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學習常規》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20年3月30日印發的常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學習常規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30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學習常規》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20年3月30日印發的常規。
《海南省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學習常規》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20年3月30日印發的常規。印發通知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中國小校教學管理常規》等四個檔案的通知(瓊教規〔2020〕3號)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三沙市社會工作...
文昌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文昌市中學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細則》(修訂稿)的通知 各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為了進一步深化和推進我市中學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學校辦學常規管理,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均衡發展,切實提高我市教育教學質量,市教育局...
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提高新形勢下基礎教育科學管理水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海南省實施辦法》以及《教育部中小...
每學段可由年級組或學校命題,組織一次考試或考查。考試方式一般以筆試為主,堅持筆試、口試或其他考試方式相結合。義務教育階段的考試或考查成績均採用等級制呈現。普通高中要利用學分管理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活動和學習狀況,要通過課時記錄、...
第八條 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口分布和學校辦學規模、布局的情況,合理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就近接收學生的服務區域範圍和招生人數,並向社會公布。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服務區域內符合條件...
海南省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規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範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三者緊緊圍繞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構成完整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其中: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對象為全省24個縣(市、區);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對象為縣域內所有公...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強與中央有關部委溝通,真正落實賦予海南教育事業發展的西部大開發政策。3、推進中國小校標準化建設。出台海南省中國小校基本辦學條件標準,積極穩妥推進標準化建設。標準化...
學校環境優美、整潔乾淨,教育教學設施先進、配備齊全。校容校貌 學校以“飲水思源,自強不息”為校訓,以“為學生一生的幸福奠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作為辦學宗旨,以“管理立校、師資興校、科研強校、特色亮校”作為辦學策略。學校...
民辦學校按照省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礎標準免除學生的學雜費,收取住宿費的民辦和城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按照財政對寄宿制學校補助公用經費的增加部分,相應減免寄宿生住宿費。民辦學校學雜費標準低於獲得的生均公用經費補助的,學校應免收學生學...
海南省義務教育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做好我省義務教育課後服務經費保障工作,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