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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原則
城市消防規劃管理,應以城市規劃法為依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城市消防規劃建設管理規定》實施依法管理。
城市消防規劃應由城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會同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實施。對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城市建設工程項目,從設計審查到竣工驗收工作,必須有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參加。
城市消防規劃是城市規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定時期內城市消防建設發展的目標和計畫,是城市消防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城市消防建設的管理依據。
進行城市消防建設,要結合城市建設的規模和性質,在城市功能布局上滿足消防安全布局的需要,結合城市的各項市政建設,在可靠的工程技術基礎上,安排各項市政消防設施的建設;根據城市的規模、性質和功能分區,安排消防站及其消防裝備建設規劃;結合市政建設,綜合考慮城市防火、抗震和人防規劃建設等。
消防安全要求
簡介
城市總體布局是城市的社會。經濟、自然條件,以及工程技術與建築藝術的綜合反映,是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工作內容,是一項為城市長遠合理髮展奠定基礎的全局性工作,並且是用來指導城市建設的百年大計。城市總體布局在城市性質和規模大體確定的情況下,在城市用地選擇的基礎上,對城市各組成要素進行統一安排,合理布局。
對城市總體布局的要求
(1)在
城市總體布局中,必須將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倉庫設在城市邊緣的獨立安全地區,並與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保持規定的防火安全距離。對布局不合理的舊城區影響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廠、倉庫,必須納入近期改造規劃,有計畫、有步驟地採取限期遷移或改變生產使用性質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2)在城市規劃中,應合理選擇液化石油氣供應站的瓶庫、汽車加油站和煤氣、天然氣調壓站的位置,使之符合防火規範要求,並採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確保全全。合理選擇城市輸送甲。乙、丙類液體和可燃氣體管道位置,嚴禁在輸油、輸送可燃氣體的於管上修建任何建築物。構築物或堆放物資。管道和閥門井蓋應當有標誌。
(3)裝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車站、碼頭,必須布置在城市或港區的獨立安全地段。裝運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碼頭,與其他物品碼頭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最大裝運船舶長度的兩倍,距主航道的距離不應小於最大裝運船舶長度的一倍。
(4)城區內建的各種建築,應建造一級。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控制三級建築,嚴格限制四級建築。
(5)城市中原有耐火等級低對目互毗連的建築密集區或大面積
棚戶區,必須納入城市近期改造規劃,並採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開闢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等措施。
(6)地下鐵道。地下交通隧道、
