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土資源廳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條件,信息公開費用,信息公開複議,問題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

2009 年度,我廳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力度,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理順工作關係,明確工作職責,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加強調查研究。組織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題調研組,分赴國土資源部、兄弟省國土資源部門、兄弟廳局、市縣國土資源部門進行調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狀、問題進行了認真剖析,提出了對策意見,為2010 年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打下了基礎。三是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2009 年重點完善了廳入口網站政府信息採集、審查、發布、更新等方面的制度,確保了廳入口網站政府信息發布的正常化。四是繼續加強廳入口網站的升級改造及相關欄目的日常管理,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2009 年度通過廳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669 件。

信息公開條件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我廳十分重視信息公開視窗建設,一是指定了業務素質高、服務態度好的同志專門負責信息公開視窗工作;二是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審查、答覆、查詢、監督保障等方面的運行機制,努力提高辦事效率;三是增設了相關服務設施,提供了免費複印、便民電話、熱水供應、辦事指南、工作聯繫卡等方面的便民服務,努力提供優質服務。
2009 年度我廳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87 起,經審查後均以書面方式答覆申請人,其中:170 起按申請內容予以公開(其中2 起補正申請內容後予以公開),14 起按申請內容部分公開(申請的部分信息不存在),3 起屬同一信息重複申請。沒有出現申請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的情況。

信息公開費用

目前,我廳對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涉及的相關費用暫未向申請人收取。

信息公開複議

2009 年度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提起的行政複議6 件,其中3 起向我廳提起行政複議,3 起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從複議結果看,向我廳提起的3 起行政複議,其中1 起維持原政府信息公開行為,1 起責令被申請人履行信息公開義務,1 起告知申請人向其他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複議。向省政府提起的3 起行政複議,經我廳或當地國土資源局提供相關信息後終止案件審理。2009 年度未涉及行政訴訟案件。

問題改進情況

2009 年度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總體較好,但在實際工作中仍暴露出一些問題,其中有涉及法律層面上的問題,也有涉及認識和操作層面上的問題,對此,我廳組織了專題調研組進行了調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現狀及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提出了初步的對策建議。2010 年我廳將在上述調研的基礎上,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研究,落實相關措施,進一步完善我廳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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