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2002年出台了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以下是關於此決定的詳細的規章制度和詳細的政府規範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3月28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3月28日
  • 頒布單位海口市人民政府
引言,具體內容,

引言

經市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廢止《海口市商品房產管理規定》等4件政府規章及51件規範性檔案,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具體內容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市政府對截至2001年底現行的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的清理。經過清理,對主要內容與新的法律或者已經修改的法律、黨和國家新的方針政策或者已經調整的方針政策、我國加入WTO協定及對外承諾不相適應的,以及已被新的地方性法規或者政府規章所代替的4件政府規章和51件規範性檔案,決定予以廢止,現公布如下:
一、政府規章
(一)《海口市商品房產管理規定》(1995年7月2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發布)
(二)《海口市舊機動車輛交易市場管理規定》(1996年5月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發布)
(三)《海口市旅遊市場管理暫行辦法》(1998年10月1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20號發布)
(四)《海口市一日游管理暫行辦法》(1998年10月1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發布)
二、規範性檔案
(一)《海口市房屋交易管理的暫行規定》(1990年11月2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二)《海口市技術引進中專利管理的暫行規定》(海府〔1991〕12號,1991年3月2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三)《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流動人口育齡婦女計畫生育證件管理的通告》(海府〔1994〕87號,1994年10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四)《海口市水產局工商局水產品交易市場管理暫行規定》(市府辦〔1991〕136號,1991年11月1日發布)
(五)《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清理整頓主要馬路戶外廣告的決定》
(六)《海口市市場建設審批程式》
(市府〔1988〕22號,1988年3月2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市府〔1988〕7號,1988年3月1日發布)
(九)《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公共娛樂場所管理的規定》(海府〔1992〕18號,1992年2月11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十)《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通告》(海府〔1992〕26號)
(十一)《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海府〔1993〕86號)
(十二)《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批轉市公安局關於加強我市高層建築消防設施檢查維護保養管理意見的通知》(海府辦〔1996〕52號)
(十三)《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批轉市公安局關於加強機動車輛消防安全管理意見的通知》(海府辦〔1996〕70號)
(十四)《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批轉市公安局關於要求配置應急防煙毒面具的通知》(海府辦〔1996〕71號)
(十五)《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海口市國家建設徵用土地三項補償費計算標準的批覆》(海府函〔1997〕36號)
(十六)《海口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土地管理局關於處理當前土地市場若干問題意見的通知》(海府〔1997〕34號)
(十七)《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郊區菜地徵用審批手續的通知》(海府〔1994〕77號)
(十八)《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協定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及管理辦法的通知》(海府〔1993〕70號)
(十九)《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海口市國家建設徵用土地三項補償費計算標準的批覆》(海府函〔1992〕150號)
(二十)《海口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協定出讓價格調整暫行規定》(市府〔1992〕104號,1992年9月3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二十一)《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暫行辦法》(市府〔1992〕102號,1992年9月3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二十二)《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地價區域劃分的批覆》(海府函〔1992〕185號)
(二十三)《海口市城鎮土地申報登記發證辦法》(市府〔1989〕59號,1989年8月2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二十四)《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批轉市經濟合作局關於市外單位來海口市創辦獨資企、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的通知》(市府辦〔1989〕59號)
(二十五)《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對進出口貿易統計和商品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府〔1990〕21號,1990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十六)《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申報進口業務、"三來一補"業務由市經貿局統一辦理審批的通知》(市府〔1991〕62號)
(二十七)《海口市進一步鼓勵和擴大外引內聯投資若干規定》(海府〔1999〕68號,1999年9月2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二十八)《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簡化投資程式放寬經營範圍的暫行規定》(海府〔1992〕50號,1992年5月27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
(二十九)《海口市經濟貿易局申請辦理退稅審核的程式和規則》(市經貿〔1991〕017號)
(三十)《海口市經濟貿易局關於審核上報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規則和程式》(市經貿〔1991〕024號)
(三十一)《海口市經濟合作局關於轉發市經貿〔1991〕024號文的通知》(市經合字〔1991〕43號)
(三十三)海口市投資領導小組關於《外商投資項目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市投字〔1992〕3號)
(三十四)海口市投資領導小組關於《投資項目環保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投字〔1992〕4號)
(三十五)海口市投資領導小組關於《外商投資項目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 (市投字〔1992〕5號)
(三十六)海口市投資領導小組聯合審批辦公室關於《聯合審批中有關事項的簡化說明》(市投辦字〔1992〕1號)
(三十七)海口市投資領導小組聯合審批辦公室關於《聯合審批中有關事項的補充說明》(市投辦字〔1992〕3號)
(三十八)海口市投資領導小組聯合審批辦公室關於《簡化外商投資程式放寬經營範圍的實施細則》(市投辦字〔1992〕8號)
(三十九)海口市投資領導小組聯合審批辦公室關於《貫徹對國內聯營企業規範化審批的通知》(市投辦字〔1992〕9號)
(市經合字〔1993〕45號)
(市經合字〔1993〕47號)
(四十二)海口市投資領導小組聯合審批辦公室關於《完善聯合審批制度的通知》(市投辦字〔1993〕8號)
(市經合字〔1993〕6號)
(市經合字〔1993〕25號)
(市經合字〔1993〕87號)
(市經合字〔1995〕043號)
(市經合字〔1996〕72號)
(市經合字〔1996〕56號)
(市經合字〔1996〕63號)
(市經合字〔1996〕64號)
(市經合字〔1997〕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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