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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理空問數據交換和共享管理辦法
(2010年5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1號公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理空間信息資源管理,規範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行為,促進地理空間信息資源開發和利用,提高經濟社會信息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及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地理空間數據,是指以數字形式表示的與地理空間位置及其時態有關的自然、經濟、社會等信息。
第四條 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過程中或者由政府為主投入產生的地理空間數據,應當實行交換和共享。
前款規定的部門、單位(以下簡稱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已有適宜的地理空間數據,避免重複投入。
鼓勵其他單位將合法擁有的地理空間數據參與交換和共享。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建立地理空間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加強相關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地理空間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提高地理空間信息資源的共享水平。
第六條 省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主管全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工作,負責組織採集和更新基礎地理空間數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規劃,建設、管理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指導市、縣共享平台建設。
市、縣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工作,負責組織採集和更新基礎地理空間數據,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全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規劃以及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設、管理本地區的共享平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採集、更新和管理與履行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務職責有關的專題地理空間數據,做好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相關的工作。
第七條 省、市、縣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承擔測繪成果管理服務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地理空間數據的處理、集成、整合、管理,以及共享平台的運行、維護和其他相關服務工作。
第八條 共享平台應當具備以下功能:
(一)聯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信息系統和上、下級共享平台;
(二)處理、集成、整合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地理空間數據;
(三)通過政務專網或者網際網路提供線上服務;
(四)共享平台建設方案確定的其他功能。
第九條 省、市、縣共享平台建設納入基礎測繪項目,並按照全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規劃及省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制定的總體設計要求組織實施。
第十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所附《浙江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已分享資料夾》的要求,向相應的服務機構提交地理空間數據(包括目錄、元數據和相關資料,下同);依法應當保密或者按照規定限制使用的,應當註明。具體提交辦法由省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會同省有關部門和單位規定。
《浙江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已分享資料夾》的具體範圍和內容需要調整的,由省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商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提出調整意見,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地理空間數據的內容因建設、管理和專項工作或者自然作用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更新,並將更新後的數據按季度向相應服務機構提交。
第十二條 採集和更新地理空間數據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定位基準,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地理空間數據標準。
省地理空間數據標準由省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起草,經省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審批後發布實施。
省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制定相應的地理空間數據交換技術規範。
第十三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地理空間數據應當合法、準確、規範。
服務機構應當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地理空間數據進行核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可以退回並要求修改、補充後重新提交。
第十四條 省服務機構應當在收到符合規定的地理空間數據之日起2個月內,以1:10000(城市規劃區1:5000)及以小比例尺地理空間框架數據為基礎,完成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地理空間數據的集成、整合工作。
市、縣服務機構應當在收到符合規定的地理空間數據之日起2個月內,以1:500至1:2000及以小比例尺地理空間框架數據為基礎,完成市、縣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地理空間數據的集成及整合工作。
服務機構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地理空間數據的集成、整合工作的,經本級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工作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
第十五條 服務機構應當加強對地理空間數據的存儲管理和檔案建設,保障數據資料安全。
第十六條 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地理空間信息歷史資料的收集、整理、加工、保護和開發利用。
第十七條 服務機構應當在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的入口網站公布地理空間數據目錄、元數據和其他依法應當公開的地理空間數據,以及用戶許可權、獲取途徑等事項,供用戶瀏覽、查詢,並按規定提供下載服務。
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公眾地圖網,並通過網際網路提供公益性地圖服務。
第十八條 服務機構對用戶提出的地理空間數據共享需求,應當及時給予回響和回復。
地理空間數據的提供,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測繪成果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服務機構應當自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地理空間數據集成、整合工作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有關部門和單位返回其所需要的地理空間數據。
