育公共服務水平,加快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出台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實施意見,協調推進體育與旅遊、醫療、會展等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貫徹落實省體育產業政策,促進體育消費(牽頭單位:縣文廣局、縣教育體育局、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有關部門)
(七)提升最佳化政府服務。
1.切實提高政務服務效率。按照省市縣三級統一導航、統一認證、統一申報、統一辦理、統一查詢、統一互動和統一評價“七個統一”要求,打造集行政審批、便民服務、陽光政務、互動交流、效能監察於一體的全天候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實現“服務零距離、辦事一張網”。最佳化升級政務服務,建立省、市、縣三級縱向聯動審批機制,推行行政審批一次告知、一表全流程通用,整合部門業務專網數據資源,切實提高政務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