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浙江政務服務網為重要依託,以公共數據整合、共享、開放為切入點,以打造智慧政府、最佳化發展環境、培育優勢企業、拓展套用領域、激發創業創新、挖掘數據價值、保障數據安全為主線,堅持示範引領,發揮市場作用,促進大數據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建設數據強省,助力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推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現代化。
(二)發展目標。
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全省統一、共建共享的政府數據基礎設施平台,全省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巨觀經濟等基礎信息資料庫全面建成。以大數據為支撐的“四張清單一張網”智慧政府體系基本形成,政府數據共享交換體系和共享機制基本建立,公共數據統一開放平台實現省市縣三級全覆蓋。政府部門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民生保障等領域的大數據示範套用成效明顯。圍繞政府數據管理、公共數據開放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技術、服務、安全支撐體系不斷完善,產業規模顯著擴大。
到2020年底,適應大數據發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體系、標準規範基本完善,政府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基本健全,各級政府數據實現集中管理,政府數據依法依規全面共享和開放。大數據在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各領域廣泛套用,基於數據共享和部門協同的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提升,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完善社會治理、改進政府服務與管理的成效全國領先。大數據的標準、技術、平台、安全保障、數據交易等產業發展支撐體系基本健全。各重點行業示範套用水平明顯提高,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取得突破,創業創新能力顯著增強,新興業態和業務模式不斷豐富,大數據產品和服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大數據產業生態基本形成,建成全國領先的大數據發展和套用中心。
二、主要任務
(一)圍繞體制機制創新,打造數據共享、交換和開放統一平台。
1.推進政府數據資源共享交換。
全面加強浙江政務服務網信息資源共享管理,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服務系統,梳理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資源,釐清數據管理及共享的義務和權利,明確共享的範圍邊界和使用方式,形成省市縣三級政府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基於浙江政務服務網構建公共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台,整合現有各類跨部門數據交換體系,推動政府部門數據資源共享,爭取國家部委專網
信息系統政務數據向地方開放共享的試點。2016年底前,實現省級重要信息系統通過統一平台進行數據共享和交換;2017年底前,建成全省政府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實現省市縣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台的全覆蓋。(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大數據工作均需省級有關單位和市縣兩級政府參與,配合單位不一一列出,下同)
2.完善政府基礎信息資料庫建設。
加快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巨觀經濟等基礎信息資料庫建設。統籌基礎信息資料庫和各部門專業資料庫布局,依託省電子政務雲平台集中匯聚、存儲資料庫資源,推進各領域信息的共享和利用。建立跨部門數據採集、共享校核機制和比對、清洗系統,有效提升政府數據的一致性和準確性。2016年底前,完成省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巨觀經濟等基礎信息資料庫向省電子政務雲平台遷移;2018年底前,逐步完成統計、財政、人力社保、工商、國土資源等部門非涉密專業資料庫向省電子政務雲平台遷移,實現各重點主題信息資源的匯聚整合、共享和利用。(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
3.深化公共數據統一開放平台建設。
加強對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及其他公共服務機構數據的統籌管理,最佳化浙江政務服務網“數據開放”功能板塊,建立公共數據資源開放目錄,制定數據開放標準,實施分年度數據開放計畫,落實數據開放和維護責任。優先推動信用、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就業、人力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國土資源、農業、扶貧、環境、安全監管、金融、質量、統計、氣象、海洋與漁業、企業登記、檔案等民生保障服務相關領域的政府數據集向社會開放。推動水務、電力、燃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公用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公共服務機構逐步開放公共管理、公共服務數據資源。在保障安全和保護隱私的前提下,擴大數據開放領域,豐富專題內容和數據接口,保持省級層面數據開放在全國的領先優勢,2017年底前,統一數據開放平台實現省市縣全覆蓋。(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4.統籌政府數據基礎設施建設。
