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

湖北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

《湖北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是2023年湖北省出台的綱要。

作為湖北省第一部以流域綜合治理為基礎統攬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規劃,《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流域綜合治理,以流域綜合治理為基礎,統籌推進四化同步發展,統籌湖北發展,高度契合湖北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
  • 出台時間:2023年
  • 出台地區:湖北省 
內容解讀,出台信息,

內容解讀

《規劃綱要》的一大特色在於改變了過去粗放擴張、追求速度的發展思路,對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資源進行了統籌規劃,力求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規劃綱要》提出,以流域綜合治理為基礎,統籌水安全、水環境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大力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四化同步發展,探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有效路徑,促進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
統籌發展和安全。《規劃綱要》提出,以流域綜合治理明確並守住安全底線,在確保全全的基礎上,著力推動四化同步發展。
《規劃綱要》明確以流域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地理單元,把先行區建設的負面清單和正面清單,落到流域治理的底圖上,通過評價指標統籌推進“四化”同步發展。
立足湖北實際,《規劃綱要》將湖北全省劃分為長江、漢江、清江3個一級流域和16個二級流域片區,針對水安全、水環境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4條安全底線,制定了底線清單。
為了確保清單執行實施,《規劃綱要》還建立了單元管理機制,在充分發揮各級河湖長在流域綜合治理方面統籌協調、考核督辦作用的同時,建立安全底線管控動態巡查制度,全面排查危險源,建立完善的底線台賬,實現對流域內安全底線進行全程監管,將底線管控成果納入地方績效考核體系,對於突發重大風險事件、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相應績效評級實行“一票否決”。

出台信息

2023年,《湖北省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出台。作為湖北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的“路線圖”和“任務書”,《規劃綱要》釋放出的諸多生態環保信號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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