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是湖北省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地區:湖北省
《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是湖北省政府發布的檔案。
第一條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行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
《湖北省股份合作制企業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在1998.09.15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認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法人資格,規範股份合作制企業登記行為,促進股份合作制企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設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及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140 (2009年8月27日)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150 (2011年1月8日)[基本農田] 152 [基本農田保護區] 152 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 156 (2016年6月21日)二、土地權屬與登記確定 161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161 (2014年11月24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67 (2016年1月1日)土地...
浙江省工商局於2009年頒布的《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暫行辦法》,這是對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入股)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一次制度嘗試,屬於地方性行政規章。中文名 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暫行辦法 頒布日期 2009年2月7日 頒布機構 浙江省工商管理局 ...
二是土地登記。土地登記是土地產權公示的法定形式,是完成產權變動、使它獲得社會承認和法律保護的重要手段,是完善土地市場的前提條件,必須把它做好。目前存在問題是:多頭登記、發證,不統一,覆蓋面小(城鎮地籍覆蓋不全,農村地籍才完成60%),已登記的資料過時等。亟須加以完善。2.改革征地制度 要縮小征地範圍,...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74)(2005年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77)(2003年11月14日)國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規司關於對查處非法轉讓土地案件中有關問題請示的答覆(80)(1992年1月14日)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80)(1992年2月24日)關於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有關問題的...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契約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類型 綜述 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的...
6.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即農戶、農民合作組織、農村集體和涉農企業等擁有的小型水利設施的使用權。7.農業類智慧財產權。即涉農專利、商標、新品種、新技術等。8.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即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出讓、出租、作價出資(入股)等有償方式進入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流轉交易...
《東方市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管理暫行辦法》《東方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異地調整入市實施意見》《東方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交易規則》《東方市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實施細則》《東方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交易收益分配指導意見》《東方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指導...
湘西自治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發揮市場配置農村資源作用,推動農村生產要素有序流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第四條 使用集體建設用地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範圍內的,應同時符合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第五條 下列建設項目可以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一)興辦鄉(鎮)、村公益事業和公共設施;(二)興建農村村民住宅;(三)興辦各類工商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
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司股東、非公司企業法人出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成員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經營者 經營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經營者的資格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意志能力。
積極推行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村民自治組織、群團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相配套的農村基層組織“1+X”運行模式,提倡村黨組織委員和農村黨員通過選舉等辦法兼任其他組織負責人,鼓勵村黨組織和農村黨員幹部帶頭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以村黨組織建設帶動其他各類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契約、章程中明確企業的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註冊資本與註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
土地利用股工作職責 制定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交易管理辦法;組織制定本轄區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和鄉(鎮)、村建設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用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組織實施土地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測評,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平估的資格;承辦局交辦...
7.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務院對稅種、稅率進行重大調整,契約雙方可按國務院規定協商變更承包經營契約。”8.刪去《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9.將《關於外商參與打撈中國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款修改為:“外商與中方...
(六)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土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我市在職責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與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依法審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租賃,審核農村三類建設用地,審核收回國有、集體土地使用權;核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核准國有企業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