深化省市兩級互聯互通的電子政務雲平台建設,大力整合部門現有分散的數據中心,推動政府部門信息系統向電子政務雲平台遷移,構建布局合理、規模適度、保障有力、綠色集約的統一政府數據中心體系。加快電子政務網路改造升級,積極推進政府部門業務專網和網際網路出口整合,將部門業務專網按合理分類分別向省電子政務外網或區域網路遷移。構建高效便捷、資源共享的全省電子政務視聯網,實現高清視頻大規模實時傳輸,逐步整合分散的視頻數據資源。2017年底前,完成省級部門自建數據中心向省電子政務雲平台整合,完成省級部門業務專網整合遷移試點,建成省市縣鄉四級貫通的電子政務視聯網平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縣兩級部門自建數據中心向設區市政府數據中心整合;除特殊情況外,各級政府部門套用系統全部依託統一的電子政務雲平台部署和實施。(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5.促進業務協同和效能升級。
深化“四張清單一張網”改革,實現對行政權力運行和公共服務領域基礎數據的高效採集、有效整合和充分運用,推動行政管理流程最佳化再造,為公眾、企業提供更加精準的政務服務。逐步完善以政府辦公自動化(OA)一體化為核心的系列智慧政務套用項目建設,加快推進以投資項目線上並聯審批監管、“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商事登記、“平安浙江”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公共資源交易等跨部門業務協同平台建設與套用,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二)圍繞社會治理精細化,建設社會治理大數據套用體系。
1.打造公共安全大數據套用體系。
提升全省平安建設信息系統功能,加強對社會治理相關領域數據的歸集、發掘及關聯分析,實現全省公共安全信息的共享共用,搭建公共安全綜合防控體系,強化妥善應對和處理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數據支持,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牽頭單位:省綜治辦)
2.推進綜合治理大數據套用。
在流動人口管理、刑釋人員安置幫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以及安全生產、勞動用工、企業監管、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節能減排、
環境治理等領域開展一批大數據套用試點。運用大數據技術手段,探索以區域化、扁平化、聯動聯勤、政社互動為特徵的社區綜合服務管理新模式。依託格線化管理,推進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治理相關數據有效集成,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在資源、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優勢,形成政府主導、公眾參與、多元協同治理的新格局。(牽頭單位:省綜治辦)
3.推進行政執法大數據套用。
實時採集並匯總分析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綜合治理、行政許可、市場監管、勞動用工、檢驗檢測、強制檢定、違法失信、企業生產經營、銷售物流、投訴舉報、消費維權等數據,有效提升政府行政執法能力。創新電子商務產品質量聯動打假模式,採用大數據分析、線索共享、聯合執法等方式,對生產經營單位的違法行為及時予以依法查處。運用網際網路,發揮公眾監督作用,完善環保監測物聯網,助力污染源監控和環境保護檢查執法。通過大數據技術與數字城管、數字交通、視聯網等系統的融合,提升城市管理、交通違法行為精準判定和處理水平,維護公共秩序。(牽頭單位:省級行政執法部門)
4.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
整合運用市場監管大數據資源,開展關聯分析和風險監控,完善對市場主體的全方位服務,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全生命周期監管,維護市場正常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釋放市場活力。加強與國家部委及兄弟省(區、市)相關大數據平台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與各兄弟省(區、市)業務互信、證照互信和信用互信。嚴格執行《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加快建設企業信息交換共享系統,大力推進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加快實施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社會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提高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的透明度,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市場監督格局。(牽頭單位:省工商局)
5.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套用。
貫徹落實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著力完善全省統一的信用信息基礎庫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動公共信用數據與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通信運營等數據的匯聚整合,推進各類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服務。利用行政執法大數據關聯分析,預警企業不正當行為,提升政府行政執法和風險防範能力,建立跨地區、多部門的信用聯動獎懲機制。鼓勵網際網路企業運用大數據技術建立市場化的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到2020年底前,實現覆蓋各級政府、各類別信用主體的基礎信用信息共享,初步建成全省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全面準確的基礎信用信息服務。(牽頭單位:省發改委)
