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區城市管理局

泰州市高港區城市管理局

泰州市高港區城市管理局是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泰州市高港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相關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高港區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泰州市高港區春港路9號城管大樓
  • 所屬部門: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張小平(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規劃、計畫以及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
(二)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指導、監督考核鎮(街道)城市管理及其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承辦城市管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
(三)依法對城市環境衛生實施監督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且實施全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以及生活垃圾分類等專項規劃。擬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政策措施。負責全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城市糞便等生活生產廢棄物的處置工作。
(四)承擔城市市容管理的協調、指導和依法檢查工作。按職權和程式,負責全區戶外廣告設施的行政許可。
(五)負責全區停車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區有關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規劃組織編制停車場建設的專項規劃,按程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六)負責數位化城管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管理信息化、智慧城管研究工作。
(七)組織開展城市管理法治宣傳。
(八)組織開展市容環境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協調機關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文辦理以及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會務、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公務接待、政府採購、建議和提案辦理、政務公開、機關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算、決算和資金使用計畫;負責資金管理、財務管理;負責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資保險、幹部教育工作;負責退休幹部服務管理;負責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等工作。
(三)市容管理和環境衛生監督科。承擔組織編制全區城市市容、城鎮容貌規劃和計畫,指導、協調、監督市容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區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方案;牽頭編制全區戶外廣告設施專項規劃並且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區停車場建設專項規劃,負責全區停車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侵占城市道路的監督管理;承擔指導、協調、監督鎮(街道)環境衛生管理和垃圾分類治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等生活生產廢棄物的收運、處置工作;負責全區垃圾處置企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容環境先進技術的推廣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安全生產等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承擔協調、組織城市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聽證和法制審核,依法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業務指導、評議以及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承擔行政權力事項的相關辦理工作。
(五)執法監督科(違法建設預防治理科)。承擔對相關部門和鎮(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依法行政和隊容風紀督查;負責相對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的投訴處理;負責數位化城管交辦單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信訪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違法建設防治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主要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現任領導

局長:張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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