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費豪游門

深圳公費豪游門

2011年底深圳市龍崗區紀委接到民眾匿名舉報有關區司法局局長何旅華借考察之名、變相公款旅遊及其它的問題後,初步調查結果問題屬實,龍崗區紀委立即責令龍崗區司法局參與這次旅遊的全體人員退回違規旅遊費用、上交財政;鑒於其違反《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區紀委對何旅華進行了誡勉約談,何旅華也向區委、區政府、區紀委作出書面檢討,隨後更被免職。此次龍崗司法局公款旅遊曝光是網民監督的新例證,但僅僅靠這樣的偶發性舉報是不夠的,關鍵是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將一切損公肥私行為置於民眾的有效監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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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

2012年2月20日,一份名為《司法局長5天14萬天堂豪游》的網貼引發各方關注。
在這份網貼中,知情人士舉報深圳市龍崗區司法局局長何旅華率24人團隊公費旅遊,在上海、蘇州、杭州三地全程入住五星酒店。其列舉由深圳深聯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開出的《上海、蘇州、杭州雙飛五天出團通知書》顯示,考察團於2011年9月19日早上6點在龍崗海關大廈集合,乘坐深航飛往上海浦東;9月23日乘坐深航從杭州抵達深圳。團隊共24人,每人的消費標準為5800元;行程安排為:9月19日當天抵達上海,下榻上海洲際大酒店(五星級),當天下午三點左右去上海司法局座談會,晚餐後入住酒店;第二天參觀東方之冠-中國館、南京路、夜遊黃浦江等活動;第三天赴蘇州,遊覽寒山寺、獅子林等,住宿蘇州萬豪酒店(五星級);第四天去烏鎮遊覽後前往杭州游西湖,入住杭州溫德姆酒店(五星級)。

回應

當日,記者通過電話聯繫到何旅華本人,對於前往上海一事,何旅華並沒有否認,但他表示“旅遊”這一說法不屬實。“我們不叫公款旅遊,我們是公務考察活動,而且經過組織上批准,去了當地的司法行政機關考察安保工作”何旅華表示,在整個大運安保工作當中,他們碰到了一些問題,去上海考察是為了更好地解決這些問題。“全國的安保工作上海做得最好,我們司法局的安保工作,下來之後還要進一步加強”何旅華說,集體沒有組織旅遊,“是私人去旅遊項目,我們給大家安排時間”。記者向深圳多家旅行社問詢結果發現,何旅華帶領的考察團出行費用比旅行社正常報價貴了一倍。

質疑

從舉報材料中發現,何旅華率團考察的5天行程中,僅19日抵達上海當天下午前往上海司法局座談會,第二天至第四天的行程均為各大著名旅遊景點,此外,萬豪酒店、溫德姆酒店等國際知名品牌酒店的名字出現在他們的入住名單中。
對於此次考察團出行的時間,也有不少網友產生質疑,深圳大運會會期為2011年8月12日至8月23日,該“考察團”出行時間則為2011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大運會已經結束近1個月,為什麼不在大運會舉辦之前學習安保經驗呢?
何旅華的辯解絲毫站不住腳。5天行程只有兩個小時用於公務,這還叫“公務考察活動”?所謂“考察中的私人旅遊項目”更是可笑,住五星級酒店花的是公款,坐飛機、坐車花的是公款,吃飯、買門票花的大概也是公款,這是哪門子“私人旅遊”?只可惜此局長不是旅遊局長。我們的漢語真是博大精深,很多不相干甚至意思相反的詞語可以“混搭”在一起,有“維修性拆除”,有“保護性拆除”,還有“事實性謠傳”以及“謊言式澄清”,而他們的上海、蘇州、杭州之行也可用一個組合詞來概括,那就是“旅遊式考察”。以考察之名行公費旅遊之實,這是一種腐敗,它不僅是違紀問題,而且涉嫌貪污犯罪。只有當法律對公費旅遊予以嚴懲之時,“旅遊式考察”才能被遏制,才不至於如此猖狂。

通報

2012年2月21日下午,龍崗區紀委(監察局)就此事發布情況通報,確認“變相旅遊”的問題基本屬實,並表示正依法依規按程式作進一步處理,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關於龍崗區司法局局長變相公款旅遊的初步調查情況通報(原文)
龍崗區紀委(監察局)
去年年底,龍崗區紀委接到民眾匿名舉報有關區司法局局長何旅華借考察之名、變相公款旅遊及其它的問題後,立即著手進行了初步調查和處理。反映我區司法局局長何旅華借考察之名、變相旅遊的問題基本屬實,違反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初步調查結束後,區紀委責令區司法局參與這次旅遊的全體人員退回違規旅遊費用,上交財政;區紀委領導專門找何旅華進行了誡勉談話,何旅華已向區委、區政府、區紀委作出書面檢討。對這一事件,我們正依法依規按程式作進一步處理,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此事暴露出我區在執行外出學習考察活動等管理規定方面還存在漏洞和薄弱環節,也引起了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區主要領導多次在幹部大會上強調,要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從嚴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我區將進一步加大制度執行的監督力度,也歡迎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繼續對我區的工作進行監督。
另外,反映何旅華違規推薦公證員的問題,經調查符合省、市有關規定,沒有發現何旅華的違規行為。
感謝網民和媒體對我區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批評和關心。

問責

21日下午,龍崗區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調查情況。龍崗紀委稱,去年年底,龍崗區紀委接到民眾匿名舉報有關區司法局局長何旅華借考察之名、變相公款旅遊及其他的問題後,立即著手進行了初步調查和處理。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區紀委責令區司法局參與這次旅遊的全體人員退回違規旅遊費用,上繳財政。
龍崗區紀委(監察局)表示,此事暴露出龍崗區在執行外出學習考察活動等管理規定方面還存在漏洞和薄弱環節,龍崗區將進一步加大制度執行的監督力度,也歡迎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繼續對龍崗區的工作進行監督,同時感謝網民和媒體對龍崗區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批評和關心。對這一事件,正依法依規按程式作進一步處理,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2012年2月24日, 深圳市龍崗區司法局局長何旅華借考察之名、變相公款旅遊,違反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龍崗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何旅華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程式免去其司法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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