(三)圍繞經濟運行科學化,建立監測分析大數據支撐體系。
1.推動建立經濟運行監測分析體系。
打造全省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綜合服務平台,實現各地、各部門分散建設的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系統的信息共享。建立統一架構的經濟運行監測分析體系,最佳化國民經濟相關領域數據的採集和利用機制,整合各類統計數據資源,強化網際網路相關數據資源和經濟運行主管部門數據資源的關聯分析、融合套用,加強數據倉庫模型和數據套用模型研究,為全省經濟運行動態監測、產業安全預測預警以及轉變發展方式分析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經濟調節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統計局)
2.推進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現代化。
推動運用信息化手段採集調查數據,實現所有數據通過聯網直報、移動電子設備和空間遙感技術直接採集,通過網際網路和專用網進行傳輸發布,在電子政務雲上進行加工、匯總、分析、共享和存儲。利用各類非結構化大數據、政府各部門的電子化行政記錄、企業電子化財務會計和生產經營記錄,拓寬政府統計基礎資料來源。探索大數據環境下統計數據挖掘分析新方法、新技術,推動大數據在統計分析中的套用。(牽頭單位:省統計局)
3.完善巨觀經濟監測預警資料庫及智慧型分析系統。
擴大企業監測樣本,完善統分結合的監測平台和監測預警資料庫,採用基於大數據分析技術的動態監測和預警模型等手段,深化對重點行業的結構性分析,加強對全省巨觀經濟結構平衡性、經濟運行狀態、經濟發展周期、應對氣候變化規律及其趨勢等做出定量分析研判,強化對潛在風險的跟蹤預警預測,為政府經濟調節提供科學、準確的決策輔助信息。(牽頭單位:省發改委)
(四)圍繞民生服務普惠化,推動公共服務大數據套用創新。
1.促進社會保障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
建設由城市延伸到農村的統一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大數據平台,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支撐大數據在勞動用工和社保基金監管、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監控、勞動保障監察、內控稽核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制定、執行效果跟蹤評價等方面的套用。利用大數據創新服務模式,為社會公眾提供更為個性化、更具針對性的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社保廳)
2.促進健康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
完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資料庫,建設覆蓋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計畫生育和綜合管理業務的健康管理和服務大數據套用體系。最佳化預約掛號服務,探索分級診療、
遠程醫療、檢查檢驗結果共享、疫病防治、健康養護、健康諮詢等服務,形成規範、共享、互信的診療流程。鼓勵和規範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醫療健康大數據創新套用示範,提高綜合健康服務水平。(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3.促進教育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
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推動教育基礎數據的伴隨式收集和互通共享。利用省人口基礎信息資料庫,建立各階段適齡入學人口基礎資料庫、學生基礎資料庫和終身電子學籍檔案,實現學生學籍檔案在不同教育階段的縱向貫通。依託浙江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形成覆蓋全省的教育資源雲服務體系。創新基礎教育資源與優質網際網路教育資源的聚合模式,發揮大數據對拓展公共教育、變革教育方式、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的支撐作用。(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4.促進文化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
加強數字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和文化館等公益設施建設,構建文化傳播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推進出版、新媒體、影視等文化產業大數據聚合,對大規模的人群喜好進行數據挖掘,分析目標客群的品味和需求,引導創造出適銷對路的文化產品,有效解決文化產品供需脫節的矛盾,提升原創文化內容質量水平。(牽頭單位: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5.促進交通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
