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強省建設行動計畫

《海洋強省建設行動計畫》是山東省委、省政府於2022年印發的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洋強省建設行動計畫
  • 發布時間:2022年3月
發布歷程,主要內容,

發布歷程

2022年3月,山東省委、省政府印發《海洋強省建設行動計畫》,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主要內容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加快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為海洋強國建設作出貢獻”的重要指示,現結合我省實際,就加快海洋強省建設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推進海洋科技創新能力行動
1.搭建海洋科技創新平台。加快建設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中國科學院海洋大科學中心、中國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島)等高能級平台。積極爭創海洋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擴容提升海洋地質樣品庫。堅持平台、項目、人才一體化,推進實施智慧港口等科技示範工程和現代漁業良種工程。每年在省重大科研項目中布局15-20項左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2.推動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建設山東海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心、山東海洋信息技術研究院、山東現代海洋產業聯合孵化中心等成果轉化機構。到2025年,打造1-2家省級、4-6家市級海洋科技專業孵化器。全省新增發布實施地方標準20項。
3.打造海洋科技人才高地。支持有條件的高校爭取設立海洋領域未來技術學院和現代產業學院。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從全國涉海高校、院所選聘專家赴沿海市掛職。建立海洋產業人才大數據中心,設立運營海洋人才發展基金。深入實施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藍色人才專項。研究制定海洋人才績效考核和管理辦法。建設海洋人才港(青島)。到2025年,培養集聚100名以上國際一流海洋科技人才、3000名以上海洋優秀青年人才。
二、推進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行動
4.開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堅持陸海統籌理念,一體化推進生態保護修復。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加強海洋生物種類保護,建設海洋資源基礎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海洋生態預警監測體系。統籌實施沿海防護林、河口、岸灘、海灣、濕地、海島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根據自然資源部統一部署,積極會同江蘇省建立完善滸苔綠潮災害聯防聯控機制;高水平建設長島海洋生態文明綜合試驗區,爭創國家公園;推廣濰坊“檉柳+肉蓯蓉”海岸帶生態修復模式。到2025年,近岸海域優良水質面積比例達到92%。
5.強化陸海污染聯防聯治。推進渤海灣(山東部分)、萊州灣、丁字灣、膠州灣等重點海灣整治。實施入海排污口分類整治,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到2025年,沿海各市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00萬噸/日,新建改造修復城市污水管網1500公里,改造城市合流管網670公里,沿海各市城市建成區雨污合流管網改造清零。持續推進漁港環境綜合整治。
6.積極發展海洋碳匯。深入開展海洋碳匯研究,發揮浮游植物、藻類和貝類等生物固碳功能,開展海藻養殖區增匯評估等工作。開展鹽沼、海草床等藍碳生態系統監測,發揮好黃渤海藍碳監測和評估中心、桑溝灣貝藻碳匯實驗室等平台作用。積極爭取在威海開展藍碳項目交易試點。支持煙臺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
三、推進世界一流港口建設行動
7.打造智慧綠色平安港口。深入開展智慧港口建設試點,加快自動化碼頭、智慧管理平台等重點項目建設。完善港口LNG加注、岸電標準規範和供應服務體系。建立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風險清單。到2025年,5萬噸級以上乾散貨專業化碼頭作業基本實現自動化,港口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占綜合能源消耗比重達到60%,港口貨物、貨櫃吞吐量分別達到20億噸、4000萬標箱。
8.提升港口航運綜合服務功能。健全港口集疏運體系,推進疏港鐵路向堆場、碼頭延伸。推動威海與韓國仁川之間海港空港“四港聯動”。
9.推動港產城深度融合發展。實施新一輪港口基礎設施提升工程,推進老港區功能調整和老碼頭升級改造,加快自動化貨櫃碼頭、大型原油碼頭和LNG碼頭等專業化碼頭建設。通過功能置換、業態重塑、生態修復等方式有序推進老港區更新改造。推進煙臺海上世界、濰坊綜合保稅區北區等港產城融合項目。
四、推進海洋新興產業壯大行動
10.海洋工程裝備。突破船用大功率中高速內燃機、大型海洋工程用燃氣輪機等動力裝置及風電儲氫裝備、深海鑽井隔水管等關鍵技術,重點發展深水和超深水半潛式生產平台、液化天然氣浮式生產儲卸裝置、深遠海養殖裝備等深海油氣裝備和新興海洋裝備。
