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降費減負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切實減輕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負擔,助力以控制成本為核心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信部 財政部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2022〕964號)要求,經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湖北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湖北省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以推進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常態化、實效化和涉企收費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為主抓手,以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為突破口,以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為著力點,重點查處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違規設立收費項目、不按要求執行國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費政策等行為,專項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堅持對涉企違規收費行為“零容忍”,確保國家、省各項降費減負政策落實到位,切實減輕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不合理負擔,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為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提供堅強保障。
專項整治要強化協同治理,加強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形成監管合力;強化聯合懲戒,加大查處力度,發揮警示作用,營造自律守法氛圍;強化標本兼治,推動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規範各類收費行為。
二、工作任務
統籌各地各部門聯合開展“1+5+N”專項整治行動:“1”,即1個總體實施方案;“5”,即按照國家要求開展的交通物流、水電氣暖、地方財經、金融、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機構等5項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工作;“N”,即根據我省實際情況開展的其他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一)開展五大領域專項整治
1.交通物流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水運、公路、航空、鐵路等領域落實助企紓困有關降費優惠政策不到位、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費用或重複收費、為規避政策規定拆分收費項目、不執行或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等問題。查處部分企業利用承擔疫情防控任務巧立名目違規收取多種費用、隨意提升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等行為,嚴禁有關單位以疫情防控為名向交通物流企業實行強制攤派等,切實保障貨運物流暢通高效。加大海運收費監管力度,督促船公司、港口、船代、貨代、堆場、報關等環節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公示制度,依法查處不按公示價格標準收費、隨意增加收費項目或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2.水電氣暖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領域紅線內外接入、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護維修領域等價格監管,重點整治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利用壟斷地位轉嫁應由自身承擔的費用、自定標準自設項目收取費用、對計量裝置及強制檢定違規收費等行為。重點整治非電網直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違規加價等問題,查處以用電服務費等名義向用戶重複分攤收費、未落實電價收費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費用不徹底不及時等行為,嚴禁供電價格上漲超過政策規定的最大允許上浮幅度。
3.地方財經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重點整治降費減負助企紓困政策未有效落實、採取打折扣搞變通方式侵蝕降費減負紅利、相關政策紅利未及時有效惠及市場主體等問題,嚴禁違反收費基金立項審批許可權自立名目收費、擴大收費範圍、提高徵收標準等,確保取消、停徵、免徵及降低徵收標準的收費基金落到市場主體。督促指導各地政府和部門單位加強財政收支預算管理,嚴肅查處違規下達收入目標任務、違規以財政支出方式實施與企業繳納稅費掛鈎的返還政策、徵收過頭稅費、集中開展逐利式亂檢查亂罰款、向市場主體強制或變相攤派等加重市場主體負擔的行為,堅決禁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問題。
4.金融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重點整治商業銀行未按規定披露服務價格信息、超出價格公示標準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未提供實質性服務而收費等問題,查處利用優勢地位轉嫁應由銀行承擔的費用、貸款強制捆綁金融產品或服務、未落實國家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銀行服務收費優惠政策和措施、執行內部減免優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為,督促銀行不折不扣落實減免服務收費、減輕企業負擔等政策要求,規範服務價格管理和收費行為,進一步加強服務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5.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機構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礎上,開展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問題“回頭看”,重點整治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行政委託事項及其他行政影響力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會費、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以及強制或誘導企業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考核評比、表彰、出國考察等收費活動,強制市場主體為行業協會商會贊助、捐贈,強制市場主體付費訂購有關產品等行為,督促行業協會商會進一步規範會費、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等。嚴肅查處中介機構超過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違規收費、向市場主體轉嫁應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費用、將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並收費等行為。
(二)其他重點領域專項整治
1.醫藥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圍繞規範醫藥領域生產、流通、零售等環節價格行為和註冊報批上市等環節,加強醫藥領域涉企收費行為監管。嚴禁有關單位利用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等巧立名目違規收取註冊評審、檢驗檢測等費用,嚴格查處隨意提升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等行為。依法查處醫療機構對企業重複收取採購貨品成本範圍內費用和將自身義務轉嫁給交易相對人並收取費用的行為。
