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規定依據黨章、法律法規和其他章程規定定期舉行的會議,經費實行專項審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規定
- 施行地區:浙江省
會議類別 | 住宿費 | 一伙食費 | 其他費用 | 合 計 |
一類會議 | 300 | 150 | 100 | 550 |
二類會議 | 240 | 130 | 80 | 450 |
三類會議 | 200 | 120 | 80 | 400 |
浙江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規定依據黨章、法律法規和其他章程規定定期舉行的會議,經費實行專項審批。
會議類別 | 住宿費 | 一伙食費 | 其他費用 | 合 計 |
一類會議 | 300 | 150 | 100 | 550 |
二類會議 | 240 | 130 | 80 | 450 |
三類會議 | 200 | 120 | 80 | 400 |
浙江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規定依據黨章、法律法規和其他章程規定定期舉行的會議,經費實行專項審批。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發〔2013〕13號),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浙江省省直機關會議活動管理...
《浙江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是浙江省頒發的政府檔案,共有五章,2016年2月1日起實施。規定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節約會議費支出,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實施細則 浙江省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中央《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有關規定,推進我省節約型機關建設,結合黨的民眾...
浙江省省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省級機關國內培訓工作,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加強培訓費管理,節約培訓費開支,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的通知》(財辦行〔2014〕2號)精神,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
前款所稱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回所在單位報銷。第十四條一類會議實行預算控制,按實核銷。會前15天,辦會單位向...
浙江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為規範全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精神,結合浙江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
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於加強相關開支標準之間的銜接,建立開支標準調整機制的規定,進一步加強會議費管理,我們制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從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
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和改進會風,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印發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會議費管理,節約會議經費開支...
第九條 自行舉辦的培訓班和派遣人員參加不收費培訓,參照《浙江省省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規定》(浙財行〔2022〕13號)的要求和標準執行。第十條 單位要按照履職需要的要求,從嚴控制本單位人員參加收費培訓,事前按內控制度規定審批。培訓...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會議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有關要求, 切實規範和加強會議預算管理,壓縮會議費支出,根據財政部、國管局有關會議費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近年來,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了《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相關制度規定,在規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如:一些單位會議審批不嚴,未經批准和計畫外召開會議的情況仍...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會議規模。一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或批准檔案,根據會議性質和內容確定,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二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或批准檔案,嚴格控制會議代表,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性會議與會人數不...
第五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控制會議費預算規模。各單位會議費納入年初部門預算,並單獨列示,執行中不得突破。因特殊需要確需追加的,須按規定程式報省委、省政府審批後安排經費預算。第二章會議分類和審批 第六條 各單位...
第二十七條 省直其他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關省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上海市市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是上海市發布的辦法條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八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級機關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
一、二類會議召開的次數按黨章、法律等規定執行;三類會議除特殊的全市性綜合會議外,其他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四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召開五類會議應當根據單位業務工作需要、會議管理規定、會議費預算等情況嚴格審批管理。第...
年度會議計畫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對中央、省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以及市委市政府等確需臨時增加的會議,按規定程式報批。第七條 嚴格控制各類會議會期。一類會議會期按照批准檔案,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二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2天;三類...
(三)有會議計畫和經費預算的四類會議應當報經主管部門審批。年度會議計畫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對縣委、縣政府交辦的確需臨時增加的會議,按規定程式報批。第八條 會議時間 一、二類會議會期按照批准檔案,根據工作需要從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