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海南省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管理辦法(1998年6月29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南省進出口貨櫃及包裝鋪墊材料動植物檢疫辦法》等15件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2.01.31
- 實施時間:2002.01.31
經2002年1月2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為了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履行對外承諾的需要,省人民政府對截至2001年底現行的省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清理,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如下15件規章:
一、海南省進出口貨櫃及包裝鋪墊材料動植物檢疫辦法(1988年12月27日發布)
二、海南省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的暫行規定(1988年12月31日發布)
三、海南省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1989年6月23日發布)
四、海南省統配化肥管理規定(1989年10月11日發布)
五、海南省執行國務院制定的產業政策實施辦法(1990年5月15日發布)
六、海南省鼓勵投資開發農業綜合開發試驗區的規定(1992年1月11日發布)
七、海南省文化市場管理暫行規定(1992年1月31日發布)
八、海南省外商投資開發礦產資源管理規定(1992年8月30日發布)
九、海南省企業法人互相持股試點辦法(1993年4月5日發布)
十、海南省出版事業管理暫行規定(1993年7月5日發布)
十一、《海南經濟特區企業國有資產條例》實施細則(1995年10月25日發布)
十二、海南省公用電話管理辦法(1996年1月22日發布)
十三、海南經濟特區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建規定(1996年2月15日發布)
十四、海南省有線電視網管理規定(1996年6月4日發布)
十五、海南省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管理辦法(1998年6月29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