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長城又稱清朝長城,指的是清朝時期修建的長城,用以防範外藩蒙古等入侵,北方清長城被稱為柳條邊,南方清長城被稱為苗長城。
關於清長城,名稱甚多,但清人王安定在其所著《湘軍記》卷十六《平捻軍篇》中明確稱之為長城,說:“清長城之築,蓋三晉、燕、齊以至秦築長城限胡騎之禦敵方略之延用。” 雖然清代時期,有過康熙的“不修邊牆”令,且頗為有名,但實際上,清代長城的規模也是相當大的,且地域跨度之大,則是空前絕後的,其修築範圍基本包括了淮河以北所有省份,包括蒙古和漢人交界的長城,黃河以北尤為密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長城
- 外文名:Great Wall in Qing
- 描述:它的牆身前臨大河,後依峻岭。
- 修築時間:清康乾時
- 修築起源:防範外藩蒙古等入侵以及漢族造反
修建目的,修建歷史,區別,形制,特點,發掘,評價,重要意義,
修建目的
清朝統治者禁止漢人進入內蒙古和東北,實行種族隔絕,在遼寧和內蒙古修建壕溝,沿壕植柳,稱柳條邊。柳條邊是民族融合的倒退,是極其反動的措施,在一個國家內,漢人居然不能自由出入。尤其遼東自戰國時代的燕國起就納入中華版圖,明末的時候,遼東地區仍然生活著數百萬漢人,然而後來遼東漢人或被後金軍隊屠殺,或被強行遷出關外,禁止漢人進出東北。這一野蠻政策使得東北人口銳減,導致沙俄輕而易舉殖民東北北部,割走了中國140萬平方公里的領土,直到民國時期,張作霖和張學良父子用火車將大量人口運輸進東北,才避免了東北再次遭西方列強瓜分的厄運。清長城是滿清政府的權益之計,相對粗糙且保存不多,作用單一,故而很少提及,更無法同明長城比肩。
修建歷史
康熙初期
滿清政府曾下令“不修邊牆”,但只是形式大於意義。
順治、康熙年間先後修建柳條邊於遼河流域和今吉林部分地區。禁止漢人越過邊牆打獵、放牧和采人參。遼河流域的柳條邊,南起今遼寧鳳城南,至山海關北接長城,周長850千米,名為老邊,也稱盛京邊牆。又自威遠堡東北走向至今吉林市北法特,長345千米,名為新邊。老邊自威遠堡至山海關的西段,歸盛京將軍管轄;自威遠堡至鳳城南的東段,歸盛京兵部管轄並受盛京將軍兼統。新邊則歸寧古塔將軍(後改吉林將軍)管轄。在交通要道處初設邊門21,後減為20。每邊門駐官兵數十人,稽察行人。
康乾之時
清政府也曾修築長城個別關口和城牆,並沒有做到所謂的“棄長城而不用”,對山海關等重要關口和長城段,都有相當規模的修繕和使用,到順治及其以後時期,曾修築大境門等著名長城關口,位於河北西北的“大境門”也是清朝修築的最大長城關卡之一。
大規模修
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為了向英國賠款,大量搜刮白銀,資本主義國家工業產品和鴉片的大量輸入,使我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遭到破壞,社會階級矛盾隨之激化。繼川楚白蓮教起義興起於安徽、山東、河南和湖北一帶的貧苦農民反清結社組織——捻黨,隨著形勢的發展,到太平天國時期,壯大成為一支強大的農民起義軍,活動在太平天國北方地區。太平天國革命鬥爭失敗之後,捻軍擔負起了抗清鬥爭的歷史重任,“使這次革命的歷史絕而復續者四年”(江地1979)同時,在捻軍的推動下,發展起來的回民起義烈炎燃遍了大西北,從而形成了東起魯豫,西至甘寧,沿黃河一線十個省區範圍之內農民革命鬥爭力量對清王朝的弧形包圍,給清廷反動統治以強大壓力和威脅。