第二十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開發套用地理空間數據中需要服務機構提供相關技術支持的,服務機構應當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條 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應急測繪保障機制,根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及時組織整合或者採集地理空間數據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
第二十二條 依法應當予以保密的地理空間數據的傳輸、處理、提供、利用和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服務機構不得利用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地理空間數據以及經集成、整合後的地理空間數據從事經營性活動。
第二十四條 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的運行機制,加強對服務機構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共享平台穩定、安全、有效運行。
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服務標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做好數據處理、集成、整合、管理,以及共享平台的運行、維護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十五條 省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全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採取有效的安全和保密措施,致使地理空間數據丟失、損壞或者失密泄密的;
(二)未按規定完成地理空間數據集成、整合、更新的;
(三)未按規定公布信息、提供服務的;
(四)利用地理空間數據及其相關資料從事經營性活動的;
(五)對用戶提出的共享需求未及時給予回響和回復的;
(六)其他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暫停向其提供地理空間數據;情節嚴重的,由有權機關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按規定的時間和範圍提交地理空間數據,影響共享的;
(二)未按規定組織採集、更新專題地理空間數據的;
(三)未使用國家規定的定位基準或者未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採集和更新地理空間數據的;
(四)將獲得的地理空間數據用於履行公共管理、公共服務職責以外的活動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不依法組織採集和更新基礎地理空間數據,或者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權機關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浙江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已分享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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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門和單位│ 數據類別 │ 數據(信息)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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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編制 │ 事業單位 │政府部門直屬(所屬)事業單位的名稱、類別、所屬部門、地址等信│
│ │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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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展規劃 │主體功能區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產業布局規劃、農業區劃等專項規│
│ │ │劃成果 │
│ ├────────┼──────────────────────────────┤
│ 發展和改革 │ 產業區塊 │產業基地、信息產業園區等產業區塊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
│ │ │置等信息 │
│ ├────────┼──────────────────────────────┤
│ │ 能源設施 │大型火電、核電、抽水蓄能等重要電源以及重要場地資源的分布信 │
│ │ │息,電網廊道布局,煤油氣一次能源儲運基地及輸送管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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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和信息化 │ 產業區塊 │產業示範基地、工業園區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置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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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業信息 │企業名稱、住所等信息│
│ 工商行政管理 ├────────┼──────────────────────────────┤
│ │ 市場信息 │市場名稱、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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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質監測 │地質環境監測點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置等信息│
│ ├────────┼──────────────────────────────┤
│ │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起始│
│ │ │值、終止值、坐標等信息 │
│ ├────────┼──────────────────────────────┤
│ │ 礦產資源 │礦產資源分布圖,或者其礦種、規模、位置等信息 │
│ 國土資源 ├────────┼──────────────────────────────┤
│ │ 土地資源信息 │土地利用、城鎮地籍圖件目錄,鄉(鎮、街道)行政界線圖 │
│ ├────────┼──────────────────────────────┤
│ │ 國土資源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質勘查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等規劃成果 │
│ ├────────┼──────────────────────────────┤
│ │ 地質環境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地質環│
│ │ │境監測規劃等規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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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文站│水文站的名稱、代碼、類別、坐標等信息 │
│ ├────────┼──────────────────────────────┤
│ │ 水利工程設施 │水利工程的名稱、代碼、類別、坐標等信息 │
│ ├────────┼──────────────────────────────┤
│水利│ 灘涂圍墾資源 │灘涂圍墾資源的名稱、坐標等信息│
│ ├────────┼──────────────────────────────┤
│ │ 水資源信息 │取水口、水源地、水功能區劃的名稱、坐標等信息 │
│ ├────────┼──────────────────────────────┤
│ │ 水利規劃 │規划水利工程的名稱、類別、坐標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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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洋監測設施 │海洋監測設施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坐標等信息 │