建立綜合交通服務大數據平台,推進跨部門、跨區域涉及交通服務大數據融合套用;積極吸引社會優質資源、交通領域領軍企業和頂尖大數據技術團隊,利用交通大數據開展出行信息服務、交通誘導等增值服務,強化基礎設施安全監測,輔助最佳化交通規劃設計,提高公眾出行效率,改善用戶體驗。推進“智慧高速”建設,打造全省高速公路大數據套用平台,提升高速公路智慧服務水平。(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6.促進旅遊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
推進全省旅遊信息資源共享,實現各相關政府部門涉及旅遊數據資源的整合套用,與主要網路搜尋引擎以及線上旅遊服務商合作,建立旅遊大數據資源庫。建設基於遊客評價、行業自律及市場監管等信息為主的全省旅遊景點、服務人員的徵信體系,有效促進旅遊誠信服務、放心消費。開展對旅遊客源地和遊客消費偏好數據的收集、積累和分析,探索建立旅遊投訴及評價全媒體互動中心,加強旅遊服務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實現對旅遊城市、重點景區遊客流量的監控、預警和及時分流疏導,提升旅遊公共突發事件預防預警、快速回響和及時處理能力,為規範市場秩序、方便遊客出行、提升旅遊服務水平、促進旅遊消費和旅遊產業轉型升級提供有力支撐。(牽頭單位:省旅遊局)
(五)圍繞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激發創業創新活力。
1.加強大數據科學研究。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點企業研究院聯合創建大數據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構建大數據科研重大基礎設施,重點突破雲計算與處理的技術瓶頸,研究建立數據科學驅動行業套用的模型,推動公益性科研活動獲取和產生的科學數據逐步開放共享,實現重要科技數據的權威匯集、長期保存、集成管理和數據科學基礎研究的突破。(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
2.推進大數據技術產品研發。
加大投入力度,加強數據感知、數據傳輸、計算處理、基礎軟體、可視化展現及信息安全與隱私保護等領域技術產品的研發,加強信息組織和數據倉庫研究,突破關鍵技術瓶頸,形成自主可控的大數據技術架構。到2020年,開發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數據處理、分析、可視化等軟體和海量數據存儲設備、大數據一體機等硬體核心產品,開發、豐富大數據套用終端設備和服務產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
3.提升大數據技術服務能力。
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促進大數據與各行業套用的深度融合,培育示範套用企業,以套用帶動大數據技術和產品研發;支持在行業大數據套用中使用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基礎軟體。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研發一批大數據公共服務產品,實現不同行業、領域大數據的融合,擴大服務範圍,提高服務能力。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對各領域知識進行大規模整合,搭建層次清晰、覆蓋全面、內容準確的知識資源庫群,為廣大民眾生產生活提供精準、高水平的知識服務。(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六)圍繞數據套用普及化,培育產業發展新生態。
1.強化大數據產業基礎設施建設。著力加強面向“網際網路+”大數據產業發展的“雲、網、端”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推進4G網路最佳化、5G網路試驗、無線區域網路(WiFi)建設,支撐大數據套用服務快速發展。合理布局,實現數據中心綠色發展。大力開發各類行業資料庫,對高科技領域數據進行深度加工,建立基於不同行業領域的專題資料庫,提供內容增值服務。(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2.建立完善大數據產業鏈。
大力發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創造良好的大數據產業環境。加強開放合作,提高大數據資源的使用效率,支持成立大數據產業聯盟和行業協會,加強與相關行業組織、行業龍頭骨幹企業及專業投資機構的對接合作,促進產業鏈、資金鍊協同創新。到2020年,培育3家國際領先、10家國內領先的大數據核心龍頭企業,100家大數據套用、服務和產品製造企業。充分發揮龍頭骨幹企業的帶動作用,培育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逐步建立完善政產學研用聯動、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大數據產業鏈。(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3.構建大數據產業公共服務平台。
充分考慮市場需求,引進和培育大數據產業諮詢、服務、運維企業,整合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形成面向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公共服務平台,為企業和用戶提供研發設計、技術產業化、人力資源、市場推廣、評估評價、檢驗檢測、投融資及教育培訓等服務。支持龍頭骨幹企業帶動、匯聚一批創新型企業,建設數據特色小鎮,創新公共服務,拓展融資渠道和手段,打造大數據產業園區標桿。(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4.培育大數據套用新興業態。
分批組織大數據示範套用企業培育試點,從大數據套用基礎、可持續來源、分析處理能力、套用案例效果等方面總結積累經驗,加強套用推廣,發揮好優勢企業和成功案例的引領示範作用。整合利用數據資源,激發數據市場活力,充分挖掘數據價值,結合推進“網際網路 ”行動計畫,積極開展跨區域、跨行業大數據聚合,培育發展大數據套用新興商業模式和新興業態,引導企業參與,開展數據監測、數據分析、商業決策等軟硬體一體化的行業示範套用,發展數據服務業。(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5.推進工業大數據套用。
