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關於調整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批許可權的通知是2001-12-05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政府關於調整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批許可權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1年12月5日
- 實施時間:2002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文號:浙政發[2001]76號
浙江省政府關於調整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批許可權的通知是2001-12-05發布的地方法規。
浙江省政府關於調整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批許可權的通知是2001-12-05發布的地方法規。中文名 浙江省政府關於調整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批許可權的通知 頒布時間 2001年12月5日 實施時間 2002年1月1日 發布單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 所屬...
區國土部門對申請的宅基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等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核的,由區國土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報區政府進行審批。 區政府批准後,村(居)委會憑已批准的《農村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呈報表》領取區國土部...
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例 (2011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9年06月26日發布,自1999年06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審批〈1997-2010年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請示》(浙政發〔1998〕273號)收悉...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批准紹興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1年07月16日。檔案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要求批准紹興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請示》(浙政〔2010〕42號)收悉。經...
《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
為規範報國務院審批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的編制和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32號)等有關規定,部制訂了《報國務院審批的...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照法定程式和審批許可權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草案)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草案)由國家土地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地方土地...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1992年1月18日浙江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的...
第四條 省、地、市、縣農業廳(局),是各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職能部門,對轄區內土地實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土地的使用,進行檢查和監督,保證本辦法的貫徹實施。第五條 城市、建制鎮規劃區內的土地,由城鄉建設部門按照...
《浙江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由1997年浙江省人大發布。(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1997年11月18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七十二號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已被浙江省...
《浙江省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是浙江省政府令第44號,於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九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省長是萬學遠。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村莊、集鎮的規劃建設管理,改善村莊、集鎮的生產條件、居住條件...
鄉(鎮)人民政府(或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對轄區內土地的使用,進行檢查和監督,保證本辦法的貫徹實施。第五條 縣、市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國家建設用地、城鄉集體單位建設用地和農村私人建房用地,必須提出年度建設用地的規劃和控制指標,由...
鑒於人事變動,縣人民政府決定調整充實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領導小組,桐府辦發〔2007〕4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其組成人員如下:組 長:王 忠 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組長:管禮倫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為進一步規範有序開展土地綜合整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條例》《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嚴守底線規範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國土資源部關於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2〕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有關直屬單位,部機關各司局:國務院批准《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各級政府及其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以保護耕地為前提,以控制建設用地總量為重點,以節約集約用地為核心,儘快開展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加強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工作,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規劃,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實行總量...
本規劃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統籌省域城鄉空間發展、合理配置空間資源、提供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設施、促進地區可持續發展、指導城鄉規劃和建設管理的基本依據。在浙江省城鎮體系規劃範圍內審批城鄉規劃和涉及到區域性重大項目選址,必須遵守本...
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要求審批紹興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20年)的請示》(浙政〔2010〕50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通知如下:一、國務院原則同意修訂後的《紹興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二、...
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報請審批台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通知如下:一、國務院原則同意《台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2017年修訂)》(以下簡稱《總體規劃》)。台州是浙江沿海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和現代化...
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關於報請審批溫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通知如下:一、國務院原則同意《溫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年)(2017年修訂)》(以下簡稱《總體規劃》)。溫州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東南沿海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