│ ├────────┼──────────────────────────────┤
│ │ 漁港 │漁港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置等信息│
│ ├────────┼──────────────────────────────┤
│ │ 漁場 │漁場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置等信息│
│ ├────────┼──────────────────────────────┤
│ 海洋與漁業 │ 海洋環保 │海洋自然保護區、赤潮監控區等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等級、│
│ │ │位置等信息│
│ ├────────┼──────────────────────────────┤
│ │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省、市、縣海域行政區域界線數據│
│ ├────────┼──────────────────────────────┤
│ │ 海洋與漁業規劃 │海洋保護與利用、海洋與漁業產業發展及保護相關規劃以及海洋功能│
│ │ │區劃、水產養殖規劃等規劃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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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輸配變電設施 │電力桿、電力塔、變電所、開關站等主要輸電、變電設施的名稱、編│
│電力│ │號、電壓、位置等信息│
│ ├────────┼──────────────────────────────┤
│ │ 電力發展規劃 │電力發展及布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等規劃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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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及附屬設施 │村道以上公路的名稱、編碼、技術等級、起止、寬度等信息,以及橋│
│ │ │梁、隧道等相關信息 │
│ ├────────┼──────────────────────────────┤
│ │ 水路及附屬設施 │內河航道及航道設施分布圖,或者其航道名稱、起訖點、里程、技術│
│ │ │等級等信息│
│ 交通運輸 ├────────┼──────────────────────────────┤
│ │ │港口分布圖,或者其名稱、主要航線及里程等信息港口平面圖,主要│
│ │ 港口碼頭 │碼頭的名稱、噸級、位置等信息主要內河港口岸線陸域和水域地形 │
│ │ │(高程和水深) │
│ ├────────┼──────────────────────────────┤
│ │ 交通規劃 │公路建設規劃、內河和沿海港口總體規劃、內河航道規劃等規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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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信運營企業 │通信運營企業及營業網點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 ├────────┼──────────────────────────────┤
│通信│ 通信基站 │通信基站(含通信塔)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置等信息 │
│ ├────────┼──────────────────────────────┤
│ │ 通信纜線 │通信纜線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置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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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郵政營業網點 │郵政營業網點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郵政├────────┼──────────────────────────────┤
│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分區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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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基礎設施 │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市容環衛設施、廣場、停車場和地下公共設施│
│ │ │等市政基礎設施分布圖,或者其編號、類別、位置等信息│
│ ├────────┼──────────────────────────────┤
│ │ 園林綠化 │公園、公共綠地、古樹名木等園林綠化分布圖或者其相關信息,風景│
│ │ 及附屬設施 │名勝區及歷史文化保護區分布圖、規劃成果或者其相關信息 │
│ ├────────┼──────────────────────────────┤
│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地下管線及附│城市地下管線及附屬設施分布圖,或者其相關信息 │
│ │屬設施││
│ ├────────┼──────────────────────────────┤
│ │房地產│房屋及附屬設施平面圖,或者其房屋坐落、建成年代、建築結構、總│
│ │ │層數等信息│
│ ├────────┼──────────────────────────────┤
│ │ 城鄉規劃 │城鎮體系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
│ │ │鄉規劃、村莊規劃等規劃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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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境監測機構 │環境監測機構、污染源線上監測設施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
│ │ │置等信息 │
│ ├────────┼──────────────────────────────┤
│ │污染源│污染源分布圖,或者其名稱、主要污染物、等級、位置等信息 │
│ ├────────┼──────────────────────────────┤
│ 環境保護 │ 綠色環保單位 │環保企業、生態鄉鎮等綠色環保單位分布圖,或者其名稱、編號、類│
│ │ │別、所屬行政區、位置等信息 │
│ ├────────┼──────────────────────────────┤
│ │ 環境功能區劃 │地表水、生態等環境功能區劃圖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布圖 │
│ ├────────┼──────────────────────────────┤
│ │ 環境保護規劃 │生態保護規劃、自然保護區規劃等規劃成果,或者保護區名稱、代 │
│ │ │碼、級別、轄區、所在地、主要保護對象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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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產品基地 │農產品基地的名稱、類別、品種、位置等信息│
│農業├────────┼──────────────────────────────┤
│ │ 標準農田 │標準農田分布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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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場 │林場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所屬行政區、位置等信息 │
│ ├────────┼──────────────────────────────┤
│ │ 森林資源 │森林資源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主要樹種、等級、位置等信息│
│ ├────────┼──────────────────────────────┤
│ │ 濕地資源 │濕地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置等信息│
