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低收入農戶小額信貸管理辦法

《浙江省低收入農戶小額信貸管理辦法》由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於2022年4月5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低收入農戶小額信貸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5日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申請低收入農戶小額信貸的對象為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貸款對象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原則上應在18周歲(含)至65周歲(含)〕,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必須通過銀行評級授信,有貸款意願、必要的勞動生產技能和一定還款能力。
貸款對象退出建檔立卡範圍後,已發放的低收入農戶小額信貸在貸款到期前可繼續享受貸款貼息支持。

發展歷史

2022年,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了《浙江省低收入農戶小額信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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