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司法局

深圳市龍崗區司法局是深圳市龍崗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和全區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指導工作。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清理和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負責協調各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組織開展區、街道及區直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法治政府考評及督導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辦理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事務,負責對區政府重大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對重大項目提供法律服務,對區政府簽訂的或區政府授權簽訂的契約、協定進行法律審查。負責由區政府組織調查和批覆的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的法制審核工作。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的法律顧問工作。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有關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將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廣泛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監督依法治理、法治創建、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調解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五)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指導、監督、實施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統籌和布局全區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管理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負責有關人才工作和本行業系統內的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律師行業黨建工作。
(八)負責指導基層司法所開展各項司法行政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
1.加強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審核和法制協調,推進律師、公證人員從業行為監管方式創新,執行監管標準和信用等制度體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職業道德建設。
2.統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建成覆蓋全區、事項齊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促進法律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社區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打造覆蓋全區的“半小時公共法律服務圈”,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發展。

現任領導

局長:李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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