地下街,地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與城市其他建設,應有機地結合起來,合理設定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報警,滅火。排煙等設施。安全出口必須滿足緊急疏散的需要,並應直接通到地面安全地點。
(7)在城市設定集市貿易市場或營業攤點時,城市規劃部門應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其設定地點和範圍,不得堵塞消防車通道和影響消火栓的使用。
對城市組成要素布局的要求
(1)工業布局
①在布置上應滿足運輸、水源、動力、勞動力、環境和工程地質等條件,以及綜合考慮風向。地形、周圍環境等多方面的影響因素,同時根據工業生產火災危險程度和衛生類別。貨運量及用地規模等,合理地進行布局,以保障其消防安全。
②按照經濟、消防安全、衛生的要求,應將石油化工。化學肥料、鋼鐵、水泥、石灰等污染較大的工業以及易燃易爆的企業遠離城市布置。將協作密切。占地多、貨運量大、火災危險性大、有一定污染的工業企業,按其不同性質組成工業區,一般布置在城市的邊緣,毗鄰居住區。
③對易燃易爆和能散發可燃性氣體、蒸汽或粉塵的工廠,要布置在當地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並且是人煙稀少的安全地帶。
④工業區與居民區之間要設定一定的安全距離地帶,可起到阻止火災蔓延的分隔作用。
⑤布置工業區應注意靠近水源並能滿足消防用水量的需要;應注意交通便捷,消防車沿途必須經過的公路建築物及橋涵應能滿足其通過的可能,且儘量避免公路與鐵路交叉。
(2)倉庫布局
①應根據倉庫的類型和用途、火災危險性、城市的性質和規模,結合工業、對外交通、生活居住等的布局,綜合考慮確定。
②火災危險性大的倉庫應布置在單獨的地段,與周圍建。構築物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石油庫宜布置在
城市郊區的獨立地段,並應布置在港口碼頭,船舶所,水電站。水利工程、船廠以及橋樑的下游,如果必須布置在上游時,則距離要增人。
③化學危險品庫應布置在城市遠郊的獨立地段,但要注意與使用單位所在位置方向一致,避免運輸時穿越城市。
④燃料及易燃材料倉庫(煤炭、木材堆場)應滿足防火要求,布置在獨立地段,在氣候乾燥、風速較大的城市,還必須布置在大風季節城市主導風向的廠風向或側風向。
⑤倉庫應靠近水源,並能滿足消防用水量的需要。
(3)公共建築布局
①公共建築的消防布置應考慮分期建設、遠近期結合、留有發展餘地的要求。
②對於舊城區原有布置不均衡。消防條件差的公共建築,應結合規劃作適當調整,井考慮對原有設施充分利用和逐步改善消防條件的可能性。
(4)居住區布局
①居住區消防規劃的目的在於按照消防要求,結合城市規劃,合理布置居住區和各項市政工程設施,滿足居民購物、文化生活的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條件。
②在綜合居住區及工業企業居住區,可布置市政管理機構或無污染。噪聲小、占地少、運輸量不大的中小型生產企業,但最好安排在居住區邊緣的獨立地段上。
③居住區住宅組之間要有適當的分隔,一般可採用綠地分隔、用公共建築分隔、用道路分隔和利用自然地形分隔等。
④居住區的道路應分級布置,要能保證消防車駛進區內。單元級的道路路面寬不小於4~6米;居住區級道路,車行寬度為9米,盡頭式道路長不宜大於200米,在盡端處應設回車場。在居住區內必須設定室外消火栓。
⑤液化石油氣的儲配站要設在城市邊緣。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可設在居民區內,每個站的供應範圍一般不超過1萬戶。供應站如未處於市政消火栓的保護半徑時,應設消火栓。
消防設施的規劃和管理
簡述
根據1990年1月1日公安部。建設部。國家計委和財政部聯合頒布的《城市消防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精神,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給水、消防車通道、消防通訊等公共消防設施,應當納入城市規劃,與其他市政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
消防站
消防站是城市的重要公共設施。消防站設定以適應迅速撲救火災的需要。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為目標。