2.涉農領域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整治。重點整治以中介機構名義向政府相關部門直接代理申報涉農資金項目並收費、上下級和同級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申報材料通過中介機構運轉並收費、將行業資金用於支付中介費用等違規行為,截留、套取、擠占、挪用財政專項資金、惠農補貼款等行為。嚴肅查處部門和中介組織以會費、捐贈等名義向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攤派費用,在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中違規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向村級組織轉嫁應由部門承擔的工作及費用等問題。
此外,各地各部門可結合自身職責和涉企發展環境專項審計調查發現問題,自行組織開展本地區本行業其他重點領域涉企收費整治工作。
三、組織實施
專項整治行動分為六個階段:
(一)部署準備階段(6月-7月)。由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按程式報省政府同意,制定印發全省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以省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召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進行部署。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地全面梳理本領域、本地區涉企收費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費優惠措施的政策解讀,加強涉企違規收費問題摸排。通過12345、12315等熱線電話接受社會投訴舉報,設立專門渠道收集有關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調查了解企業繳費情況及負擔水平,建立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台賬。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8月中旬前)。五大領域專項整治牽頭負責單位分別會同有關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對本行業相關收費主體開展自查自糾,深入摸排投訴舉報線索及相關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糾正規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督促做好問題整改落實。其他重點領域專項整治由責任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同時,各地按照總體實施方案和各專項領域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抓好專項整治工作落實,重點圍繞借疫情防控名義違規收費、社會中介機構不合理收費以及變相截留涉農資金等問題開展自查自糾。有關牽頭部門、責任單位和各市(州)要認真分析自查自糾和涉企發展環境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形成自查自糾情況報告,送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地、各部門自行組織開展的本地區、本領域重點涉企違規收費整治活動情況同步報送。
(三)實地檢查階段(8月底前)。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會同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等部門制定聯合檢查方案,組建聯合檢查組,根據有關問題線索和自查自糾情況,對重點部門、重點地區、重點領域涉企收費情況開展實地抽查檢查。對實地抽查發現的涉企違規收費項目要嚴肅整改、堅決取消,對違規收費主體綜合採取市場監管、行業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予以聯合懲戒,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總結各部門、各地區落實降費減負、推動收費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經驗做法,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四)整改治理階段(9月20日前)。各地要充分發揮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機製作用,積極強化收費主體合規意識,推動收費主體自查自糾、主動規範整改。有關牽頭部門要壓實責任,指導各地各部門認真抓好整治行動中發現和交辦的問題整改,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地各部門整改有關情況應形成專項報告,按要求報省專項工作機制專班。
(五)總結評估階段(9月30日前)。由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系統梳理總結專項整治行動成果,對發現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等開展評估,深入分析涉企違規收費問題深層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的意見建議,有關情況匯總形成報告,上報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
(六)鞏固提升階段(11月30日前)。堅持把建章立制貫穿專項整治行動始終,各地各部門要以此次行動為契機,對發現的共性問題及新情況、新問題深入研究分析,屬於制度不完善的,要有針對性地加以健全;屬於制度不明確的,要加以研究制定,形成一套科學完善、規範合理、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爭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按國家整治行動總體部署安排,繼續定期組織開展整治行動,保持整治工作相對穩定,不斷鞏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職責分工,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落實、“我為民眾辦實事”、“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解難題、穩增長、促發展”企業幫扶等活動開展,狠抓落實,確保查清、糾準、改到位、全覆蓋,不走過場、不打折扣,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發展信心和動力,以實際整治成效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依託省減輕企業負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機制,省發改委、省經信廳會同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牽頭建立省專項工作機制,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協調。各地政府要抓好本地區專項整治活動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和工作調度,確保全省集中整治工作整體推進。同時,為減少發文、力求實效,各市、州、縣不再另行制定配套方案,可直接轉發或翻印省級實施方案。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專項整治行動對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專項整治行動統一部署開展工作,密切協作配合,以整治過程中發現問題為導向,嚴明工作紀律,堅持邊整邊改、標本兼治,積極研究解決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著力抓好專項行動任務落實。
(四)加強督促交流。專項整治行動期間要加強工作調度,建立動態工作交流制度,適時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加強重點難點問題協調,及時交流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做法,確保各項任務穩步推進、按期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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