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進稻漁綜合種養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浙江省推進稻漁綜合種養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是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精神,結合浙江省實際特制定的方案。由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於2023年5月2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印發機關: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 印發日期:2023年5月25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推進稻漁綜合種養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漁業主管局),廳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發揮稻漁綜合種養在穩定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弘揚農耕文化、推進鄉村振興、促進共同富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快稻漁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們制定了《浙江省推進稻漁綜合種養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5月25日

方案全文

浙江省推進稻漁綜合種養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樹立大食物觀等有關重要論述,圍繞農漁產品安全有效供給和鄉村振興、共同富裕目標,進一步擴大稻漁種養規模,最佳化種養結構布局,協調農業生產生態,促進三產深度融合,弘揚農業遺產優秀文化,推進稻漁產業高質量發展,為奮力推進“兩個先行”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穩糧保供,有序發展。保持水稻種植主體地位,嚴格執行溝坑占比不超過10%的規定,守住糧食生產安全底線。選擇適宜區域,規模和質量並重,形成特色鮮明的產業布局。
堅持高質高效,綠色生態。推進產業集聚發展,實現生產管理精準高效,提升耕地利用效益,提高產品品質,促進肥藥雙減。
堅持科技創新,全鏈發展。強化科技支撐,推進產學研推用深度融合。加快全產業鏈發展,推動強鏈補鏈,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提升現代化水平。
堅持聯結增效,富民增收。創新利益聯結模式,健全聯農強農機制,做強稻漁品牌,發揮稻漁綜合效益優勢,實現產業增效,農戶增收。
(三)總體目標。
到2027年,全省新建稻漁綜合種養重點縣12個,省級重點基地120個,稻漁綜合種養面積達到並鞏固120萬畝以上,實現畝均產出水產品100斤、稻穀1000斤(山區或特種水稻800斤),畝均增收2500元以上;與水稻單作相比,單位面積化肥、農藥使用量平均減少30%和50%以上;稻漁產業發展基礎更加穩固,種養模式更加高效,品牌效益更加凸顯,浙江特色更加明顯,成為促進穩糧增收、推動共同富裕的重要產業。到2035年全省稻漁綜合種養面積達到並鞏固200萬畝,稻漁全產業鏈發展基本成熟,實現稻漁綜合種養產業規範、產品優質、產地優美、產區繁榮的高質量發展格局。
二、主要任務
(一)鞏固發展種養規模。各地應根據稻田資源稟賦和產業實際,科學制定並落實稻漁產業發展規劃,合理確定優先發展區域,按照工程標準化、產區規模化、產品品牌化、管理智慧型化、經營全鏈化要求,建設一批稻漁種養基地,推動集中連片特色發展。要充分利用中低產田、低洼田、冬閒田以及復墾地等潛力地塊,大力推進稻漁綜合種養,試點開發耐鹽鹼稻種植區稻漁產業。力爭全省平均每年新增稻漁綜合種養面積10萬畝以上,到2027年達到120萬畝。
(二)推進模式技術創新。創新生態種養模式技術,完善稻蛙、稻-紅螯螯蝦、稻-羅氏沼蝦、稻-溪魚、稻-青蟹和稻田+跑道等模式,最佳化水旱輪作、茬口銜接、種養管理等技術;開展田魚等傳統品種種質資源調查、原種保護、良種篩選利用;建設小龍蝦等大宗養殖品種規模化繁育基地,支持建設特定品種省級原良種場,推進繁養分離;引進推廣適宜稻漁種養的水稻新品種,提升專用稻種供應能力。開展稻漁模式對固碳增匯、地力修復、鹽漬改良等研究,發揮稻漁生產對環境保護、地力提升等作用。到2027年,培育工廠化育秧社會化服務中心20家,水產良種場和規模化繁育基地50家以上。
(三)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依託現代農業園區“百千”工程,建設稻漁農業園區、特色農業強鎮、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等,強化全產業鏈構建,在平原小龍蝦集中主產區建設加工、物流基地,在山區打造小而精、特而優特色稻漁產業。研製種收、投飼、消毒等稻漁高效實用機械,推進“機器換人”,加快全程機械化;推行“浙農漁”等數位化套用貫通使用,推進實現產品全程可追溯;培育“肥藥兩制”稻漁類試點主體,強化生態溝渠建設;制定稻漁系列地方標準,支持制定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種養生產明白紙、模式圖,提升產業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到2027年,打造稻漁產業集聚區1—2個,稻漁“千畝方”30個,制定、修訂標準5個。
