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意見》精神,特向社會公布2009年度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六部分組成,起止時間為2009年1月4日至12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頒布區域:寧夏回族自治區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 發布時間:2009年
一、概述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精神,我廳以行政權力為重點,以政務公開為原則,以電子政務為載體,認真組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善公開相關制度,推動權力規範、透明、廉潔、高效運行。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規章制度、加強載體建設、加強監督檢查等舉措,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保障了廳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準確、有序地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為做好國土資源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廳黨組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成立了由廳黨組書記、廳長劉卉為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廳機關各處(室)、相關廳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廳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政策法規與調控處、人事與老幹部處、監察室和信息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廳辦公室主任兼任國土資源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其中廳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廳政府信息公開和統一發布工作;政策法規與調控處負責審查、核定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做好審核把關和有關政策、規定、制度的解釋(行政許可、規範性檔案等);人事與老幹部處負責廳機關及廳屬各事業單位的職能清理、審核,協助做好對各部門、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監察室配合辦公室對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對違反信息公開的失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駐政務大廳視窗負責政務公開具體工作的實施,定期發布相關信息,編制公開目錄、指南等,同時聯繫檔案室共同做好依申請公開信息受理點的有關工作;信息中心負責做好網路平台建設維護工作,及時發布、維護、更新信息。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事業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承擔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具體工作,人員相對固定,職責明確,切實保障了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完善相關制度,加強監督考核
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意見》要求,結合我廳實際,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規範,為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提供了制度保證。先後制定和完善了廳《政務公開制度》、《規範性檔案制定、審查、備案制度》、《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制度》、《廳機關內部溝通協調製度》、《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試行)》、《新聞統一發布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系統政務信息工作暫行辦法》、《寧夏國土資源廳政務信息工作管理辦法》、《寧夏國土資源廳機關保密制度》等,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開展。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內外監督機制,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效果,我廳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軟環境建設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印發了《寧夏國土資源廳機關廳屬事業單位效能目標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國土資源局目標管理考核實施辦法》,將政務公開作為共性目標之一列入考核內容,制定並實施了廳《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責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加強對各處(室)、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以及工作作風、服務質量和效率的監督。同時,為使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廳對各部門政府信息網上公開情況進行量化打分,將得分情況也納入年終績效考核,作為一項約束激勵機制。
(三)拓展政務公開,提升服務水平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範圍和《貫徹意見》要求,主動在廳入口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政務大廳視窗根據自治區政府統一規定,梳理不涉密應公開的政府信息,編制了《寧夏國土資源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其《指南》,為大眾查閱相關政府信息提供了檢索途徑。同時,根據部分已公開政府信息的變更情況,以及新產生的政府信息需要不斷補充公開的情況,我廳正在對此項工作加緊落實,爭取儘快做到應公開的全部公開。除了在網站進行信息公開外,部分涉及民眾切身問題的重大事項、國土資源動態以及公眾監督、政策信息等內容利用電視、報紙、新聞發布會、專欄、廳信息刊物等渠道主動公開,提高了國土資源工作的透明度,增強了社會監督的效果。辦事服務方面,國土資源廳政務大廳自2008年5月12日整建制進駐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後,將所有的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為方便辦事單位和民眾辦理審批事項,將辦理條件、辦事流程及申報資料等相關信息編製成《國土資源廳審批事項辦事指南》,置於視窗顯著位置供辦事人使用,同時在我廳網站公布。
(四)加大設施建設,落實平台載體
廳網路建設及政務信息公開等信息化基礎工作得到加強,有力地保障了信息化建設及政務信息公開的質量。我廳入口網站“寧夏國土資源政務信息網”自2007年初完成改版,始終堅持利用網路推進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思路,實現網上陽光政務,將國土資源出讓供應情況、出讓程式、礦權和土地使用權登記程式、用地申報程式、收費依據和行政許可等內容以及辦事服務事項、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等在廳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在顯著位置設定通知公告欄,方便民眾瀏覽查閱,及時了解國土資源信息。同時制定了專門的更新維護管理制度,將網站的各個板塊內容根據業務實際分配到相關責任部門,相關業務信息的發布須經過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後,由宣教中心專人負責及時更新維護,網站後台管理和維護一併由其負責。同時,在駐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廳機關檔案室等場所,分別設立有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和查閱點,集中受理信息公開申請服務事項,方便民眾查詢。機關檔案室專門聘請自治區檔案管理部門專業人士對廳各類文書檔案進行全面歸類整理,實行檔案規範化管理,方便查詢和管理。
(五)暢通申請渠道,規範受理答覆
著眼於政府部門社會公共服務職能,確定廳辦公室(行政審批辦)牽頭作為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政策法規與調控處、人事與老幹部處、監察室和信息中心協助組織實施,各處(室)按職能要求,根據《條例》規定期限配合做好依申請公開答覆有關工作。廳《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程式、申請方式、答覆方式、答覆時限等都做了詳細規定。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廳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的規定,遵循“全面、及時、準確、規範”的原則,不斷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形式、豐富公開內容,對政府信息進行屬性選擇和保密審查,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2009年,我廳通過網站、新聞媒體、公告、政務信息刊物、宣傳活動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所產生的政府信息在寧夏國土資源廳政務信息網、寧夏新聞網、國土資源部等網站公開發布總計3149條,其中廳入口網站發布697條,新聞媒體中電視新聞發布52條(篇),寧夏日報刊發79條,中國國土資源報發布53條,其他報刊221條次,召開了2場新聞發布會(分別是《關於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的若干意見》新聞發布會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實施意見》、我區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建設、寧夏開展“雙保行動”的最新進展情況等三項內容的新聞發布會)。同時,積極利用辦公樓一樓公示欄公開信息。全年共編髮《寧夏國土資源快訊》344期、《寧夏國土資源通訊》12期,刊載各類信息874條。每年,我廳還通過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測繪法宣傳日、12·4法制宣傳日,印發制度、政策、重大決策信息等宣傳冊(頁)等形式進行公開,有效擴大了民眾的知曉渠道。所有已公開的政府信息都按照相關保密規定進行審核把關,防止信息失泄密。目前,我廳沒有影響或者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情況發生。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度,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開政府信息。我廳暫未收到通過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規定方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事項,通過電話方式詢問有關事項的,受話人按照機關工作規則,將來電轉接相關部門或告知其聯繫方式。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9年度,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發生相關收費和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我廳始終本著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和自治區有關要求開展工作。2009年度,我廳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以來,雖然取得了良好的開端,但仍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一是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補充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內容》需要及時更新完善;二是公開形式的便民性和處理程式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通過網路公開政府信息缺乏互動性,廳入口網站將增加“依申請公開信息”欄目,進一步加強線上受理功能,另外,適合社會各界民眾查閱的公開形式還不夠豐富;三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渠道不夠開闊,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工作還有差距,利用政府公報、新聞媒體等方式公開的比例小。
下一步,我廳將嚴格執行既定製度,不斷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辦法、豐富公開形式,保障信息公開工作常規化的開展,不斷促進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一是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逐步擴大公開內容,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二是對網站欄目內容設定進行最佳化,增加網站的交流互動功能,在網站設定並開通“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欄目,方便公開權利人採取電子郵件或線上申請等互動方式提出申請;三是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四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認真研究,正確把握和處理公開與例外、公開與保密之間的關係,確保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