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參與起草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用品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受縣政府委託,代縣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承擔監管責任。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縣政府負總責的機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落實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落實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貫徹執行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及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註冊管理。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推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用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對上述品種進行專項整治。
(五)負責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擬訂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十)承辦縣政府以及縣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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