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安全能源法案

《清潔安全能源法案》是由美國眾議院發布的,以限制碳排放量為核心內容的法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潔安全能源法案
  • 發布國家:美國
  • 發布機構:美國眾議院
  • 適用範圍:發電廠、煉油廠、化學公司等
該法案通過設定碳排放上限,對美國的發電廠、煉油廠、化學公司等能源密集型企業進行碳排放限量管理。
美國眾議院於6月底以微弱多數通過了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減少美國對進口石油依賴、奠定美國綠色能源藍圖的《清潔能源安全法案》。該法案的核心是限制碳排放量,通過設定碳排放上限,對美國的發電廠、煉油廠、化學公司等能源密集型企業進行碳排放限量管理。儘管該法案與原提案相比增加近90條修正案,但直到眾議院表決的最後時刻,歐巴馬仍通過私人電話以及公開呼籲等,才促成了該法案的通過。但法案通過後,歐巴馬仍舊不能放鬆,積極為法案在參議院通過造勢。目前,美國國內在這一問題上的爭論愈演愈烈。如何看待這一問題也成為國際和國內學者關注的一大焦點。
歐巴馬力推
清潔能源法案
歐巴馬政府力推《清潔能源安全法案》的動機和目的,可以以下幾個方面來認識。
由於共和黨布希政府青睞石油等大企業利益而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致使美國在國際環境鬥爭上處於被動。歐巴馬政府摒棄了布希政府在氣候政策上的保守立場,將應對經濟危機與推動氣候政策立法、促進新能源經濟、重塑經濟競爭力並舉,並藉此改善美國在國際氣候合作領域的形象、提高其影響力。
即使單純從經濟角度考慮,民主黨政府大力推動新能源經濟,也必將使美國像柯林頓政府在信息技術上那樣,在綠色經濟方面引領世界潮流,特別是在與日本和歐洲的技術標準競爭中,力爭扭轉頹勢。
作為歐巴馬政府的重要議程,該法案也充分彰顯了美國誓要擺脫對進口石油的依賴。作為世界最大石油消費國之一,美國希望提高非傳統能源在其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例,減少對進口能源的依賴。長遠看也是為了減少捲入如中東這樣的世界衝突地區事務,以騰出更多精力應對全球戰略問題的必要一步。
歐巴馬盛讚法案獲得通過,他稱這是通向遏制全球變暖、減少化石燃料里程中“極其重要的第一步”,這些措施將促進美清潔能源技術的發展,並創造數百萬個就業崗位,刺激美國新一輪的經濟成長。碳排放交易法案是歐巴馬能源新政的一項重要內容,目的是以溫室氣體減排作為向清潔能源經濟轉型的重要契機。領導世界清潔能源革命的法律指向,並為即將召開的世界氣候變化峰會準備條件,因此這一政策目標得到美國執政黨和民眾的大力支持,國會兩院領導也紛紛表示歡迎。
能源和商業委員會主席、也是該法案的主要起草者和支持者、民主黨人韋克斯曼稱:“這一法案將打破我們對外國石油資源的依賴,使我們國家成為世界清潔能源領袖,並削減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這可謂是對歐巴馬新能源法案目的的最好註解。
反對之聲
不絕於耳
新能源法案面臨的挑戰亦不可忽視。儘管自歐巴馬上台後就信心十足、埋頭苦幹、一心一意要通過美國歷史上最雄心勃勃的氣候變化法案,但該法案在眾議院僅以微弱多數危險過關,其過程實屬不易。現在《清潔能源安全法案》能否在參議院通過的爭論成為當下美國政界、工商界、學術界和普通公民熱議的話題。
石油行業認為此法案出台太過倉促且不甚合理,天然氣供應商則對此表示滿意,也有部分環保人士擔心因政治妥協而導致此法案與既定目標相去甚遠。
共和黨人批評《清潔能源安全法案》既不能有效改善環境,也無助於拯救陷於衰退的美國經濟,甚至認為這一法案無異於“國家能源稅”,是一個工作“殺手”,將給美國家庭的日常生活帶來極大的不利影響,而且會使美國產業在國際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並將引起大量失業。有的共和黨議員放言,此法對美國“有百害而無一利”。