1865年上半年,捻軍在與清軍作戰中,連續獲捷,特別是5月18日在山東菏澤高樓寨消滅僧格林沁馬隊及所部一萬一千餘眾,擊斃清廷科爾沁親王,內閣學士全順,總兵何建鰲,額爾經厄的勝利,震驚中外,朝野大駭。只得依靠漢人軍閥,急調曾國藩掌握的湘軍北上勤王。曾國藩上台之後,改變了以往清軍採用的“狂奔窮追”戰法之弊端。提出了“重點設防”,“布置河防”和“查圩”的“變尾追之局為攔頭之師,以有定之兵制無定之賊”戰略方針。首先於運河、沙河,賈魯河沿岸構築長牆工事,並發展成由點到線的防禦體系。這種對付捻軍的方法,到李鴻章擔任主帥,雖經朝野一番爭吵,最後還是決定繼續使用,並成為致捻軍於死地的戰略戰術。捻軍被鎮壓下去之後,淮軍轉而北上入晉,在晉陝峽谷東岸沿河布防,御防西北回民起義軍東進。現存於山西境內的這些遺蹟,就是在這一時期修築的。
由於條件所限,對清長城的調查工作,是在未花一文調查經費,不影響正常業務工作的情況下進行的,所以除臨汾地區沿河一段為徒步考察外,其餘如內蒙、河南、河北、山東、安徽、江蘇及山西北部地段的分布情況只能靠翻閱有關資料獲得。現擇要抄錄如下,以期能對這條長城的整個概貌有所了解。
同治五年三月“……曾國藩駐徐州,修浚運河以防東路。”
六年五月“初清曾國藩于山東之運河東岸,河南之賈魯河西岸沿堤興築長牆,河南長牆上年已為捻軍突破”(指汁梁壕牆)。
同治五年四月,“國藩奏言:徐州居四鎮之中,東北則幾輔為天下根本,東南則江蘇為臣軍根本。東路既重,不得不籍運河衣帶之水,為流寇阻截之界。惟河淺汛長千有餘里,擬與直隸,山東增堤置柵,畫地分防。乃約閻敬銘同巡運河,劉長佑自張秋來會。定議自范縣豆腐店以下,並張秋,東阿,隸山東防;豆腐店以上,至東明,長垣,隸直隸防。蓋張秋為黃河要津,山東何不設守也。又於運河築牆浚濠,北起安山戴廟至沈家口;南訖八閘,宿遷至窯灣,成子河,分段設戍,是為守河防運之始。”
“國藩以運防已固,復建議扼守沙河。自周口下至槐店,槐店至正陽,均守沙河,國藩與喬松年任之;自周口上至朱仙鎮,守賈魯河國藩任之;自朱仙北四十里至汴梁,及北三十里至黃河,無水可扼,李鶴年挖濠守之:正陽以下皆濱淮,水師與皖軍任之。於是,劉銘傳、潘鼎新、張樹珊督軍士築長牆,皖、蘇官民助之。蜿蜒七百里,以達於運防、屹然若長城矣。”
六年五月“劉銘傳獻倒守運河之議。移運東長牆於西岸;又議防守膠萊河。鴻章從之。”
六月“及議從新河西築牆,接濰河東,以達于海。”
同治“六年十一月,張總愚自陝西宜川踏水渡河,防河兵勇悉潰,賦連陷吉州、鄉寧,分掠平絳各處,十二月陷垣曲,由封門竄入河南……”(此後,為防西捻餘部和西北回民義軍東渡)。“諭旨責令扼要駐札杜賊東竄,令臬司嚴防西南沿河一帶,皆遵。”
“署撫鄭奏,通籌河防中路之鄉吉,北路之河保,冰橋早結尤為各防中最要之區,現修沿河卡壘,均已藏事,使兵勇有險可憑……。”
“是年四月,賊擾宜川,由七郎窩結筏搶渡,為兵南擊退。十月,沿河賊竄永寧、大寧等處,亦經晉軍擊回,並見奏牘或為皆難民雲。”
“八年四月,官兵剿賊河套,遣走雲。七月以賊復南竄,補築沿河石壘。”(詳見《山西通志》卷七十八)
區別
清朝與前朝相比,長城的修建有很大不同,歷來國修築長城,由來已久,但觀其大略,自秦至明,不過以之限制北方民族騎兵優勢,減少外族亂軍偷襲遭受襲擾程度。由於長城的限制,遊牧民族不能輕易騷擾邊境,即使偷越長城,也由於擔心中原王朝調集兵力依託長城截斷歸路,不得不採取速戰速決的戰略,因此降低了危害。
1清長城與明長城及歷代長城不同,是用於對內血腥鎮壓農民起義和防止外藩蒙古入侵的工具。
2清長城是滿清政府的權益之計,相對粗糙且保存不多,作用單一,故而很少提及,更無法同明長城比肩。
3清長城多為清政府後期所建,前期不屑於修,後期僅僅權益,而今人又往往過多的關注康熙一人的“豪氣”之言,故多以為清朝無長城,其實差矣!
