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稻漁綜合種養的快速推進,大量魚飼料等農業投入品的適用,導致了水體中的總有效氮含量隨著養殖數量的增加而增加,有未被魚類食用的占飼料5%~10%,而在被魚類食用的飼料中又有25%~30%以糞便的形勢排出。氮的輸入方面,飼料占90-98%,氮的輸出方面,魚類占20%~27%,沉積的氮占54%~77%,磷的輸入中飼料占97%~98%,而沉積的磷占輸出的72%~89%,魚類的輸出僅占8%~24%。即說明飼料中氮、磷含量除小部分供給養殖魚類生長外,大部分在稻田中沉積,造成水體的氮、磷、亞硝酸鹽、重金屬等污染。而在種養過程中有的使用次氯酸鈣、生石灰等化學藥劑作為水質改良劑,對尾水進行處理,但長期連續使用容易使菌株產生耐藥性,對水體環境造成二次污染。截至2021年,據調查,90%以上的種養水直接排放到外部,對周邊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壓力。隨著農業農村部等十部委《關於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深入實施,說明種養有機結合、生態互補、水肥資源循環利用,有助於實現稻漁雙豐、節能環保、優質高效的綠色發展目標。故亟需制定《稻漁綜合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技術規範》地方標準。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稻漁綜合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技術規範》(DB34/T 4222-2022)的編制任務來源於《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範〉等298項地方標準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1〕357號),計畫編號為2021-2-152。該標準由安徽傑與祥水產養殖有限公司提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歸口。
2021年9月3日,收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範>等298項地方標準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1〕357號)後,成立標準編制小組。
2021年10月至12月,開展了有關美麗鄉村村莊清潔相關論文、標準、政策性檔案資料的收集和分析,搭建了標準框架,撰寫了標準草案。
2022年1月,開展了專家研討,向相關專家請教了相關技術內容,完善了標準草案,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2年6月29日,地方標準《稻漁綜合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技術規範》(DB34/T 4222-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7月29日,地方標準《稻漁綜合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技術規範》(DB34/T 4222-2022)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傑與祥水產養殖有限公司、安徽省農業科學院水產研究所、安徽安天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禹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肥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肥西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肥西縣三河鎮農辦、蕪湖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合肥桃林水鄉黑魚生態養殖開發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霍家佳、方國俠、何吉祥、馬仁勝、蔣陽陽、黃保勝、吳倉倉、陳夏君、王慶成、劉鑫、展麒麟、張軍、阮守雲、殷承斌、展躍文、陳志平、張士勝。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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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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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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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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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設施設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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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設施建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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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技術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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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設施維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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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稻漁綜合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技術規範》(DB34/T 4222-2022)規定了稻漁綜合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的設施設計、設施建設、技術流程和設施維護。該標準適用於稻漁綜合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
引用檔案
| NY/T 1300 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技術規範—水稻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稻漁綜合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技術規範》(DB34/T 4222-2022)的制定,從稻漁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設施設計、建設、技術流程要求和維護等環節進行規範,指導稻漁綜合種養用水生態化循環利用技術,在減少養殖尾水亂排和面源污染的同時,又可大大降低了種養企業的人工成本、水資源成本,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對種養行業節本增效、稻漁綜合種養產業綠色發展方面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