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口岸辦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負責組織編制。本年報由主要工作情況、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部分組成,起止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工作情況
  2014年,我辦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結合深圳口岸工作的實際,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充實和改進信息公開發布渠道,發揮政府信息在最佳化口岸服務中的作用。2014年度著重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建立工作領導機制,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我們從加強領導,強化意識上著手,形成了有效的公開機制和制度約束機制。一是建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立了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處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和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由秘書處牽頭,各處均有一名小組成員。二是領導親自部署落實公開工作。在搭建上述公開平台中,辦領導親自提出思路、完善方案、落實人力物力,使信息公開的平台較好地搭建,並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三是建章立制。制訂了信息公開的審批、辦理制度和保密制度,提出了政務公開的範圍、形式、方法、時限、責任追究等內容。制訂了信息公開內容發布。四是組織全辦學習信息公開相關制度,提升全體幹部職工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運作水平。
  (二)梳理政務信息公開目錄,準確發布信息內容。2014年7月,針對我辦上半年網站績效評估報告中反映的問題開展組織研究工作,制定了下半年信息公開改進重點。一是認真梳理信息公開內容,完善信息公開目錄,對口岸相關規劃計畫、統計數據、資金信息、專題專欄等項目內容進行全面、準確公開。二是通過入口網站、政務微博主動、及時公開口岸相關政策法規、本辦規章和制度、本辦職能職責、年度公共白皮書完成情況、民生實事等信息。三是開設多個與市民互動交流欄目,包括“線上訪談”、“主任信箱”、“諮詢投訴”及“業務知識庫”等,及時接收、回應社會各界對口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口岸協調工作,及時改進和完善口岸各項公共服務,並對有需要回復內容主動公開。四是制訂本辦信息發布績效考核制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有效開展。
(三)升級改版入口網站,保障信息發布安全。2014年下半年,我辦針對解決2014年上半年口岸辦網站績效評估報告中反映的技術問題對入口網站做了升級改版,排除了網站存在的安全隱患,保障信息發布安全。及時新增和調整了相關欄目,使得調整後的網站版面更加突出口岸工作重點、便民服務及互動交流等方面。
(四)拓展信息公開形式,增強公開實效。認真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省政府入口網站線上訪談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4〕103號)要求,依託政府網站及微博等新媒體,積極開展線上訪談和網路專題建設工作,及時發布權威政務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二、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4年,我辦通過深圳政府線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欄目,主動公開發布統計數據、通知公告、政務動態等各類信息164條;通過本辦入口網站發布口岸動態等各類信息404條(含微博140);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口岸相關信息和公告等共30條,通過網上訪談或民生熱線(參加《民心橋》節目等)發布口岸相關信息2次,通過微博和網站接受市民諮詢538人次。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4年度,我辦通過政府線上系統及入口網站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事項。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未涉及任何費用收取,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機制建設。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進一步規範我辦信息主動公開的原則、內容、程式和形式,將我辦信息公開的要求固化為檔案辦理過程的必要環節,對製作或獲取的信息明確標註公開屬性。
  2.健全信息公開指南、目錄更新機制。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充分依託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認真編制並及時更新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指南、目錄。
  3.完善信息公開監督指導機制。加強培訓交流,重點開展對我辦負責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結合我市依法行政考評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我辦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以問題為導向科學設定各處信息公開考評指標,切實推動我辦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擬公開的政務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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