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

《湖北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是2023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
  • 發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湖北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

內容解讀

《辦法》規定,評議考核對象為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評議考核工作由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由省食品藥品安全辦、省藥監局會同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藥品安全考核主要對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藥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排查化解藥品安全風險隱患、案件查處、藥品安全社會認可程度和藥品監管能力建設、保障水平等進行評議考核;採取市州自查與部門核實相結合方式,以平時掌握情況為主,除加分材料之外,無需提交資料。
《辦法》明確,評議考核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得分排在前7名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A級,得分排在第8名及以後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B級,食品安全、藥品安全考核分別明確8項和5項情形為C級,6項和5項情形為D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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