圍繞智慧型和互聯,推動工業網際網路發展套用,建設信息物理融合系統,建立機器間的連線以及人機連線,實現工業系統與高級計算、分析、感應技術以及網路的融合,推動製造業向基於大數據分析與套用的智慧型化轉型。利用大數據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加快大數據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行銷、售後服務等價值鏈各環節的套用。探索建立工業數據開放共享與安全保護機制,培育工業大數據服務企業,研發麵向不同行業、不同環節的大數據分析套用平台和系統解決方案,選擇典型企業、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開展工業企業大數據套用試點,推動智慧型製造發展。(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6.推進“三農”大數據套用。
統籌浙江農民信箱等信息平台,構建面向“三農”的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涵蓋農業生產經營管理、農家樂休閒旅遊、新興產業發展、環境整治、產權管理、村級便民服務、扶貧開發、社會事業發展等環節,集合公益服務、便民服務、電子商務和網路服務,為“三農”提供綜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務,縮小城鄉數字鴻溝,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建立“三農”數據採集、運算、套用體系,加強“三農”領域大數據套用。構建農業資源要素數據共享服務平台,為各級政府、企業、農戶提供農業資源數據查詢服務。建立農產品的生產環境、生產資料、生產過程、市場流通、加工儲藏、檢驗檢測等數據共享機制,推進數據實現自動化採集、網路化傳輸、標準化處理和可視化運用,提高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即時性和關聯性,與農產品電子商務等交易平台互聯共享,實現各環節信息可查詢、來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蹤、責任可追究,促進農產品消費安全。(牽頭單位:省農辦)
7.推進服務業大數據套用。
做大做強以大數據為主要內容的現代信息服務業。鼓勵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創新服務業的商業模式、服務內容和服務形式,擴大服務範圍,增強服務能力,提升服務質量。鼓勵利用大數據支撐品牌建立、產品定位、精準行銷、認證認可、質量提升、信用建設和定製服務等,研發麵向服務業的大數據解決方案。加快推進商務大數據和業務工作的整合發展,加強商務大數據服務體系建設,在市場開拓、利用外資、對外投資、開發區產業集群發展、商貿流通和電子商務等領域,為相關企業和產業發展提供精準的個性化產品和服務推介等,引導企業生產經營。推進網際網路金融大數據套用,綜合各類徵信數據,加強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提升用戶信用審查效率。整合各類地理信息公共服務數據,推動大數據在導航、位置服務、車聯網等方面的綜合套用。(牽頭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商務廳、省金融辦)
8.推進海洋港口大數據套用。
建立海洋資源要素及海洋港口經濟運行數據統一採集和開發利用機制,推動港口信息標準化建設和數據聯網,推進智慧港建設;依託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以寧波舟山港為核心的智慧港口信息數據平台,建立政務、物流、通關、交易、金融、臨港製造等領域數據交換共享機制,打造全流程供應鏈,提升國內外攬貨和配套服務能力;以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效率為核心,推廣套用衛星導航、船舶自動識別系統、雷達探測監控等技術,推動港口船舶、航道智慧型化管理。(牽頭單位:省海港委)
(七)圍繞可持續發展,完善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
1.建設大數據安全支撐體系。
建設完善金融、能源、交通運輸、通信、統計、廣播電視、公共安全、公用事業、工業控制等重要領域數據資源和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體系。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網路安全制度,建立大數據安全評估體系。強化資源整合,建立政府、行業、企業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機制,提高重大風險識別分析水平,對信息網路安全重大風險事件進行預警、研判和應對指揮。(牽頭單位:省網信辦)
2.強化網路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強大數據環境下的網路安全問題研究和基於大數據的網路安全技術研究,推動測試工具和監測工具研發,開展大數據平台及服務商的可靠性、可控性及安全性評測,加強安全評測和風險評估的套用,提升大數據環境下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的監測預警能力。組織開展試點和示範推廣,在涉及國家安全穩定的領域開展網路安全審查,嚴格採用安全可靠的產品和服務。(牽頭單位:省網信辦)
3.加大網路和信息安全違法打擊力度。
明確數據採集、數據傳輸、存儲處理、分析套用、共享開放等各環節保障網路和信息安全的責任主體、範圍邊界和具體要求,加強對網路安全威脅的新特徵、新技術、新方法、新模式等的識別與防護,開展網路信息安全監測和預警通報工作,堅持依法監管,嚴厲打擊網路攻擊破壞、網上詐欺、濫用數據、竊取和售賣企業與個人信息、侵犯隱私等行為。(牽頭單位:省網信辦)
三、示範工程
(一)政府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示範工程。
基於統一的電子政務雲平台和數據交換共享平台,建設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巨觀經濟基礎信息資料庫,實現數據採集“一數一源”,數據資源匯聚整合、實時共享和規範利用。(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
