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負責全區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負責三級(含暫定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申報受理和證書發放,以及從業人員資格和行為的管理;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運作;指導、監督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備案和物業管理承接驗收制度;負責商品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及使用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山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對應:行業管理
  • 對象:負責三級
  • 屬性:行為的管理
工作職責,機構名稱,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開發、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管以及房地產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房地產開發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制度和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房屋市場管理、住房制度和住房保障的法規、規章、政策等宣傳教育。負責編制本區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深化本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審批全區直管公有住房自管房售房方案、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負責全區企業房改資金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區屬部門貫徹執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四)負責推進本區保障性住房工作,受區人民政府委託,組織實施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銷售、售後管理和廉租住房的建設、分配及租賃管理。負責建立全區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檔案、房產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統。負責審核申報租金補貼和廉租住房配房資金,核准發放租金補貼;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儲備工作。
(五)負責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統一管理全區房屋安全鑑定、危房督修改造工作;負責全區居住類房屋的修繕、改造、房屋立面整治、房屋安全的行政管理;負責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
(六)按許可權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預(銷)售許可和契約備案登記管理工作。
(七)按許可權負責全區房產權屬管理。負責全區房屋產權產籍及其房屋權屬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房屋轉讓、租賃、抵押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權屬證書登記核發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和解決房產辦證歷史遺留問題;負責房屋測繪管理;建立統一的房屋權屬信息系統並實施管理。

機構名稱

洪山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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