11.海洋生物醫藥。實施“藍色藥庫”省級大科學計畫,籌建國家深海基因庫,建設海洋藥物技術創新中心等省級海洋生物醫藥研發平台,推動符合規定的海洋藥物納入國家藥品目錄。實施海洋藥物、生物製品和海洋生物酶製劑為重點的海洋生物醫藥高成長性企業培育工程。
12.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推動海水淡化納入本地水資源統一配置體系,推進海水淡化水進入市政管網。開展海水淡化專用材料及裝備協同攻關,推動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全產業鏈協同發展。實施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工程,支持具備條件的地方創建國家海水淡化示範城市,積極推進海水資源循環利用示範。到2025年,海水淡化產能規模超過120萬噸/日。
13.海洋新能源。統籌規劃實施山東省海上風電建設。建立與央企深度合作機制,推動海上風電全產業鏈發展。支持煙臺建設海上風電母港,推動威海、東營等市發展海上風電裝備產業,青島實施多能互補供電、海水源供冷供熱、海水淡化、海水制氫等工程。探索推進海上、海島分散式能源試點。依託濱州、濰坊、東營加快建設鹽鹼灘涂地千萬千瓦級風光儲一體化基地。加快海上風電、光伏發電發展布局,探索推動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試點項目建設,構建海上能源綜合供應體系。
五、推進海洋傳統產業升級行動
14.海洋漁業。高水平建設120處省級以上海洋牧場,到2025年新建15處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以青島國家深遠海綠色養殖試驗區為龍頭,穩步推進近海漁業向深遠海發展,爭創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範區8-10處。推進深遠海設施漁業科技示範工程深入實施,對深水網箱等深遠海養殖設施給予扶持。支持遠洋漁業企業向規模化、專業化、集約化方向發展,鼓勵遠洋漁船自捕魚回運。加大低值水產品和加工副產物的高值化開發利用,推動冷鏈物流基地建設,研究建立穩定高效的水產品流通和質量全程追溯體系。
15.海洋旅遊。最佳化布局生態公園、海水浴場、濱海康療、汽車驛站等休閒度假設施和業態,發展休閒漁業、海洋垂釣、研學旅遊、帆船體驗、海洋文創等特色產業。舉辦大型海上體育賽事和海洋產品展會,培育嶗山、劉公島、蓬萊閣、長島等休閒度假綜合體,完善濱海旅遊度假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青島鳳凰島、蓬萊、海陽、日照山海天等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層次,打造“仙境海岸”“黃河入海”“濱海自駕”等特色旅遊線路、標誌性景區和精品項目。打造一批以“耕海一號”為代表的,可複製、可推廣的海洋旅遊新業態。建設青島中國郵輪旅遊發展實驗區、煙臺郵輪始發港以及威海、日照郵輪訪問港。
16.船舶製造。發展超大型散貨船、超大型油船、大中型貨櫃船等高技術船舶,以及水上事故預警裝備等特種船舶。開展高端客滾船、遊艇、科考破冰船、物探船等設計製造。推動船用動力系統等配套設備的研發製造,提高船用設備自主化水平。
17.海洋化工。加快研發海水化學資源和滷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技術,完善海水利用和海水淡化資源綜合開發產業鏈。開發醫用、保健品用、化妝品用等海藻高附加值產品。推動臨港化工集約集聚發展,高水平建設煙臺裕龍島煉化一體化項目。研發防腐防污塗料、海洋工程材料、海洋環保材料、海洋檢測試劑等新材料產品。
18.海洋礦產資源開發。加強與中石化、中海油集團戰略合作,配合做好渤海灣油氣資源勘查開發。推進威海、日照海洋牧場海底沉積物調查,在近海海域實施深部地質勘查。完善政府引導、企業參與、科技支撐的海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機制。
19.海洋交通運輸。積極培育具有較強國內外競爭力的骨幹海運企業,提高骨幹海運企業在乾散貨、成品油、原油、化學品等海上運輸市場的競爭優勢,擇機進入貨櫃船、汽車運輸船、內貿危化品水上運輸船等領域,服務國內國際雙循環物流體系。到2025年,實現骨幹海運企業控制總運力規模突破1900萬載重噸,船舶規模超過160艘。
20.海洋生態環保產業。重點發展遠洋船舶壓載水處理成套技術設備、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處理技術裝備、船舶廢氣處理技術裝備、船舶含油污水及化學品洗艙水接收處理技術裝備、海洋污染治理技術設備。培育支持海上溢油快速處置技術裝備、滸苔無害化處置技術裝備等研發生產。在青島、煙臺、威海、日照等市發展海洋環保產業。
六、推進智慧海洋突破行動
21.加強海上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依託有條件的島礁、海上平台等布局5G移動通信基站及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在防範商漁船碰撞、海上救援和服務保障等領域積極開展套用。按職責推動山東籍船舶全部安裝北斗定位系統終端,配備可定位救生衣。綜合利用直升飛機等航空、航天資源,建設海洋船舶綜合管控平台,形成山東沿海立體監測和搜救網路。
22.加快智慧化賦能。實施海洋智慧型感知、智慧型裝備、智慧型網路等創新工程。圍繞智慧綠色港航、海洋生物醫藥、智慧海洋漁業、海洋綠色化工、智慧生態保護、海洋數字文旅等重點產業領域,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賦能海洋產業發展。建設省級海洋大數據平台,實現與國家海洋大數據平台互聯互通,開展市級海洋大數據示範套用。
七、推進海洋文化振興行動
23.傳承發展海洋文化。深入挖掘海防文化、仙海文化等傳統海洋文化價值。加強對紅色遺存、海洋民俗等文化遺產保護,推進涉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通過海洋專題場館、虛擬現實等方式,全方位開展海洋意識教育。實施海上絲綢之路申遺等重點文化遺產、遺址保護展示工程。到2025年,舉辦國際海洋節、放魚節、濱海城市啤酒美食節等活動100次以上。