形制
從實地調查看,清長城給人的印象拙文所述:“它不象歷代長城那樣,沿著莽莽山脊騰空崛起,給人以高聳雄偉之感;而是橫臥在奔騰呼嘯的黃河岸,若一條巨龍奔騰欲飛。它的牆身前臨大河,後依峻岭,一座座方形炮台凸出牆外。巨大的炮口射孔對準渡船靠岸的碼頭水灣,森嚴壁壘,虎視眈眈。”。
特點
現僅依足跡所及晉陝峽谷南部地段334華里一段之形制特點而言,大致可以歸結如下三點:
布局疏密有致,重點突出
清長城的布局不象明代長城那樣,連綿不斷,而是因地勢、要隘具體情況當密則密、應疏則疏。其基本原則是,重要隘口、渡口、築高牆、重牆、設炮台;一般渡口、小道,築營壘,擋牆;遇河水平緩或河岸平緩地段,“乃築長墉、千里連蜷”,逢山勢峭立若壁,人機難以攀授高岸,則僅在兩側或相鄰陡崖徑間築棚卡。
調查中所到大小24個沿河渡口(關隘)設防築壘情況,大到可分四種情況:
1.設重牆、高牆、多座炮台者,有蛤蟆灘龍王(辶山),平渡關,馬斗關四處。如龍王(辶山)、因該地為同治六年西捻經此入晉而駐重兵守衛,其工程建築可謂城堅牆高,關固兵強了。以龍王(辶山)東坡高高聳立的河清門關為中心,北建壩士溝壕壘;南接龍王廟階長牆;(西)臨黃河城牆巍峨堅固,(東)依峻岭瞭台直刺碧空;渡船靠岸處,巨形炮台雄踞高坡,牆頭垛口間。“紅夷”“田雞”(注)相間安放。經量,部分地段牆身高達十米,僅牛馬王廟一地不足20米範圍內就清理出鐵炮兩尊。和炮子若干。又如蛤蟆灘渡口,亦是南北二營臨河而建,前就高階起牆,沿地形修築成壘,壘間清水河口架設吊橋於壘門以外,使二壘相連(或戰時便於相接,敵來便於阻斷)。壘後高坡增挖重壕,另築一牆形成第二道防線;營東山頂再築寨圩、圩內設烽台。是為最後固守處。
2.只設單獨壕壘一座,壘外配置炮台、擋牆及烽台者有:師家灘、麻子灘、翎子灘、馬糞灘、馮家漬、李仁坡、佛堂、鐵羅、永和關九處。如師家灘,至今炮台尚完好無損,豎立於林中國小南頭;麻子灘壕壘之南北兩側炮台遺痕仍依稀可辨:馮家漬、永和關雖有破壞,尚能尋覓出當年舊跡。
3.第三種情況是依河灣築牆,牆外設炮台,壕壘建於牆內,與牆身相連。如老虎溝,井子灘、小船窩、古鎮口、陰德五地就屬此類。
4.另一種式樣較為簡單,即只築單獨壕壘未見其它配製,如,小灘、香爐崖、石嘴灣、葦子灘、三眼躍、九柵門(又名桃兒灣)六處就是這樣。
修築砌壘就地取材,巧用山河
這一特點與歷代長城相比較,清長城體現得最為明顯。在調查中,所見整個工程用材,均系就地而取。除劉古莊嶺下石嘴灣一處壕壘系用黃土築就外,余皆用石料壘砌成。其中所用石料可分兩種,一種為片石(山坡到處可拾取)一種為塊石(這需開鑿,軟片石費工)。其築砌方法是:選河岸高坡,鏟去表層積土,用片石立扎成排,每排間平布夾層,或改變石片傾斜度,作出外皮。然後以碎石雜土充填其內,踏實夯密。或者以塊石錯縫壘砌而成外皮。為使牆身加高,增強防禦功能,節省勞力,減少運料。通常是:所用填土即時取自牆前,當牆築就,前壕便同時掘成。這樣,石砌丈二牆身加上所掘丈二至丈五壕深。牆之總高便達兩丈七尺之數(如圖二)。如壺口東畔牆身,炮台及壕壘即柔用此法築就。另一種築法是:全部用塊石或條石砌就,牆內不填雜土。此種築法,見之於小灘至師家灘一段和井子灘至槐卜峁沿河。有些地段,如小灘以北所築牆身,隨河岸而行至陡崖壁立處,則有意與之相接,使崖壁成為牆身。又如龍王(辶山),馬斗關和石鼻崖等處,則利用原有寺廟外牆、碼頭或天然石岸為,於其上加築牆身、垛口和槍眼(又名射孔),使原有建築和天然岸壁連為一體。迂此種情形,則一般不掘外壕。
