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偃師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洛陽市偃師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洛陽市偃師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洛陽市偃師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偃師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主任:王東海
黨組書記:牛政權
副主任:石勇、朱連傑

內設機構

發改委內設10個科室: 辦公室(黨建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科、固定資產投資科(行政審批科、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社會發展科(服務業科)、工業能源科、重點項目建設科、價格管理科(成本監審辦公室)、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糧食企業管理科)、營商環境科、社會信用建設科等。
1.辦公室(黨建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扶貧、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對來訪、來電、諮詢、查詢或業務辦理單位和人員實行首問負責,全程進行協調服務;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財務、資產管理、黨務建設和群團、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育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新聞宣傳、輿情監測及預期管理等工作。做好本系統的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
2.國民經濟綜合科。組織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監測評估規劃實施情況;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研究分析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鎮(街道)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目標設定、分解等工作;研究提出參與建設“一帶一路”規劃、政策措施和建議;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全區經濟建設與國防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貫徹國防要求;推進國民經濟動員相關工作;提出全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
綜合分析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交通運輸等發展情況,提出全區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規劃、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全區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氣象、交通、糧食等發展規劃,審批上報林業、水利、交通運輸等項目,協調推進鄉村振興等工作;組織編制全區重特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3.固定資產投資科(行政審批科、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對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提出建議;銜接平衡需要申請中央政府投資、安排區級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編制下達區本級政府投資計畫,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許可權審批、審核重大項目;提出全區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擬訂全區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負責企業投資項目事中事後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區城鎮化發展戰略、目標及政策,組織編制實施全區城鎮化發展規劃,協調推進中心鎮、特色小鎮建設。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協調實施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根據授權統一辦理項目備案、核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糧食、價格等有關審批事項,做好行政審批改革、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管理全區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運用。
指導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擬訂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有關政策措施,提出加強和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的意見建議;健全完善全區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建設和市場交易活動監管。
4.社會發展科(服務業科)。負責研究制定人口等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協調衛生健康、文化、教育、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文物、科技、檔案等社會事業發展,負責上報國家和省財政性資金的社會事業項目;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全區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推動落實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提出引導數字經濟新技術展規劃與區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統籌推進全區數字經濟發展,擬訂和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措施,培育發展數字經濟產業。
統籌推動全區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擬訂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服務業載體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服務業發展政策,規劃布局和組織實施服務業重大項目,指導服務業重點企業發展;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
5.工業能源科。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洛陽市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區產業轉型、工業發展、能源建設等規劃,推進現代產業體系重大專項重點項目建設,培育壯大高新技術和新興產業。
組織開展工業、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謀劃、前期手續辦理和項目推進;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支持政策、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做好項目申報和建設服務;綜合分析全區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加強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監測,協調推進重點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做好工業結構調整項目政策性資金申報爭取工作;協調做好區域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以及全區經濟運行中煤、電、油、運等生產要素保障協調;承擔偃師區人民政府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6.重點項目建設科。承擔全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責任;負責重大項目聯審聯批的組織、協調及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銜接平衡重大建設項目,匯總全區項目建設情況;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不斷最佳化項目建設環境,跟蹤分析重點項目建設情況;組織對區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實施監督,協調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重點項目建設的措施和建議;綜合考評全區重點項目責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承擔偃師區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7.價格管理科(成本監審辦公室)。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國家、省、洛陽市價格改革方案在全區貫徹實施;監測全區重要商品價格動態,分析價格走勢;負責全區價格認定、價格行政調解等工作。組織推動國家、省、洛陽市關於重要商品、服務和要素價格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區管的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商品、服務和要素的價格政策和調整、改革意見;擬訂區定重要商品、服務和要素價格的核定、調整和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國家、省、洛陽市關於收費改革的方案,承擔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公益公用性收費管理工作;修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擬訂調整區管收費(價格)標準。監測分析全市重要農產品價格成本變動;研究提出政府制定價格成本核算辦法的建議,並實施成本監審;組織實施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的成本調查。
8.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糧食企業管理科)。研究提出區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總體規劃、總量計畫和總體布局的建議;研究提出儲備糧規模、購銷計畫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應急管理工作和應急體系、基礎設施、倉儲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相關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統計工作;按規定審批區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工作;建立糧食經營者信用檔案,記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並依法向社會公示;負責區級糧食儲備系統建設,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職責;配合開展石油、天然氣儲備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安全管理工作。
擬訂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區級儲備糧油和區級事權儲備物資執行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糧食和物資儲備違法違規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指導開展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監督檢查工作。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糧食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情況。
擬訂全區優質糧食工程和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流通行業指導和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工作,承擔全區主食產業化、糧油深加工行業指導和質量、標準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糧油產業化經營工作;組織糧食質量調查、品質測報、安全監測、質量會檢和糧食質量信息發布工作。
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指導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財務、審計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參與糧食收購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糧食財務掛賬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測算、管理、監督使用工作;參與其他糧食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糧食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
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9.營商環境科。負責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及時受理督辦有關營商環境問題的訴求,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破壞營商環境的違法行為;承擔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0.社會信用建設科。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全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建立政府信用、企業信用、個人信用工作體系;指導建立覆蓋全區的信用信息綜合平台網路和監管體系。
11.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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