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南江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制訂全縣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規劃,並予以實施。
2、負責餐飲服務許可;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收集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依法行使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
3、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督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發布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信息。
4、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和醫療器械行業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5、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6、依法實施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民族藥的監督管理。
7、依法管理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藥源性興奮劑。
8、依法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9、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廣告發布進行審核監測和移送。
10、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1、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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