(1)消防站的位置和用地,應在城市總體規劃中,按照國家建委頒發的《城市規劃定額指標暫行規定》和公安部頒發的《消防站建築設計標準》的有關規定確定。已確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由城市規劃部門進行控制,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占用。如其他工程建設確需占用,必須經當地城市規劃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並應按照規劃另行確定適當地點。
(2)消防站的布局,應以消防隊儘快到達火場,即從接警起五分鐘內到達責任區最遠一點為一般原則設立,每個消防站責任區面積宜為4至7平方公里。
(3)高層建築、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企業、古建築比較多的城市,應當建設特種消防站,以適應撲救特殊火災的需要。
(4)對於物資集中、運輸量大、火災危險性大的沿海、內河城市,應當建立水上消防站。
(5)對於基本抗震烈度在6度及6度以上的城市。消防站建築應當按該城市的基本抗震烈度提高一度進行設計和施工,確保在發生地震災害時,不會影響消防站正常工作。
(6)設定消防站,可以合理地利用高層建築或電視發射塔等高度大的建(構)築物,建設消防瞭望台,並應配備相應的監視和通訊報警設備,便於及時,準確發現著火目標。
消防給水
城市消防給水工程是城市消防規劃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的重要保證。
(1)城市消防規劃建設與供水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的具體條件,建設合用的或單獨的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塔、水井或加水柱。
(2)消防供水應當充分利用江河、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並應修建聯通天然水源的消防車通道和取水設施。未經規劃部門批准,任何部門都不得破壞天然水源。
(3)城市、城鎮、居住區、工廠、倉庫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確定。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應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確定。
(4)城市消防給水管道應敷設成環狀,其管徑、消火栓間距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市政消火栓規格必須統一,拆除或移動市政消火栓時,必須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5)對於城市原有消防給水管道陳;日或水壓、水量不足的,供水部門應當結合供水管道進行擴建、改建和更新,以滿足城市消防供水要求。
(6)城市中大面積
棚戶區或建築耐火等級低的建築密集區,無市政消火栓或消防給水不足或無消防車通道的,應由城市建設部門根據具體條件修建消防專用蓄水池,其容量以100一200立方米為宜。水他的保護半徑為150米。
(7)城市消火栓被損壞時,應由供水部門及時修復,確保消防隊滅火時的供水需要。
消防車通道
(1)街區內應當合理規劃建設和改造消防車通道。消防車通道的寬度、間距和轉彎半徑等均應符合有關的規範要求,保證消防車輛暢通無阻。
(2)對於有河流、鐵路通過的城市,應當採取增設橋樑等措施,保證消防車道的暢通。
(3)在規劃城市橋樑、地下通道、涵洞時,應考慮消防車最大載重量和特種車輛的通過高度。
(4)消防車通道建成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挖掘或占用。由於城建需要,必須臨時挖掘或占用時,批准單位必須及時通知公安消防監督機構。
消防通訊
(1)100萬人口以上的城市和有條件的其他城市,應當規劃和逐步建成由電子計算機控制的火災報警和消防通訊調度指揮的自動化系統。
(2)小城市的電話局和大、中城市的電話分局至城市火警總調度台,應當設定不少於兩對的火警專線。建制鎮、獨立工礦區的電話分局至消防隊火警接警室的火警專線,不宜少於兩對。
(3)一級消防重點保衛單位至城市火警總調度台或責任區消防隊,應當設有線或無線火災報警設備。
(4)城市火警總調度台與城市供水、供電、供氣、急救、交通、環保等部門之間應當設有專線通訊聯絡。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的規劃管理,應由城市規劃、供水、供電、電信和市政工程等部門貫徹實施。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
