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國土資源廳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吉林省國土資源廳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根據市政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於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組發[2010]1號)要求,我們認真對局2009年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總結和回顧

根據市政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於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組發[2010]1號)要求,我們認真對局2009年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總結和回顧,下面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等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況
2009年,我局按照《吉林市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則》的要求,根據市政務公開年度工作任務,緊密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實際,逐步加大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公開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深化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一)強化機構建設,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009年,局黨組對政務公開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將政務公開工作做為加強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樹立國土部門良好形象的大事來抓,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堅決貫徹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根據全市政務公開年度工作重點,制定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進一步明確了需要推進的重點工作,以落實工作責任。根據《條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內容,進一步推進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我局專門配備了2名兼職工作人員,並依託吉林市政務公開網作為公共查閱點。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得到順利開展。
(二)加強基礎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2009年,我局嚴格執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程式,堅持把推行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告知制度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在建設項目用地審批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實行“三告知”制度。同時,根據《條例》要求,我局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積極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維護、更新工作;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按照市政務公開辦公室的有關要求,及時、準確地報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數據,做好有關數據的備案、維護工作。
(三)整合信息資源,科學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
我局把施行《條例》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的重點內容,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條例》,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和原則、範圍和內容、方式和程式、監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確的了解,增強了對《條例》重要意義的認識和貫徹落實《條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積極參加市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按照市政務公開辦公室的要求,對全局政務信息進行了全面的梳理,編制了《吉林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對公開的內容、信息形成的時間、查詢方式進行了詳細說明,同時公布政務公開電話、投訴電話等。
(四)強化制度建設,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職能。
為加大《條例》在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的執行力度,便於基層國土部門正確把握《條例》,吉林市國土資源局制定了《吉林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試行)》、《吉林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辦法》、《吉林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吉林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吉林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辦法》、《吉林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辦法》等制度,對國土資源機關應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各類政務信息以及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詳細規定。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國土資源公告制度。通過公告,密切了與服務對象的聯繫和溝通,使國土資源工作更加公開、透明。此外,為做好《條例》的執行,我局還建立了《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回響預案》等制度。
(五)注重業務指導,積極做好跟蹤指導和監督檢查。
為確保市局和城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性和協調性,在組織本局有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條例》的基礎上,加強了對四個城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2009年組織各城區分局學習《吉林市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則》和《吉林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試行)》等多個涉及國土資源政務信息公開的檔案,並要求各縣分局依照上述制度規定和同級政府相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完善實施辦法,並不定期對各城區分局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從國土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依據、政策界限和公開標準等方面,認真答覆基層國土部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數量。
2009年,我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9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主動公開的內容。
2009年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規範性檔案類信息6條,占總體的3.1%,內容主要是國土部門適用的主要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規劃計畫和完成情況類信息7條,占總體的3.6%,一是公開了2009全市國土資源工作計畫;二是公開了年度國土資源工作要點和發展規劃及各專項規劃;三是公開全年國土部門工作計畫完成情況。
機構調整和人員變動類信息1條,占總體的0.5%,內容主要為我局領導班子和其他人員的調整變動情況。
(三)主動公開的形式。
從便於公眾知情,方便公眾辦事,有利於公眾監督為出發點,我局依託市政務公開網,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等第一時間在該網站上予以公開。此外,我局積極拓展其他信息公開渠道,備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在局網際網路網站上公開。2009年,我局共接受市民諮詢27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7次,當面諮詢接待20人次。
(四)公開的及時性。
為保證政務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我局明確責任,落實到人,指定專人定期登入後台,認真接待電話和當面等方式的諮詢,及時記錄,分送主管領導和承辦單位進行調查、處理,並嚴格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限時辦結、準確解釋、公開答覆,確保件件有回覆、事事有回音。
此外,對新產生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時在市政務公開辦後台操作平台上進行維護、更新。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嚴格按照要求依申請進行了信息公開。
五、行政複議和訴訟情況
我局2009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
六、收費和減免情況
我局2009年沒有發生收費減免的情況,均按照收費目錄進行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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