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工作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辦法
- 發布日期:2012年7月12日
《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工作制定的辦法。
《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工作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工作,促進殘疾人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
湖北省地方稅務局 湖北省殘疾人聯合會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 2017年7月7日 辦法正文 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促進殘疾人就業,根據《中華...
湖北省殘疾人就業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實施辦法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 (1994年5月12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12年7月27...
一、依法推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殘疾人就業條例》進一步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為其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湖北省實施辦法...
1998年5月2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湖北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第一條為了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管理辦法》也規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各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核定。從武漢市的實際情況來看,市政府在2001年《武漢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頒布實施後,另行制定了具體...
殘疾人聯合會應當依據職責協助稅務部門做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工作,審核用人單位上年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第二十三條〔納稅申報覆核協助〕 稅務部門發現耕地占用稅、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納稅或者納稅申報數據資料異常,並...
2015年9月9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公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廢止。規定貫徹 為規範地方已收取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支管理辦法,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提出、我部制定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現...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徵收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莞單位)(以下簡稱“...
第一條 為了保障殘疾人合法權利,弘揚中華民族扶殘助殘的人道主義精神,促進殘疾人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發展進步的成果,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以下簡稱殘疾人保障法)、《湖北省實施辦法》(以下...
第十六條 依法徵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當納入財政預算,專項用於殘疾人職業培訓以及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
73 2010 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發布《湖北省農產品經營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 公告[2010]2號 有效 74 2010 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發布《湖北省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增值稅即征即退操作規程》的公告 公告[2010]3號 有效 [1] 參考...
;4. 省殘聯等15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鄂殘聯發〔2019〕17號);5.《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鄂財法規〔2017〕11號);6.《湖北省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管理辦法》(鄂人社發〔...
第一條 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第二條富順縣範圍內保障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殘疾人,...
3、企業上年度為殘疾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福利企業安置殘疾人職工名冊》。辦理程式 1、享受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保補貼申辦程式,按照《武漢市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2、不符合享受和享受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對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必須按本辦法的規定繳納保障金。在職職工是指在單位從事生產或工作並領取工資的人員。第五條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對象為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符合法定就業年齡,有一定勞動能力,持有《中華人民共和...
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關於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 全文 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現就延續實施《財政部關於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相關優惠政策公告如下:一...
根據《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江西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和江西省殘疾人聯合會、江西省地方稅務局、江西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聯合下發的《江西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
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補貼獎勵、就業服務等各項支出。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管理辦法,提高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的積極性。採取資金扶持、規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措施扶持殘疾...
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可申請扶貧小額信貸,具體貼息標準參考各地貼息管理辦法執行。政府支持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應加大對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融資服務力度。有條件的地區可多渠道籌資設立殘疾人小額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信用良好的殘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