(1)消防站、消防給水、消防車通道、消防通訊的基本建設和消防部隊的裝備,屬於固定資產投資範圍之內的,由地方審批後,其經費應當列入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畫。
(2)與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直接關聯井由公安部門使用的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的維修費用,在城市維護費列支。
(3)城市公用消防建設和維護資金的預算管理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委制訂。
(4) 城市企業、事業、機關、學校等單位內的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由各單位自行解決。因工程建設等原因損壞或拆遷的市政消火栓,其修復費用全部由損壞、拆遷單位負擔。
消防安全條件的措施
改善舊城工業消防安全條件
(1) 舊城工業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①許多舊 城大小工廠星羅棋布,混雜於城市生活居住區內,既不利於消防安全,又不便於生產協作,同時,妨礙城市建設,搞亂了城市的布局。
②日城多數工廠用地緊張,防火問距不足,生產發展受到限制。有的工廠廠址受用地的限制分設幾處,不便於生產和消防管理。有的工廠由於用地狹小,缺少必要的倉庫和堆場,擠占城市居住和綠化用地,甚至占用道路,造成交通阻塞,沒有消防通道。
③有些工廠的生產,火災危險性大,嚴重威脅居民安全,工廠“三廢”又污染環境,危害鄰近居民健康,影響鄰近工廠產品質量。
④有些工廠的廠房利用一般民房或臨時建築,不符合防火和生產要求,影響生產和安全,還有不少工廠位於人口稠密的街巷深處,建築布置不符合防火要求。
⑤有的城市由於舊城工業擁擠,造成城區動力和水源供應緊張,既影響了城市生產和居民生活,也很難解決消防用水。
(2)改善舊城工業消防安全條件的措施
①把那些消防條件較好,生產設備好,產品有發展前途,運輸、動力、供水等市政設施條件齊備,消防布局比較合理的工業地段,組織成工業街,進一步完善消防設施。
②對於火災危險性不大、生產性質相近、車間分散的工廠,可以適當合併。
③有些工廠生產規模大,設備條件好,產品價值高,但存在火災危險性,對周圍環境又有一定的污染危害,而遷出又有困難,可採取改革工藝或改變生產性質的措施。
④在生產過程中,火災危險性大,對周圍環境有嚴重污染,又不易治理,或易燃、易爆、火險隱患嚴重的工廠,應根據不同情況,有計畫的堅決限期遷到遠郊。
改善舊城居住區消防安全條件
(1)舊居住區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問題
①建築耐火等級差,火災危險性很大。舊居住區的許多住房系簡易房屋,列不上耐火等級,居住水平低,低矮。狹窄。陰暗、潮濕,房屋質量很差,有的由於年久失修,已成為危險房屋,同時由於人口增加,居住十分擁擠。一旦發生火災,後果相當嚴重。
②建築密度高,缺少必要的防火間距。舊居住區房屋布置十分稠密、混亂,據有的城市統計,有些;日居住區建築密度高達 70 %以上,而人口密度在4000人 /公頃以上,缺少必要的防火安全需要的防人間距,居住區內沒有必要的綠地和居民室外活動場地供消防利用,還缺乏起碼的採光、通風和衛生條件。
③沒有消防滅火設施,消防安全沒有保障。舊居住區一般道路質量很低,道路狹窄,消防車無法通過。不少舊居住區根本沒有消防道路,沒有完善的消防給水設施。
④工廠和居住區犬牙交錯,消防布局十分混亂。有些舊居住區工廠、倉庫等用地和
居住建築穿插交錯,不但火災危險性大,同時也嚴重污染居住環境,危害居民身心健康。
(2)改善舊居住區消防安全條件的措施
①維修;日住房,提高耐火等級。一般應根據住房的不同結構類型、損壞程度。日照通風條件等決定維修或翻建方式,使居住區建築的耐火等級得到提高。
②改善居住環境,增加防火間距。應拆除舊居住區中搭建的雜亂棚屋或其他簡陋的臨時建築,通過一定的分割和清理障礙,調整院落和戶外空間,增加防火間距,同時也可改善居住區的環境衛生和日照、通風條件。
③整頓道路,滿足消防要求。舊 居住區的道路往往簡陋、狹窄、彎曲而不暢通,應有計畫的進行疏通和鋪設;同時在控制規劃道路紅線的前提下,通過裁彎取直、擴寬打通、封閉廢棄、改變道路性質等方法來調整和改善道路系統,滿足消防要求。