(二)投資項目線上監管示範工程。
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構建統一的行政權力運行體系,建設省市縣三級貫通、跨部門聯動的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和投資項目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投資項目資料庫,實現全省非涉密投資項目的統一代碼、聯合審批、依法監管、全程監察。(牽頭單位:省發改委)
(三)公共信用信息服務示範工程。
按照統一信用代碼、統一資料庫、統一共享交換體系、統一公示發布系統、統一歸檔範圍、統一目錄和標準體系的要求,實現對省市縣三級公共信用信息的統一歸集、歸檔、交換共享和“一次產生、共同套用”,為政府監管、企業經營、居民辦事提供較為便捷、全面的信用信息服務。(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
(四)市場監管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匯總整合併及時向社會公開各政府部門有關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數據及企業依法依規應公開的數據,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進行關聯分析,及時掌握市場主體經營行為、規律與特徵,主動發現其違法違規跡象,增強聯合執法能力,提升市場監管效率和精準度。(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
(五)經濟運行和決策支持示範工程。
建立統一的巨觀調控決策支持、風險預警和執行監督大數據套用體系,建立國民經濟運行相關數據統一採集和利用機制,重點強化區域發展、城鄉統籌發展、產業發展、重大改革任務推進等信息資源的收集整理和加工提煉,建設巨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系統,實現信息融合和關聯分析,為經濟運行動態監測、綜合研判、巨觀決策,提供科學支撐。(牽頭單位:省發改委)
(六)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建立完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小微企業的工業經濟抽樣調查系統,著力提升快速抽樣調查能力,進一步增強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工作基礎。加強信息經濟、節能環保、時尚、高端裝備製造等產業專項統計監測,加快開展工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統計試點和研究工作。建設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系統和數據服務平台,加強工業大數據的挖掘利用,推進省級有關單位涉企信息的交流、共享。(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七)商務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完善商務運行調查監測系統,強化對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產資料的市場運行監測,強化對外貿、國際投資等開放型經濟的數據運用分析,推進國家電子商務統計試點工作;加強商務大數據研究平台建設,完善商務經濟運行大數據服務體系,推進與海關、商檢、外匯管理等部門的數據交流、共享。(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八)空間地理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基於全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平台、市縣數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和天地圖·浙江,構建全省統一的時空信息雲平台;集成整合全省基礎地理信息、政務地理信息、多源遙感影像、北斗導航定位、地理國情監測等數據,建成全省空間地理大資料庫;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建立完善標準統一、實時精準的空間地理數據服務體系。(牽頭單位: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
(九)審計監督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依託省電子政務外網和政務雲,實現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與相關部門專業資料庫及全省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等基礎信息資料庫的信息共享,建成審計大數據綜合分析平台,構建以公共財政運行安全和績效評價為重點的電子審計體系,實現全省範圍內的集中審計分析,形成“總體分析、發現疑點、分散核查、系統研究”的數位化審計作業方式,逐步擴大審計範圍,提升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發揮審計的監督和支撐作用。(牽頭單位:省審計廳)
(十)檔案管理和開放共享示範工程。
加強數字檔案館(室)建設,推進檔案大數據聚合,構建查閱利用檔案大數據服務平台,完善檔案數據共享開放標準,促進檔案數據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向社會開放共享。加強大數據歸檔管理,制定大數據歸檔範圍、標準,建立統一歸檔平台,對具有保存利用價值的大數據按照檔案管理要求進行及時歸檔和登記備份,促進大數據證據保全、長期保存和再利用。(牽頭單位:省檔案局)