(四)支持主體做大做強。支持土地集中連片流轉,推行“連片流轉+土地整治”模式,推廣季節性流轉,培育稻漁種養領軍企業,深化生產託管服務,形成規模優勢和牽動效應。加強對新型經營主體、社會化服務組織負責人的培育培訓,加快培養一批掌握水稻種植、水產養殖、三產融合、品牌打造的複合型人才;支持整縣推進,點面結合,進一步開展稻漁綜合種養重點縣建設,推進省、市、縣三級重點基地建設,完善建設標準。細化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範區創建重點任務中稻漁綜合種養類相關要求。到2027年,新建重點縣12個(轄區內稻漁綜合種養面積,平原地區2萬畝以上、山區1萬畝以上),省級重點基地120個(平原地區規模300畝以上、山區規模100畝以上);省、市、縣三級重點基地數量達到2000家(市、縣兩級示範主體單個面積100畝以上),培育帶動能力強的共富主體20家以上,年帶動農戶1000戶以上。
(五)加快產業融合發展。充分發揮稻漁結合放大效應,積極發展休閒農業、農事體驗、研學科普、文化創意等新業態,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推動稻漁品牌與當地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相融合,通過博覽展銷、電商直播帶貨等,積極開展品牌行銷推介;繼續開展優質漁米評比推介活動,發布稻漁種養產業發展優秀案例;支持各地結合傳統稻漁文化和民俗資源,挖掘農遺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科技等價值,開展科普教育、農事節慶、“龍蝦節”等文旅活動,打造增收致富新渠道。到2027年底,培育或融合稻漁品牌200個,打造有社會影響力的稻漁農事節慶活動10項,建設農旅科普基地、“稻漁公園”20個,觀摩教育等活動年參與5000人次,年接待遊客10萬人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因地制宜,自上而下形成稻漁綜合種養工作推進合力。各設區市要抓緊出台稻漁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明確發展目標、規劃布局,落實配套政策,細化措施方案。各地要統籌漁業、種植業等力量,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形成上下共管、有序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各相關市要確定稻漁綜合種養具體職能處室和聯繫人,開展目標任務推進季度調度。
(二)強化政策扶持。各地要將稻漁綜合種養納入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扶持建設重點,充分利用“雙強”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範創建、農田水利建設等現代農業發展資金以及種業工程、科教創新等專項資金支持稻漁生產性基礎設施建設、集中連片開發、良種配套和技術推廣。將發展稻漁產業納入農業用水、用電、用地等優惠政策支持範圍,努力保障相關生產、加工、交易和物流等設施用地。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稻漁產業,發揮好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創新相關專項保險產品。
(三)加強監督管理。各地要嚴格溝坑占比,溝坑(含食台)面積不得超過總種養面積的10%。避免大面積開挖耕地,鼓勵發展少溝或無溝化模式,最佳化溝坑式樣,最大程度發揮邊際效應,保證水稻栽插密度。加強稻田生態環境監測,強化投入品管理,加大產地環境、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力度,營造生產規範、產品安全、環境優美的綠色可持續發展局面。
(四)強化支撐服務。各地要協同推動國家、省級重點研發計畫和省“三農九方”“產業團隊”項目等支持稻漁產業生態循環、品種創新、種養技術、地力提升、環境調控、質量評估等研究和創新示範,推進種養模式技術創新。積極組織科技下鄉、技術培訓、入戶指導,大力推廣實用稻漁綜合種養技術。加強稻漁綜合種養人才隊伍建設,培育高素質農(漁)民。開展稻漁綜合種養統計監測、產量測定和綜合效益評估,加強產業發展分析研究。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及時總結提煉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案例,宣傳推介稻漁綜合種養新產品、新技術、新模式、新進展、新成效,講好浙江鄉村振興稻漁故事,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譽度和市場競爭力,使稻漁產業成為我省穩糧保供增收、產業提質增效、鄉村共同富裕的標誌性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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