工程設計集歷代經驗,開時代新風
清長城從外觀上看,沒有前代長城雄巍壯觀,給人一種“其貌不揚”之感。但經過為時五年時間的觀察,我們發現,清長城無論從實戰功能,建造技術,或整體布局等方面都優於歷代長城,而且很多方面的特點是歷代長城未曾有的。換言之,清長城的這些特點,鮮明地呈現出近代防禦工程體系的初形。有些特點至今仍有實戰意義。
清長城同歷代長城一樣,並不是一道城牆或互不相關的一些城堡或壕壘、柵卡、烽墩、寨圩建築。“它已構成了一個從中央政權通過各級軍事、行政機構,聯繫最基層軍事單位及守城戍卒的完整的防禦體系。”(羅哲文1980年8月)如吉縣沿河自麻子灘至馮家漬一段(五十四公里)戰時則由山西布政使,提督陳湜坐鎮吉縣縣城。沿河布兵勇,“分防河口、設險守要、增築碉牆平治前途,”使沿河“道路平坦如砥,”(《吉縣全志》卷七)而縣城至沿河每日又有探馬互馳不斷,足見上下左右聯繫防禦完整之一斑。
這條長城的建築工程,同歷代長城相比較,其特點亦更為明顯:
壕壘,這是長城上的駐兵營房,也是實戰工事。所設多在渡口或河灣便於船筏停靠處。所見分三種形式。其一為築在臨河高灘之獨立壕壘,一般長50至60米,寬30系40米,壘門設於南北兩側,門寬2米、牆高2米5至3米、厚3.5米,牆頂分正牆和子牆,正牆厚0.5米,有槍炮眼(射孔)有些還留有放置藥彈的小平台;子牆厚3至2米,為兵卒站立之地。臨河兩角壘築炮台。壕壘四面掘壕,壕深4至5米,上寬3至4米、不寬2至3米不等。壘內留甬道,各隊分駐兩側。靠牆處多築踏階與子牆相通。此種形式者,往往在壕壘之外兩翼位置百米至數十米處築設獨立炮台,或者設有柵卡。如翎子灘、三眼(土夭)等處即屬此例。其二為壕壘與長牆相連者,如龍王廟至七郎窩間一段。此例者,壕壘之背牆皆與牆身相連,牆壘間有踏階相通。而壕壘之間所築炮台則若歷代城牆之馬面凸出牆外,敵樓位置變為炮台。其三,系利用渡口、村鎮、碼頭之外牆加築垛口子牆和炮台者。此種形式者,則因原有布局而定。形制不一。如馬斗關、龍王(辶山)、蛤蟆灘、師家灘等皆屬此例。
柵卡、小於壕壘,多種設於河邊道口和壕壘兩側。可稱作“衛星”工事。其形制式樣依地形地物而定,如九柵門、壩士溝、小灘等即屬此類。
長牆,沿河岸築砌。式樣與歷代長城不同。有築於河岸數百米遠之階地後跟高坡者,前高6至4米,後高3米,頂部正牆高0.5至1米,寬0.5米,子牆寬2——3米不等,正牆設垛口或射孔,牆前掘壕形同壕壘外壕,牆身每隔200米至170米,即設一炮台,炮台形如馬面伸出牆外5——7米,台頂築“凹”字形掩體,掩體前留炮口。炮口前小後大,高寬相等,在0.5至0.3米之間。掩體兩側護牆高2米,厚1至1.5米,體尾與牆外側垛口正牆相連。牆後一般多修成平坦之內壕,寬在2至3米之間,壕與子牆間每隔30至20米,有踏階相通,是兵卒臨戰運轉彈藥,來往支援之安全通道。如龍王廟階前一段,即屬此類。築於臨河石岸碣畔者,牆前多不掘壕,其形制尺寸如前,有個別地段,僅作正牆、子牆即內壕,如小灘至師家嶺,毛教至井子灘一段即屬此例。
