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是為紮實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結合海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由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海南省財政廳於2020年9月3日印發,自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3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是為紮實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結合海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由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海南省財政廳於2020年9月3日印發,自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海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是為紮實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結合海南省...
《關於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是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4月21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為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公眾參與,依法懲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障民眾環境權益,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
代行治理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三章 保護、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第十九條 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合理使用土地,改良土壤,發展生態農業,防止土地質量下降。增加植被,保護水源林,防止和治理水土流失。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農藥。禁止將有毒有害的污水直接排人農田,防止土壤、水源...
(六)完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體系。深入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大力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大氣污染和噪聲污染防治、環境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立法,修訂《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制定出台《海南省生態保護補償條例》、《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海南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海南省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
海南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規定 (2016年7月29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保障本省生態安全和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海南省財政廳 2022年7月22日 檔案全文 海南省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市場監督,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推動社會共治,依據《市場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國市監稽規〔2021〕4號)等...
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 (2021年1月20日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2021年1月29日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我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
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會同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流域內生態公益林規劃,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第五條 建立健全萬泉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六條 流域內水庫庫區周邊平地,幹流、主要支流兩岸一定範圍內的林地,...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考核辦法,對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市、縣、自治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開展考核評價,將考核結果納入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負責人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年度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並向社會公開考核結果。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大氣...
(1991年9月2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91年10月16日頒布施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和建設,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拯救瀕危的生物物種,維護生態平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自然保護區是指本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或地方...
根據2020年6月16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四件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紅樹林資源的保護管理,保護生物物種多樣性,抵禦海潮、風浪自然災害,促進沿海生態環境改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
《海南自由貿易港土地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實際,制定的條例。2023年4月16日,海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
第十九條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建立自然保護區評審專家庫。設立自然保護區應當經過專家評審。評審時根據自然保護區的類型和級別,每次從自然保護區評審專家庫中抽取九至十五名單數專家,組成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高質量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結合海南實際,制定本方案。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
省人民政府確定的機構負責通過港口、鐵路、機場運輸出島貨物的查驗工作。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交通運輸、漁業、商務、財政、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菸草專賣、海事、稅務、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反走私綜合治理相關工作。第六條嚴禁利用國家給予本省的關稅優惠政策和便利條件進行走私違法犯罪...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和有關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逐年增加對松濤水庫生態環境保護的資金投入。省人民政府設立松濤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松濤水庫生態補償機制。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和有關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松濤水庫庫區土地管理和移民後期扶持...
2019年4月,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生態環境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瓊辦發〔2019〕73號),設立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是主管全省生態環境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全省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生態環境政策...
答:目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正在全面推進,建立一套與之相適應的權責明確、配合有序、標準清晰、保障有力的反走私綜合治理體系迫在眉睫。反走私工作事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人民安康,事關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基礎性工作。反走私工作必須...
(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配合單位:省氣象局、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七)制訂大氣污染防治考核制度,規範指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制訂《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情況考核辦法》並印發實施,科學規範考核我省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