④結合調整、增設公共設施,解決消防用水。在舊居住區逐步建設完善的給水系統,保護或改造原有水井,調整增設公共消火栓、路燈、公廁、垃圾箱等,採取適當新建或利用舊房加以改建的辦法,調整充實商業服務、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設施。
⑤調整用地布局,減少火災危險程度。舊居住區的工廠、倉庫等單位用地應作適當調整,可根據其火災危險程度和污染程度、生產發展情況等,按城市或地區用地的調整規劃,採取保留、合併、遷移等辦法,統籌安排。
交通運輸消防安全的規劃
簡述
城市對外交通運輸包括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多種方式。做好城市對外交通運輸消防安全的規劃布局對於保障城市和對外交通運輸的消防安全,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鐵路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
(1)鐵路線路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
①應滿足鐵路運營技術經濟條件,但必須避免鐵路分割或包圍城市。
②處理好鐵路與城市道路的關係,應儘可能使鐵路線路不和城市主要幹道相交,減少鐵路線路與城市道路的交叉點。在方格形道路系統的大城市中,鐵路線路宜與城市主幹道平行;對於放射形道路系統的大城市,鐵路線路應沿放射干道平行引人城市。
③鐵路正線的布置要避開城市的主要發展方向。當城市的發展不得不跨越正線時,要在被分割的城市兩側設定相對獨立完善的消防設施,儘量使消防車輛趕赴火場不穿越鐵路。
④鐵路線路不要在城市與河湖海岸間平行通過。
⑤穿行城市的鐵路線,最好布置在有一定寬度的綠帶中。
⑥當線路引人客運站時,應使主要方向的旅客列車不改變運行方向。當線路引入編組站時,主要貨車車流方向應有順直的路徑。
鐵路車站消防安全規劃布局
①客運站的布置。考慮旅客乘車方便、減少城市公共運輸負擔,旅客站一般要儘可能布置在市區、中、小城市的旅客站可布置在城市邊緣;在大城市由於列車到發密集,每日乘車人次多,為了使旅客能就近乘車,避免客流過分集中,還應增設旅客站。特別是受地形限制或河流影響,形成分散而狹長的帶狀大城市,以及被河流分割的大城市,要考慮設定三個以上的旅客站。
②貨運站的布置。綜合性貨運站是辦理多種品類貨物作業的車站。以到發為主的綜合性貨運站,宜伸入市區適當地段,特別零擔貨物,在市區便於貨物集散。如以某幾種大宗貨物為主的貨運站應靠近所服務的工業區和倉庫區。主要不是為本城市服務的中轉貨物的裝卸站,應設在市區以外,並靠近編組站和水陸聯運碼頭。
專業性貨運站是辦理單一品類貨物作業的車站,如煤炭、木材、礦石。石油、礦物性建築材料的貨運站。專業性的貨運站要靠近貨流集散地點布置。危險品及有嚴重污染環境的貨物裝卸站,應設在市郊下風向和河流下游地帶。
貨運站應均勻分布:根據有關部門對一些城市貨運站的現狀調查分析結果,貨運站分布半徑以不大於6公里比較適宜,在10公里左右或超過10公里,則不能滿足城市需要。
(3)工業站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
①工業站要設在有大量貨流、出入便捷和對外運輸順直的地點,儘量避免車流在鐵路路網上或企業內的折角和迂迴運輸。
②工業站不要設在鐵路主要幹線上,以減少出入企業車流和鐵路幹線車流的交叉干擾。對於大型企業或集中的工業區,根據需要可設定樞紐外環線,並將工業站設在主要車流必經之地或原料、燃料的入口處。對於分散的工業區,可分別設定工業站。
③設在樞紐內的工業站,與編組站間要有便捷的通路,並要為企業將來發展留有餘地,避免由於企業擴展帶來工業站的消防問題。
④工業站的布置,要與專用線的建設、工業區的建設結合起來,把消防安全、土地利用、防洪排洪、交通運輸等方面統一規劃。
公路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
(1)公路線路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
①要合理的解決公路線路的走向及其站場等運輸設施的位置,避免分割、干擾城市。
②公路一般應與城市呈切線方式通過,離城市也要有一定距離,線路布置能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但一些舊城區,由於公路對外交通穿越城市、居住區,把居住區分割,不利於消防和交通安全,也影響居民生活安寧,必須認真注意解決。
