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方案

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方案

商務部網站2013年8月9日披露,商務部周三召開第8次部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方案》、《商務部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重點工作》、《商務部部領導赴地方調研的工作細則》和2013年下半年部領導調研工作計畫。

《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方案》確立了近期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初步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將有效推動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取得進展。

《商務部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重點工作》是對國辦發[2013]22號檔案和工作方案的具體落實,提出了2013年和2014年的有關重點工作及責任分工。會議要求,要努力做好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要加強組織協調和調查研究,建立長效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方案
  • 發布網站:商務部網站
  • 時間:2013年8月9日
  • 依據檔案:國辦發[2013]22號檔案
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方案,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工作要求,

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國辦發〔2013〕22號)要求,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維護全國市場的統一開放、公平誠信、競爭有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緊緊圍繞使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主要任務

(一)當前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
1.解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求跨地區經營的企業必須在當地組建獨立企業法人機構問題,對在不同地區設立的分支機構,落實和完善跨地區經營企業匯總納稅政策,減輕企業稅負。(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2.重點解決企業反映較為強烈的對外地產品或服務設定歧視性收費項目、規定歧視性價格,或者實行歧視性收費標準的問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負責)
3.重點解決企業或消費者反映較為強烈的濫用行政權力,限定單位或個人購買指定的產品、服務,或者採取歧視性手段,阻礙、限制外地產品、服務進入本地市場的問題。(工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4.重點解決企業反映較為強烈的在道路、車站、港口、航空港或者本行政區域邊界設定關卡,阻礙、限制外地產品進入或本地產品運出的問題。(交通運輸部會同公安部等有關部門負責)
5.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務覆蓋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推進資本市場企業併購重組的市場化改革,促進民營企業融資和規範發展。(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負責)
6.集中清理一批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發布的含有地區封鎖、行業壟斷相關內容的規定,包括各地發布的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歧視外地企業的補貼政策,以及在招投標活動中限制、排斥外地企業參與的規定等。(商務部、法制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
(二)探索建立長效機制。
1.完善法律法規。收集整理地區封鎖、行業壟斷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或制定新的實施辦法,為有效消除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行為提供法制保障。
2.建立健全審查制度。健全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制度,建立地區封鎖、行業壟斷行政行為的審查撤銷機制,明確受理、調查、聽證、處理等程式,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
3.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將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科學設定考核指標體系,定期對工作情況開展評估,督促地方政府切實負起責任。
4.健全社會監督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完善舉報投訴查處機制,鼓勵企業和公眾舉報地區封鎖、行業壟斷行為,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

工作要求

有關部門要按照工作方案和各項任務分工要求,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對本系統的工作指導,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工作中,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職能嚴格執法。根據工作需要,可通過聯合督查的方式掌握地方工作進展情況,推動解決問題。
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傳播渠道,向社會廣泛宣傳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工作的重要意義,曝光典型案例,讓社會各界了解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的危害,自覺支持和參與這項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工作環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