│林業├────────┼──────────────────────────────┤
│ │ 野生動物資源 │野生動物資源分布圖,或者其名稱、種類、等級等信息 │
│ ├────────┼──────────────────────────────┤
│ │ 野生植物資源 │野生植物資源分布圖,或者其名稱、種類、等級、位置等信息 │
│ ├────────┼──────────────────────────────┤
│ │ 森林旅遊資源 │森林旅遊資源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置等信息 │
├───────┼────────┼──────────────────────────────┤
│商務│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開發區分布圖,或者其│
│ │ │名稱、類別、位置、範圍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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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遊景點 │旅遊景點(含旅遊示範點)的名稱、位置、景區類別等信息 │
│ ├────────┼──────────────────────────────┤
│旅遊│ 旅遊飯店 │旅遊飯店(含農家樂)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
│ ├────────┼──────────────────────────────┤
│ │旅遊公共服務設施│縣、市旅遊諮詢服務中心、旅遊集散中心、旅行社的名稱、地址等信│
│ │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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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氣象台站 │氣象台站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等級、位置等信息│
│ ├────────┼──────────────────────────────┤
│氣象│ 氣候資料 │常規氣候觀測資料的多年平均值 │
│ ├────────┼──────────────────────────────┤
│ │ 歷史颱風數據 │颱風路線圖,及其名稱、風力、風速、風圈、路徑等信息│
├───────┼────────┼──────────────────────────────┤
│ │ 遙感影像資料 │各類航空、航天遙感影像 │
│ ├────────┼──────────────────────────────┤
│ │ 基礎地理數據 │水系、交通、管線、居民地、行政區劃、植被等基礎地理空間數據 │
│測繪與地理信息├────────┼──────────────────────────────┤
│ │ 海洋測繪數據 │海岸線、海島、海礁、海灘等海洋測繪數據 │
│ ├────────┼──────────────────────────────┤
│ │ 基礎測繪產品 │1:500至1:250000比例尺的數字線劃圖、數字正射影像圖、數字高程 │
│ │ │模型等基礎測繪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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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震監測設施 │地震監測設施分布圖,及其名稱、類別等信息│
│地震├────────┼──────────────────────────────┤
│ │ 歷史地震數據 │已發生的地震分布圖,及其發震日期、震級等信息 │
├───────┼────────┼──────────────────────────────┤
│外事│ 國際組織 │在浙國際組織的名稱、位置等信息│
├───────┼────────┼──────────────────────────────┤
│ 安全生產監督 │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型、位置等信息 │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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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術研究機構│省重點實驗室、科研院所、實驗基地、區域創新中心、高新技術研究│
│ │ │開發中心等研究機構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地址等信息 │
│ 科學技術 ├────────┼──────────────────────────────┤
│ │ 高新技術園區 │高新技術園區(含產業園區)分布圖,或者其名稱、位置等信息 │
│ ├────────┼──────────────────────────────┤
│ │ 高新技術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
│教育│ 教育機構 │教育機構、培訓機構及教育培訓服務機構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 │
│ │ │別、等級、地址等信息│
├───────┼────────┼──────────────────────────────┤
│ │ 文化活動場所 │文化活動場所的名稱、類別、等級、地址等信息 │
│ ├────────┼──────────────────────────────┤
│文化│ 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等級、所屬行政區、位置│
│ │ │等信息 │
│ ├────────┼──────────────────────────────┤
│ │ 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等級、位置等信息 │
├───────┼────────┼──────────────────────────────┤
│ │ 廣播電視台 │廣播電視台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
│ ├────────┼──────────────────────────────┤
│ 廣播電影電視 │ 廣播電視 │廣播電視發射台(站)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
│ │ 發射台(站) ││
│ ├────────┼──────────────────────────────┤
│ │有線電視傳輸設施│有線電視傳輸設施拓撲圖 │
├───────┼────────┼──────────────────────────────┤
│衛生│ 醫療衛生機構 │醫療及衛生機構的名稱、類別、分級、地址等信息 │
├───────┼────────┼──────────────────────────────┤
│ 新聞出版 │ 新聞出版機構 │新聞、出版、圖書發行機構名稱、地址等信息│
├───────┼────────┼──────────────────────────────┤
│ │ 體育場館 │體育場(館)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等級、地址等信息 │
│體育├────────┼──────────────────────────────┤
│ │ 體育訓練基地 │體育訓練基地分布圖,或者其名稱、類別、位置等信息 │
├───────┼────────┼──────────────────────────────┤
│ │ 救災救濟機構 │救災救濟機構的名稱、類別、地址等信息 │
│ ├────────┼──────────────────────────────┤
│ │ 社會事務機構 │殯儀館、婚姻登記處的名稱、類別、地址等信息 │
│ ├────────┼──────────────────────────────┤
│ │ 社會福利機構 │社會福利機構的名稱、類別、地址等信息 │
│ ├────────┼──────────────────────────────┤
│民政│ 民間組織 │各類民間組織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 ├────────┼──────────────────────────────┤
│ │陸域行政區域界線│縣級以上陸域行政區域界線及界樁(界碑)分布圖,或者其名稱、編│
│ │ │碼、類別、隸屬行政區等信息 │
│ ├────────┼──────────────────────────────┤
│ │ 行政區劃地名 │縣(市、區)及縣(市、區)以下政府駐地的名稱、類別、地址、隸│
│ │ │屬行政區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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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宗教事務 │ 民族宗教機構 │民族宗教機構名稱、地址等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