擋牆,為長牆身後高坡或壕壘柵卡周圍人馬可以逾越小路,緩坡處之石築短牆。有些形如石闕,與長牆平行,有的形如照壁,豎於路心。龍王廟階之高畔。石嘴灣之南山,即為例證。
煙墩,即烽火台。多建於河灣高岸階畔,或顯眼的山頂峁頭,是緊急情況下,傳送軍情的專用建築。其高5—7米,形如圓台,頂小底大。見於官地嶺者、外用石片砌壘、內填黃土,頂部有坑,焦土厚達30厘米。
圩寨,俗稱石寨或寨子。是沿河各村村民受官府之命對捻軍實行“堅壁清野”所築之民防建築。為清長城縱深防衛建築物。所見者,多選擇距村二至三里之外的三面臨溝,一邊連坦的突出石碣或獨出周圍地面的頂部平坦,四周壁立的石峰頂部修築而成。前者僅用石塊在臨塬面築高牆一道,牆上設洞門。捻至,堵門上牆自衛;後者,多不設踏階,捻至沿木梯攀入後,取梯與地面隔絕。所有圩寨頂部均尚可見用石塊壘砌起來的小形房基。據此可以計算出各村民戶。如大寧之笊籬寨、吉縣溝堡寨,不僅有石(土夭)、房基、而且笊籬寨保存之石刻不失為一份研究捻軍史的珍貴資料。
清長城,“河牆嚴峻無隙,無事則按堞有勇,有事則民團登陴,抽勇渡河追剿,濠牆本淮軍擅長,愈修愈固,擇險設阱,伏地雷,撒鐵蒺絆馬樁等具,無奇不有,水次帆牆彌望,視賊可向,隨流上下。”(陳錦《南師平捻紀略》,《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一冊,425頁)如此之,步步設險,層層布防,烽火傳訊軍民同御,特別是,適應時代戰術(火兵器)所進行的工程改進,可以說把長城的防禦功能推向了歷史的高峰。
發掘
“清長城的發現,在長城研究史上有重要價值。”(姚劍1984)它不僅把以往學術界認為的長城修築下限從明代末年(約1614年)向後推移到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計一個朝代260年,而更重要的是,清長城的作用形制及其分布揭示了:作為中國特有的軍事文化產物——長城,其最終在中國大地上由軍事防禦體系變為歷史遺蹟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一發現,中國新聞社太原分社發布的訊息在國內外反響強烈。近四十家新聞單位予以刊播。國外學術界評論說;“清長城的發現開拓了長城學研究的新領域。”(引自張亞平先生在山西省首屆考古年會上的即席發言。)
省考古學會來涵通知準備出文集以志,為了不負學會厚愛,拙文擬在第一屆年會所交《清長城》一文基礎上,補增小標題,部分地方予以重寫,不妥之處,誠望方家斧正賜教。
二月中旬,閻金往同志拿上這塊石碑的拓片,將上述所見向地區文化局解希功先生作了匯報。解先生當即指出:長城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中軍事防禦工程體系的總稱,因朝代不同而名稱有別的情況很多,目前學術界公認的長城修築下限為明代末年,若稱清長城,不能僅從字面上考慮,更重要的是應從整個分布,形制、建造目的及功用進行考查論證。並親臨壺口東岸,對現存遺蹟,河清門,四銘碑、渡口炮台等建築物作了實地觀察。
嗣後,由吉縣文物工作站閻金往同志具體牽頭,對南起鄉寧縣園子溝,北至永和縣前北頭黃河沿岸計334華里地段現存遺蹟作了考查。其中參加各段考查的同志還有地區文化局李兆祥、吉縣文化館張黎明、大寧文物保管所李承蔭、鄉寧文化館閻玉宇、吉縣文物站閻雅梅等五位同志,調查中還發現鐵炮兩尊,匕首一把,鐵彈丸若干,抄錄有關碑刻十二通。