(十一)醫療健康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健全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基礎資料庫,建設全省統一的健康信息平台,實施居民健康“一卡通”工程,實現各類個人健康信息歸併整合和共享,推動建立醫學影像、檢驗檢查報告等醫療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形成跨醫院的醫療數據共享交換標準體系。(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十二)交通服務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充分發揮智慧高速雲工程與雲服務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等研究機構作用,共享開放公交、捷運、計程車、路網結構、路況數據、地圖服務、手機信令等交通相關數據,結合城市人流變化等信息,研究交通擁堵解決方案,提升設施監管水平,完善交通設施布局,最佳化交通出行體驗;運用大數據技術,提高對道路交通違法現象的精準研判水平,提升交通執法效率。(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
(十三)城市管理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促進城市管理部門數據共享和協同套用,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力。依託空間地理基礎信息,構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一張圖”機制;建設以城市建築物檔案和市情檔案為重點的城市大數據資源庫;建立城市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體系,推動城市建築物綠色節能和最佳化能源配置;完善城市公共設施日常監測和信息發布機制,加強社區治理、市政應急、停車誘導等服務;抓好地下管線的大數據管理。(牽頭單位:省建設廳)
(十四)旅遊服務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建立全省旅遊車輛統計分析體系,及時掌握全省旅遊城市、重點旅遊目的地的旅遊車輛流量、來源地及流動大數據。建設全省旅遊公共信息服務體系,逐步實現交通運輸、民航、出入境、公安、旅遊等相關數據信息共享,加強對旅遊客源地和遊客消費偏好數據收集、積累、分析,指導境內外旅遊服務產品的創新最佳化,形成全省旅遊產業監管、景區遊客流量監測、旅遊安全監管指揮和導遊服務管理等體系。(牽頭單位:省旅遊局)
(十五)應對氣候變化低碳發展大數據示範工程。
建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基礎信息資料庫,建立全省統一的氣候變化研究交流平台。完善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廢棄物處理五大領域的溫室氣體清單資料庫,構築碳排放控制體系;建立重點行業企事業單位碳排放資料庫,建設涵蓋低碳領域相關試點套用資料庫,為經濟綠色轉型、產業創新發展、能源低碳最佳化提供數據支撐、科學決策。(牽頭單位:省發改委)
(十六)水資源監測大數據套用示範工程。
建立降雨量、江河湖水域、供水水源地和水功能區劃的線上採集體系,建立面向工業、農業和城市生活用水的取用水量監測體系,建立水利工程設施標準化管理體系,保障水資源安全攔蓄和安全輸送;套用大數據技術分析預測區域來水量和工業、農業及城市發展需水量,以水資源要素制約為引導,最佳化經濟社會發展布局,促進水資源合理利用。(牽頭單位:省水利廳)
(十七)大數據創新創業示範工程。
推動政府和社會公共組織開放數據資源,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力,通過大數據套用解決與民生密切相關的交通出行、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重點難題,形成創新套用示範,以數據匯聚帶動智力匯聚、創業要素匯聚。到2020年,培育形成50家大數據創業示範企業、300家數據服務成長型企業。(牽頭單位:省經信委、省科技廳)
(十八)大數據支撐網路和信息安全共享聯動處置示範工程。
到2017年,建立省網路安全信息共享和聯動平台、大數據網路安全公共服務平台,明確省級各責任單位安全管控的職責與邊界,突出網路安全信息共享交換,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動態感知網路安全態勢,部門聯動回響處置,聯手開展網路信息安全監測和打擊違法行動,提升網路安全公共服務能力,提高精準預警能力。(牽頭單位:省網信辦)
四、體制機制創新
(一)強化組織實施保障。
成立省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承擔全省大數據發展的政策制定、相關工作整合、數據開放共享等頂層設計職能。設立省數據管理中心,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大數據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數據資源採集、套用、共享等標準規範,統籌推進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組織協調數據資源歸集整合、共享開放,推進大數據套用,組織協調大數據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省經信委承擔大數據的產業發展工作。各市、縣(市、區)要將大數據發展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和城鎮化發展規劃,建立相應工作推進機制和管理機構。(牽頭單位:省編委辦、省政府辦公廳、省經信委)
(二)建立統籌整合機制。
建立電子政務統籌協調發展的工作機制,完善電子政務項目全流程管理制度,以電子政務項目和財政資金統籌安排為抓手,大力推進政府部門信息化機構、信息化平台和信息系統的整合。實施“雲優先”戰略,除國務院和省政府另有規定外,政府部門新建非涉密信息系統一律部署到省電子政務雲平台,存量非涉密信息系統應逐步遷移到電子政務雲平台;涉及政務數據資源匯聚、跨部門共享交換的信息化項目,必須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數據中心和共享交換平台開展;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建省級部門、縣級政府孤立的信息平台、信息系統和數據中心。(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三)組建數據管理公司。