24.建設文化產業高地。推動膠東經濟圈打造世界著名的濱海文化創意產業長廊、濱海休閒度假黃金旅遊帶,支持青島打造國際海洋旅遊名城,東營、濱州打造黃河口文化產業帶。培育青島影視、煙臺創意設計等產業集群。到2025年,沿海中小城市、小城鎮和農村發展海洋特色文化創意項目200個,民間團體開設海洋文化創意工作室100個。
八、推進海洋開放合作行動
25.拓展開放合作領域。發揮東亞海洋合作平台等載體作用,推動海洋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特色海洋經濟。支持青島強化海洋功能和特點,建設現代海洋城市。
26.拓寬海上開放通道。建立重點港口與中歐班列(齊魯號)合作聯動機制。織密遠洋運輸航線,重點打造日韓、東南亞、中東、印巴、歐美5大優勢海運航線組群。支持省內港口通過締結友好港或姐妹港協定、組建港口聯盟等形式,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港口合作。到2025年,外貿航線數量達到278條,建成內陸港50個左右。
九、推進海洋治理能力提升行動
27.提升海洋空間治理能力。加強海域海島使用動態管理,嚴格管控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加快完善海域使用權出讓、轉讓、抵押、出租、作價出資(入股)等權能。支持煙臺開展海島保護與開發綜合試驗。配合自然資源部做好海域與無居民海島確權登記。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
28.提升海洋依法治理能力。建立涉海部門及海上執法機構協作機制和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共同打擊海上各類違法行為。充分利用智慧型信息化監管系統,依法依規強化涉外漁船綜合管控,開展非法捕撈專項治理。完善海洋經濟統計調查體系,深化市級海洋生產總值核算,提升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能力。
29.提升海洋安全治理能力。強化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海洋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持續開展海洋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推進全省海洋災害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強化近海海域、港口、船舶等領域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加強海洋災害預警監測,為行業部門防禦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明確海洋產業園區、港口、景區等功能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安全隱患舉報獎勵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港口儲罐、安全設施檢測和日常管控制度,推進建立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平台。建設千噸級溢油設備庫。
十、建立政策保障體系
30.動態調整海洋強省建設重點項目庫,推薦省重大項目、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等項目時向海洋領域重點傾斜。對海洋領域“瞪羚”“獨角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高成長性企業,省級財政擇優採取股權投資等方式給予支持。對省重大項目、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和非經營性交通基礎設施、教學、科研、漁港、人工魚礁等公益事業用海項目,依規減免海域使用金。支持一批對標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的海洋戰略性產業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核通過後,省級財政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35%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於省內種子期、初創期的海洋科技型、創新型項目,引導基金可讓渡全部收益。鼓勵各級積極推廣套用PPP模式,支持海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項目建設。完善政銀企合作機制,每年向銀行、基金公司等定期推送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或推薦的優質海洋產業項目。支持保險機構創新航運、漁業、海洋科技等領域險種研發和推廣。
沿海各市要把海洋強省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採取措施強力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省有關單位要落實分工責任,加強指導服務,推動完成相關工作任務。省委海洋發展委員會要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發揮專家委員會等海洋智庫和產業聯盟等行業組織在海洋強省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海洋局等省有關部門加強督導評估,重大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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