評價
長城是我國古代社會兩千多年間,各民族統治階級為了鞏固和維護其政治統治而設定的一種軍事防禦工程體系,是國家權力防衛功能的形象體現。其工程之浩大、作用之顯赫,是世界上其它任何人類能動遺蹟都無法相比的。其實,說得通俗一點。長城只不過是保護歷代封建統治階級家院的一道衛牆罷了。從文化角度講,它是一條文化線,一度曾給發展中的中原文化以安定的環境,給中華部分民族以心理上的安全感。但,若從為建築長城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因為長城防禦功能的發揮所帶來的封建社會的延緩,以及它所象徵的封閉意識等方面看,其功過則是褒者揚其善、貶者咒其惡各持所見,觀點不一。對比限於篇幅本文不作深究。
關於,長城歷代之稱謂,歷來就不統一。初步統計共有城塹、方城、長城亭障、塞、塞垣、長城塞、長塹、廣長塹、長城障塞、夾道、邊牆、牆塹、界壕等(不含長城)十三種之多。就清長城名稱,亦有長牆、石壘、卡壘、■卡、長壘、壕牆、長堤、長墉、堤牆和河牆十種。若加上民間俗稱則就更多了。因此,認識問題,不能咬文嚼字。如對清長城名稱的確定我們就是依其與歷代長城功能無別,形制同源和分布戰線長以及當年同時代人們的評述而定的。如清人王安定在其所著《湘軍記》卷十六《平捻軍篇》中說:“三代時中夏無騎兵,行軍皆以車戰,至戰國如知用騎,其風蓋昉自北漠,當時諸侯王封或千里,才敵近世一行省,輒稱鐵騎數十萬,縱橫馳突,或數日即至人國都。於是三晉、燕、齊皆築長城自衛。其見於《長短策》者可考也。秦並天下,中國無盜警乃築萬里長城限胡騎。由是言之,牆塹之足以拒馬,由來久矣。自捻之盛何啻五六萬。僧王率蒙古精騎追之常落其後,曾公國藩奉命北征,初亦苦無馬,屢使使出購之。馬之至者無多,而冠日以盛,始變計築長牆,守運河暨沙、魯諸河,聞者皆笑其迂。其後,李公鴻章踵而行之,更守膠萊,北運河,及馬頰,徒駭,遂藏厥功。夫築牆千里,合數省兵力守之,冠自或不能保,亦計之至拙者也。然天下之至巧,非至拙者不能勝。堅守其拙而巧者靡矣。清長城之築,蓋三晉、燕、齊以至秦築長城限胡騎之禦敵方略之延用。”在這段話中說得再明白不過了。
至於清長城的作用和對我國社會的影響,江地先生說過:“東捻軍和西捻軍最後都失敗於該死的河牆戰法上。”追其原因,就是因為面對河牆“它的馬隊無所其長,什麼流動戰,什麼步騎聯合,什麼埋伏包抄戰,凡此等等,都變成了無用的東西。”這與魯迅先生在《華蓋集》中曾說過的:長城“從來不過徒然役死許多工人而已,胡人何嘗擋得住!”相比,可以說清長城“確實把捻軍限制住了。”(江地)這無疑對延緩封建制度在我國土地上的消亡,起到一定的作用。也許正是因為這一緣由,特別是偉大的太平天國運動繼承者捻軍的失敗在人們心裡上的陰影,才使人們對這條長城產生一種與其矮小形體相符合的心理作用。
雖然清長城象一條銹漬斑斑的殘斷鎖鏈,橫置中原大地,黃運沿岸,給人以罪惡、憎惡之感。但從其型制的進步、布局的合理、設計的完整諸方面所顯示出來的特別之處,其科學性、先進性都是歷代長城所不曾見的。
