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構管理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範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制定的辦法。
2024年3月19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構管理辦法》,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構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4年3月19日
- 實施時間:2024年4月1日
- 發布單位: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文號:深發改規〔2024〕1號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構管理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範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制定的辦法。
2024年3月19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構管理辦法》,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構管理辦法》是為了進一步規範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制定的辦法。2024年3月19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管理機...
本辦法所稱專家使用單位是指市發展改革委或接受市發展改革委委託、從事項目諮詢服務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第四條 市發展改革委是專家庫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一)制定專家庫管理制度;(二)統籌指導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承擔...
市發展改革、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和建設、生態環境、水務、交通運輸、城市管理、公安、應急等政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軌道交通項目建設管理和審批工作。各區人民政府(含新區管理機構,下同)按照事權劃分配合做好軌道交通建設相關工作。第...
審批或核准投資項目的管理辦法 一、對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核准或審批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試行)》(發改投資[2004]1927號文附屬檔案,以下簡稱《目錄》)內符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批准的行業和專項發展建設規劃以及產業政策要求,有關方面...
第二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制定規章和擬定法規草案工作的根本任務是:遵循憲法的規定和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保障、促進、引導特區的改革開放和各項行政工作依法進行。
2020年,我委通過《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發布《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的通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的通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關於印發的通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2月21日 辦法全文 深圳市數據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引導培育本市數據交易市場,規範數據交易行為,促進數據有序高效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
第二條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期規劃、五年計畫、年度計畫、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畫(以下統稱計畫)和預算以及相關執行情況的報告。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實施<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國家發改委引發的關於境外投資備案的通知。中文名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實施《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家發展改革委 發布...
《深圳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是2023年6月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規範數據產權登記行為,保護數據要素市場參與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數據的開放流動和開發利用,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深圳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
上報省級以上核准機關核准、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項目,省發展改革委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委託有資質的諮詢機構進行評估論證。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接受委託的諮詢機構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委託的核准機關提出評估報告,...
第二章 項目申請報告的內容及編制 第九條 項目單位應當向項目核准機關報送項目申請報告(一式5 份)。項目申請報告應當由項目單位自主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諮詢機構編制,其中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應當由具備...
《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已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6月17日起施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4年10月9日發布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暫行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2號)同時廢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 自2004年我國投資體制改革以來,外商投資項目實行了核准制度,對進一步完善投資環境、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加強巨觀調控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
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設立醫療機構。第三十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權責清晰、管理科學、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進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2004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的《境外投資項目暫行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1號)同時廢止。發改委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9號 《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業經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現...
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五條 商事主體在深圳經濟特區設立分支機構的,可以辦理分支機構登記,也可以將分支機構經營場所信息登記於其營業執照內。第十六條 商事主體從事電子商務、諮詢、策劃等經營活動,無需固定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
一、對《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作出修改 將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資額20億美元及以上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
(五)本政策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深圳市鼓勵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深府規〔2021〕5 號)同時廢止。政策解讀 一、我市總部企業的定義 《深圳市推動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三)用戶付費項目公眾支付意願和能力評估。第十三條 項目提出部門依託本級人民政府根據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建立的部門協調機制,會同發展改革、財政、城鄉規劃、國土、環保、水利等有關部門對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實施方案...
第十三條 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由發展和改革部門依照經批准的住房保障年度計畫和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統一立項,規劃部門按期選址,市、區主管部門組織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機構建設或者通過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建設。政府投資建設和購買...
第十六條 支持中醫醫療機構建立中醫醫療聯合體,通過臨床帶教、業務指導、科研和項目協作、醫療機構中藥製劑共享、學術活動和培訓交流等方式,共享優質中醫藥資源,帶動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同質化均衡發展,提升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支持非...
第九條 市生態環境部門對本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市生態環境部門的派出機構負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
制定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和故障應急處理辦法,及時處置消防、救災和人員疏散等重大應急事故(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推進灣區(深圳)新能源汽車“三網融合”大數據平台建設,提升新能源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信息化監管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國資委...
根據《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深發[2009]9 號),設立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
對於具有重大意義的生物醫用材料技術攻關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參與生物醫用材料創新任務揭榜掛帥工作。(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五)支持在先進金屬材料領域建設高端研究機構。重點...
(四)決定公司經營管理機構的設定;(五)任免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主管人員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和支付辦法;(六)擬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七)提出公司的破產申請;(八)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第五十三條董事會設董事長...
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管理中心(簡稱CDM中心)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國家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成立的國家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管理機構。簡介 中心在業務上接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氣候司的指導,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
派出機構 領導分工 徐松明: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丁強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總體規劃處(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城市和建築設計處(市雕塑辦公室),鹽田管理局、深汕管理局,市規劃國土發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