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

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

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由洛陽市偃師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洛陽市偃師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洛陽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孫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Luoyang Yanshi District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21年4月22日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孫珂 
  • 隸屬機構:洛陽市監察委員會
選舉任免,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監察職能,監察職責,監察範圍,組織機構,內設機構,事業單位,派駐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

選舉任免

2022年4月12日,洛陽市偃師區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郭秋香當選為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歷史沿革

2018年1月23日,偃師市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
2021年1月,國務院批覆同意撤銷縣級偃師市,設立洛陽市偃師區,以原偃師市的行政區域為偃師區的行政區域。
2021年4月22日,洛陽市偃師區正式揭牌成立,偃師區的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監委相繼揭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
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區紀委監委有關綜合業務檔案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核文、備案審查、清理、編纂;負責協調委機關機要檔案的辦理和運行管理,保管、使用區紀委、區監委及區紀委辦公室、區監委辦公室印章,負責機關保密、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建設和密碼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調研法規工作;做好上級安排的重點課題調研工作;負責委機關對外聯絡接洽、後勤管理、機關財務、國有資產、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統籌指導歸檔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出)機構文書、音像等檔案管理,編輯整理有關檔案材料;負責委機關及派駐(出)機構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等。
組織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區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派駐(出)機構、區委巡察機構幹部人事工作;承辦有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人員檔案、工資福利等工作,配合機關黨委督促機關各部門加強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對區紀委監委派駐(出)紀檢機構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承辦鎮(街道)紀(工)委書記(監察室主任)、副書記(監察室副主任)提名考察,指導鎮(街道)紀檢監察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派駐機構領導班子建設,承辦紀檢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負責區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班子成員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進修等事宜;牽頭組織對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績效考核及表彰獎勵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職務犯罪預防的輿論宣傳引導、警示教育、廉潔文化建設;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網路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協調區級有關部門和重點新聞網站做好網路宣傳引導工作;負責區紀委網站等信息的收集、編輯、審核、發布等工作;組織協調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負責以案促改、廉政風險防控、規範權力運行機制建設。
洛陽市偃師區監察委員會
洛陽市偃師區紀委監察委組織結構圖
黨風政風監督室: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中央和省、洛陽市及我區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全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綜合協調全區整治基層侵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有關部門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監督對象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區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領導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區紀委監委派駐或者派出機構、鎮紀委(監察辦公室)報送的以及其他單位移交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送案件監督管理室等相關部門;受理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對轉送區紀委監委派駐或者派出機構和鎮紀委(監察辦公室)辦理的檢舉控告進行監督檢查,對典型問題交辦、督辦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統一受理黨風政風監督、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幹部監督部門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對審理工作完成後,涉及的其他黨員、監察對象的問題,經批准後及時移送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置;負責對區管幹部問題線索進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處置建議;負責向洛陽市紀委監委報告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工作;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部門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統籌建立區管幹部廉政檔案工作;承擔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區紀委監委對外交流合作事宜;承擔全區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承辦區管幹部及其他重點個案的追逃追贓工作;負責區管幹部出國(境)廉政審核;承擔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等。
第一監督檢查室、第二監督檢查室、第三監督檢查室、第四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領導班子及區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綜合分析所聯繫單位政治生態狀況,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及工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承辦涉嫌一般違紀問題線索處置;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聯繫單位及其系統做好以案促改、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等。
第五審查調查室、第六審查調查室、第七審查調查室、第八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審理區紀委監委直接調查處理的黨紀、政務案件及涉嫌職務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案件;審理司法機關及有關部門(單位)移送區紀委監委需要追究黨紀、政務責任的案件;承辦區監委給予的政務處分的解除工作;承辦黨員對區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區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受理鎮(街道)紀(工)委呈送區紀委的報批案件;審核鎮(街道)紀(工)委、區直各單位黨委(黨組)、派駐紀檢監察組呈送區紀委、監委備案協審的案件;承辦鎮(街道)紀(工)委、區直各單位黨委(黨組)、派駐紀檢監察組徵求意見的案件或事項;檢查、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審理業務工作。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負責受理對機關各部(室)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問題線索初核及案件的審查工作,並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受理對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線索初核及案件的審查工作,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受理對鎮(街道)紀(工)委幹部違法問題的舉報、問題線索初核及案件的審查工作,提出處理建議;負責依法調查紀檢監察幹部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並提出處理建議;對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按有關規定向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移送;研究制定關於加強紀檢監察幹部監督的規定,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監督工作,督辦有關違紀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技術保障服務中心。

派駐機構

設定16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其中13個綜合派駐紀檢監察組,3個單獨派駐紀檢監察組。
區紀委監委駐區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
區紀委監委駐區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現任領導

主任

孫珂(代)

副主任

楊延武、董國輝

委員

李素娟、左冠武(按姓氏筆畫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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