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偃師區教育體育局

洛陽市偃師區教育體育局

洛陽市偃師區教育體育局是洛陽市偃師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偃師區教育體育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體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教育體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全區教育體育工作的總體布局並負責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
三、負責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中等專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體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研究擬訂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並負責全區教育教學改革;審批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負責全區教育體育信息的統計工作。
四、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和教育費附加;參與擬訂教育體育基建投資和教育體育經費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國內外對我區教育體育援助、捐贈的協調服務工作。
五、負責全區基礎教育工作;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督促落實中等和初等教育學校(含社會力量舉辦學校)設定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條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學的地方性教材和補充教材(讀本)。
六、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七、指導並負責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
八、組織實施各類高校、中等專業學校在我區的招生;制定中等職業學校、中國小、幼稚園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和推動全區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擬訂全區體育產業政策,推進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全區體育市場管理,依法開展體育經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
十、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負責區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 組織管理重大體育比賽的備戰及參賽工作。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計畫,開展各種民眾性和競技性體育運動;組織舉辦區運會及全區性體育比賽; 負責對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規範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和教育社團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落實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與信訪工作。
十三、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有關幹部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的教學研究工作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基本建設、修繕和學校布點增設、撤銷等事項;組織落實圖書資料、實驗室、電教室的建設工作。
十六、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 負責國語推廣工作。
十七、組織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黨風行風建設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綜合協調機關事務;管理機關固定資產; 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督辦查辦工作;負責黨建、群團、統戰、文秘、保密、信息、政務公開、計畫生育、檔案、目標管理、保衛等工作;統籌協調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對機關和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進行監督,處理違規違紀案件。
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推進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和教育體育行業作風建設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主體責任落實工作;負責區教育體育局黨建主體責任落實相關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督辦有關巡視整改落實工作;監督國家教育考試組織工作。
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黨員幹部理論武裝和意識形態責任落實工作;統籌教育體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根據授權統一辦理本部門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統籌全區教育與發展政策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 負責機關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類社會組織工作。
統籌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及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教育、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安全保衛、防溺水、校園防欺凌等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督導和考核。協調、指導、檢查、督促教育體育系統信訪工作,預防和處置教育體育系統安全、信訪問題和突發事件。負責教育體育宣傳、新聞發布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制定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管理及教育體育基本建設項目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中等和中等以下學校布點增設、撤銷及變更等事項; 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基本情況統計工作。負責編制本級教育費附加等資金使用計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經費、專項經費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後勤改革與發展; 負責國內外對我區的教育體育援助、贈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內部審計;指導監督體育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規範教育體育收費。
(三)人事科。負責機關及各級各類學校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指導並協調教育體育系統職稱評聘、崗位設定和工資福利工作; 負責各級各類學校職稱、崗位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各級各類學校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的資格審查, 以及特殊身份人員辦理因私出國(境)護照(證件)的審核。
(四)基礎教育科。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工作;指導全區普通中國小日常教育管理和教學改革工作;負責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 負責中國小課程設定及實施中國小課程方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學的地方性教材和補充教材(讀本);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學管理;管理普通中國小德育工作;負責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民辦中國小、學前教育學校(機構)的審批、管理和年度檢查;規範全區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關工委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對外合作辦學工作。
(五)職業和成人教育科。擬訂全區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並指導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全區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設定;組織審定職業教育教學的地方性教材和補充教材(讀本);指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程、實習實訓基地、“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區職業學校招生、學籍管理和學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城鄉社區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農民文化技術教育等繼續教育工作。
(六)教師教育科。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師德師風建設;承擔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繼續教育及各類培訓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教師隊伍梯次培養工作; 負責落實"國培計畫” "省培計畫” "特崗教師計畫” "農碩計畫” "公費師範生計畫”,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組織實施工作;配合全區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七)教育督導室(偃師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承擔上級教育督導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發展情況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檢測等工作;負責督學責任區建設及掛牌督導工作;指導督學培訓;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的日常工作。
(八)體育工作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體育工作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推動全區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制定體育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為國家培養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指導全區各級各類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發展體育教育,制定落實學校體育衛生措施,監督檢查學校體育衛生工作,促進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負責全區體育業餘網點、訓練網點的業務指導;組織舉辦區運會及全區性體育比賽;負責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全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民眾體育組織建設;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體育社團;積極推進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體育產業統計;負責全區體育區場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中的體育設施、從業人員、 安全保障等事項進行監督檢查。管理體育外事工作, 開展體育工作對外合作和交流;規範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

現任領導

局長:段武剛
副局長:李學輝(正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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