③對於舊城區布置不合理的公路,應儘可能使過境公路改道,避開城市生活居住區,規劃中還應儘可能使公路便捷,縮短公路里程。公路線路在城市的布置,主要有公路穿越或者繞過(切線或環線繞過)城市兩種情況。
④為了充分發揮汽車運輸的特點,規劃建設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的斷面組成應在中央設分隔帶,使車輛分向安全行駛;與其他線路交叉時採用立體交叉,並控制出入口;有完善的安全防護措施,專供高速(一般為80~120公里/小時)車輛行駛。高速公路線路的布置應遠離城市,與城市的聯繫必須採用專用的支線,並採用有控制的互通式立體交叉。
⑤公路線路的布置,為了減少過境交通進入市區,應在對外公路交匯的地點或城市人口處設定一些公共服務設施,為暫時停留的過境車輛的司機與旅客創造一些便利條件,既方便車輛檢修停放以及旅客休息、換乘,又可避免不必要的車輛和入流進入市區。
(2)公路運輸設施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
①客運站的布置。大城市的客運站位置可適當伸入市區,布置在
市中心區邊沿地段。並根據旅客進出方向和流量大小決定設定客運站的數量。中。小城市的客運站宜設在城市邊沿或城市與過境公路相連線的支線上,不要緊靠過境公路布置。客運站周圍應有足夠的車輛停放場地,並應考慮有方便的車輛維修和保養條件。還要避免與學校、醫院、住宅區相距過近。
②貨運站的布置。貨運站(場)的位置選擇與貨主的位置和貨物的性質有關。對於供應城市人民的日常生活用品,則布置在市中心區邊緣,與市內倉庫有直接的聯繫;若貨物的性質對居住區有影響或系中轉貨物為主,則應布置在倉庫區、工業區貨物較為集中的地區,又要儘可能與鐵路車站、水運碼頭有便捷的聯繫。中、小城市由於客貨運量較小,也可將客貨合併,設混合站,但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安全。
③加油站的布置。城市公路對外交通的加油站,一般有兩種布置形式。一種是布置在道路旁凹入的專門用地上,稱為港灣式加油站。其特點是加油站的出入口均設定在一條道路上,對交通影響較小,加油較方便。另一種是設定在“Y”形交叉線)布置調車站場,並要最低限度地減少對城市的干擾。
④港區若有大型造船廠,應劃定專門的水域和陸域,安排專門的碼頭。
機場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
(1)機場與城市的距離
機場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必須從地形、地貌。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氣象條件、噪聲干擾、淨空限制以及城市布局等諸方面因素,加以綜合分析,恰當地解決好機場與城市的距離這一矛盾。
(2)機場與城市的交通聯繫
根據航空運輸的快速特點,要求地面交通越快越好。一般應在機場位置確定的同時,安排好機場與城市之間直捷的、高速的、通暢的道路交通系統,安排好停車場等交通設施。
(3)合理確定機場消防站的位置
按照國際民航組織的規定,機場消防站要在最適當的能見度條件和地麵條件下,保證對發生在機場活動地區任何部分的飛機火災事故的馳救時間不大於三分鐘,最好不大於兩分鐘。
消防規劃對園林綠地的利用
城市園林綠地有保護環境、調節氣候等多種功能,還有防災的功能。綠地在火災發生時,是良好的防火分隔地帶,能阻止火勢的蔓延。園林綠地系統在消防規劃中如能加以利用,不僅對於減少城市的火災危害,防止火勢蔓延引起大面積火災有重要意義,而且對於保護環境、調節氣候、防震和戰備防空、自然保護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均衡分布,聯成完整的為消防利用的園林綠地系統
(1)應將公共綠地在城市中均衡分布,並聯成系統,做到點(公園、花園、小遊園)、線(街道綠化、江畔濱湖綠帶、林蔭道)、面(分布面廣的小塊綠地)相結合,使各類綠地連線成為一個完整的系統,以發揮園林綠地為消防利用的最大效果。
(2)多搞一些小遊園,特別是分散在居住區內的小遊園,比全市集中搞一、二個大公園效果更好。有火災發生時,它是居住區內良好的防火分隔地帶。有地震臨震預報時,它便於居民就近疏散。
2.因地制宜,與河、湖、山川自然環境相結合
(1)北方城市要結合以防風砂、水土保持為主;南方城市要結合遮陽降溫為主。
(2)工業城市要結合衛生防護綠地為主;風景城市要結合廣泛的綠地系統內容。規劃布局要充分利用名勝古蹟、河湖山川自然環境。
(3)小城市一般便於與周圍的自然環境連線,郊區的農田。山林、果園等可契入市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