清長城牆體矮小,觀之似乎與“視野開闊,氣勢雄偉,高下相間,突兀參差”等詞語毫不相關,但只要略加研究,便不難發現,清長城的價值正在於此。矮小、可減少用功和用料;相對講,這就把自修築至投入使用時間大大縮短了。矮小,在炸炮、抬槍,火箭等火兵器進功之下,便於隱藏減少傷亡。
清長城濠壘,牆身與歷代長城相比較,減去了牆頂背面女牆部分垛口改為射孔(槍眼),且子牆後又加築內壕,此種作法除省卻用功用料之外,亦是適應時代,便於臨戰調兵送彈、保護戰鬥力的作法。
清長城牆壘之前多拙深壕,即減少了施工填料(將掘得的土填入牆身)又增加了牆身的高度,且因有壕致敵人馬隊無法逾越,使防衛功能大增。可謂“一舉二得。”
清長城變馬面敵樓為炮台,設壕壘於牆外或使壕壘與牆身連體,這種變化,可謂變人力支援為火力配合,讓駐所成為實戰工事的創舉。
清長城濱河築牆,高岸建圩。前者雖肇之於戰國洛水岸畔,卻不似清長城“在長牆前邊的大河上,則擺開了一望無際的戰船,在水面上來回巡邏”(江地)配合禦敵。後者則始於《築堡御賊疏》和《堅壁清野議》清政府頒發全國的獎勵政令。這種水陸(民)圩整體參加防禦的作法,是歷代長城防禦戰史上未曾見到的。
綜上各條特點,我們稱清長城為古代戰爭防禦體系向近代戰爭防禦體系轉化的中間過渡型制(或環節)看來不會有多大問題。恩格斯曾經說過:“裝備、編成、編制、戰術和戰略,首先依賴於當時的生產水平和交通狀況……天才的統帥的影響最多只限於使戰鬥的方式適合於新的戰士。”很明顯,清長城的布局,型制之所以同歷代長城有別,則是因為社會生產水平,特別是兵器的生產水平有關。是火兵器大量代替了冷兵器和“水師”參加戰爭防禦的相應結果。
另一個當提及的是,當時清兵所用兵器及其發展,已進入“近代的新式槍炮逐漸代替了冷兵器和舊式火器,鐵甲輪船代替了木帆船、近代機器工業代替了過去的手工業,我國的兵器生產和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有資料表明,僅淮軍每年用於軍械火藥製造及購買兵器的款數達262177兩左右。而“剿捻時期,淮軍配備洋槍炸炮更多”(王爾敏)此正如李鴻章在同治四年奏陳中所說:“臣軍久在江南剿賊,習見洋人火器之精利,於是盡棄中國習用之抬、鳥槍,而變為洋槍隊。”
“洋槍”和“洋炮”征服了清政府,賠款、輸入、特別是喪權把中國推入災難的深淵。但卻使清政府及其爪牙認識到了“洋槍”“洋炮”的威力,並用來鎮壓人民的革命鬥爭,阻礙歷史的進程。延襲古制、重築長城雖為“至拙”之為,卻能破定製而使之與“洋兵器”相宜、並最後終於平息了捻軍和西北回民起義。這其間血與火的“罪惡”進步之中,含有辯證法。僅從戰爭防禦體系的變化著眼,要研究中國軍事史的發展進程,可以說清長城的承前啟後作用,是一分極有價值的珍貴資料。
在中華民族文明發祥地——黃河岸畔。清楚地看到,隨著社會生產力的向前發展,歷代長城的舊面目發生了一些相應的變化。這種變化宣告了冷兵器在戰爭中的即將消亡和火兵器占據統治地位的來臨。因之,我們把這條即延襲兩千多年來冷兵器防禦體系固有型制,又初露火兵器防禦體系苗頭的清長城,稱之為世界上最晚的長城。
重要意義
清王朝雖然曾經在東北地區修築這所謂的"柳條邊"來限制牧民的活動,在個別地點利用或修繕過一些古長城來鎮壓過人民的反抗。但這些情況已與長城原來的作用與意義迥然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