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組建國資控股的省級政府數據管理公司,主要負責管理、開發、利用政府部門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公共機構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和收集的數據資源,對經過脫敏等安全處理的數據資源進行充分的挖掘使用,開展數據增值服務,通過與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及其他公共服務機構、社會大數據公司的合作,受託開展數據的商業化運營服務。(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四)培育數據交易市場。
鼓勵社會力量創建數據資源服務公司,收集、加工大數據資源,開發數據產品,提供數據服務。通過市場引導,創新發展機制,支持建立數據交易中心,加快研究建立數據資產商品化、數據描述、登記確權、價值評估等服務機制,制訂數據交易流程、交易標準和安全規則,規範交易行為,探索建立安全、規範、可信的數據交易運營體系。開展面向套用的數據交易市場試點,探索開展大數據衍生產品交易,鼓勵產業鏈各環節市場主體進行數據交換和交易,激發交易需求,促進數據流通,實現數據價值最大化。探索數據資產抵押融資、數據資產證券化等發展機制。(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設。
研究制訂政府數據資源、公共數據資源共享開放管理制度,推動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建設,實現對數據資源採集、傳輸、存儲、歸檔、共享、開放、利用的規範管理,引導各單位分年度制訂開放計畫,促進政府及公共數據在風險可控原則下最大程度共享開放,加快形成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大數據產業健康安全發展的良好格局。建立政府部門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和共享復用制度,明確政府統籌利用市場主體大數據的許可權及範圍。推動數據資源權益和數據流通相關制度建設工作。(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
(二)加大財政金融支持。
鼓勵政府採購大數據產品和服務。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等財政專項資金積極支持大數據產業發展,集中力量支持大數據核心關鍵技術攻關、產業鏈構建、重大套用示範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發揮各級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本設立大數據產業發展子基金,最佳化子基金運作管理。鼓勵大數據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探索建立數據資產融資渠道,努力為企業重組併購創造更加寬鬆的金融政策環境。(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經信委、省金融辦)
(三)建立標準規範體系。
研究制訂數據採集標準及分級分類標準、政府數據共享標準、數據交換標準、政府及公共數據開放標準、統計標準,對共享開放的方式、內容、對象、條件等進行規範。積極參與大數據關鍵共性技術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做好貫徹實施工作。推進大數據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大數據市場交易標準體系。(牽頭單位:省質監局)
(四)建立人才培養體系。
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立健全多層次、多類型的大數據人才培養體系,培育大數據技術和套用創新型人才。鼓勵高等院校設定數據科學和數據工程相關專業,重點培養具有統計分析、計算機技術、經濟管理等多學科知識的跨界複合型人才。推動各級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行業龍頭企業為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批量提供數據資源,支持大數據科研和人才培養。鼓勵校企合作,加強職業技能人才培養。開展大數據知識全民普及和教育培訓,提高社會整體認知和套用水平。完善配套措施,積極引進海外高層次大數據人才和領軍團隊來浙江就業創業。(牽頭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教育廳)
(五)營造良好氛圍。
大力最佳化數據資源共享開放的環境,宣傳我省大數據領域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基金投資、創業服務等方面政策措施和成功典型,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大數據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打造大數據創新創業平台,徵集利用大數據的優秀解決方案,吸引全球大數據行業領軍企業、優秀團隊、高端人才、商業投資等集聚,營造大數據產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省經信委)
(六)促進交流合作。
利用世界網際網路大會等平台,積極推進大數據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國內外技術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國際創新資源,促進我省大數據相關技術發展。完善長三角區域信息化合作發展機制,促進大數據基礎設施區域統籌共用,促進大數據產業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