與幾乎以一個聲調反對為美國碳排放設限的共和黨人不同,民主黨內部紛爭四起,分歧相當大。克里等一些民主黨人認為,美國若不表現出可信的領導力,哥本哈根大會期間和會後都不會取得任何成果。
規模日漸壯大的民主黨中間派議員則對該法案明確表示反對,他們大都來自維吉尼亞、內布拉斯加和密西根等州,這些州有強大的燃煤製造業或農業遊說團體需要安撫。
更糟糕的是,有10名民主黨參議員(大多來自中西部)竭力主張,若想讓他們支持法案,則必須要在其中納入一項機制——對來自那些尚未接受各自碳減排目標的國家的進口徵收“綠色關稅”。這一舉動會導致全球氣候變化談判在開始前就夭折。
最不祥的事情當屬橫刀立馬的阿肯色州民主黨參議員布蘭奇·林肯日前升任參議院農業委員會主席。將面臨連任選戰的林肯稱,眾議院的總量限量及交易法案“絕對不可能(在參議院)獲得通過”。
對《清潔能源安全法案》在參議院遭遇的重重危機,《紐約時報》日前撰文稱,僅僅有關於可再生能源的相關立法並不夠,因為這或許將導致美國“在與環境的賽跑中失去寶貴的時間,在與新清潔能源的比賽中失去優勢,並且將喪失在舉行的第二輪全球氣候談判中的領導權”。
也有人指出,在環境和能源問題上,美國應該採取國際性的協調行動,而不應採取單邊舉措。很多環保專家認為,美國此法本身固然是進步,但不能過分誇大這種進步性。例如,美國到2020年時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17%。而國際社會的減排目標是以1990年為參數的,如果同比進行換算,這僅相當於在國際社會公認的1990年基礎上減排4%,這與歐盟在此基礎上減排20%的承諾差距很大。而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評估報告曾提出,在2020年以前使發達工業化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25%至40%。美國作為碳排放第一大國,其減排承諾與其身份地位相差甚遠。究其原因,當然有美國政府防止在經濟危機時期因減排而減少就業機會、削弱經濟競爭力等因素的考慮,同時利益集團、政黨政治等因素的影響同樣不可忽視。
各方利益博弈
決定法案進展
與長期以來久拖不決的醫療改革一樣,新能源法案最終能否通過,顯然是美國國內各派勢力之間較量與妥協的結果,必將造成幾家歡喜幾家憂的結局。在當前美國正就醫改方案爭論不休之時,美國參議院在年底前通過《清潔能源安全法案》的難度可想而知。
鑒於美國這樣一個內政與外交密不可分的超級大國,其能源政策同樣影響到美國的外交政策。雖然國際社會普遍敦促和呼籲美國政府採取更具建設性的氣候政策,但是歐巴馬政府由於受制於內政因素的掣肘和保持美國國際競爭力的考量,在國家利益和國際社會的壓力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之前,美國政府的與氣候政策有關的能源政策推進必將是一個漸進的、充滿利益博弈的過程。
美國的能源氣候政策問題實質上也是國際氣候博弈問題。歐巴馬政府力推的《清潔能源安全法案》,標誌著美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上邁出重要的一步,必將對中國這樣的廣大開發中國家產生更大的減排壓力。因為在對待開發中國家減排義務方面,歐巴馬政府與布希政府的立場基本一脈相承,那就是意欲淡化、迴避1997年《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公平性原則以及具有廣泛國際共識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並希望包括中國在內的開發中國家承擔較高的、明確的、可驗證的減排任務。
雖然歐巴馬在剛剛結束的聯合國氣候大會上建議富國向最貧窮以及最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開發中國家提供財力和技術支持,但並無具體承諾。這表明美國的能源與氣候政策本質是為了提升其自身國際競爭力,而不是解決世界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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