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掛區政府研究室、區政府外事辦公室、區大數據管理局牌子。

泰州市高港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

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泰州市高港區港城路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抓好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門,市內外各地傳送區政府的公文;組織起草或者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報送發布的公文;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園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和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統籌安排,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重要文稿,協助起草區政府領導同志部分講話稿和其他文稿。
(五)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要求,開展調查研究,為區委、區政府相關部署提供參考;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
(六)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園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決定事項、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省、市、區人大、政協交區政府的有關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負責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重要政務信息;負責收集編輯信息,及時準確地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九)統籌安排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大數據政策制定、開放共享和統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等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外工作、對港澳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省、市、區黨委和政府有關外事、港澳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區外事工作以及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工作;負責海外僑務工作;圍繞全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港澳工作調查研究,為區委、區政府提供相關決策建議。
(十四)負責頒發區政府工作機構以及所屬單位印章,管理、使用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印章和介紹信。
(十五)負責上級機關、區外政府領導同志來我區的接待服務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務的協調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收發、登記、傳遞和分辦、催辦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文電工作;承擔機要、印信、文印和檔案管理工作;承擔辦公室財務、資產管理、公車調度管理、信函收發、報刊征訂、保密、信訪和其他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送突發事件和重要緊急情況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統籌安排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以及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召開的其他全區性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領導幹部(離泰)外出請假報備工作;負責上級政府機關、區外政府系統領導來我區公務活動的聯絡接待安排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群團、人事、績效管理和退休幹部服務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區政府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
(三)綜合一科。協助承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辦理財政、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調研、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二科。協助承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辦理髮展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業經濟、開放型經濟、商務、口岸、應急管理、政務公開、外事、統計、項目建設、金融、機關事務、稅務、糧食和物資儲備、電力、郵政通訊等方面的文電、會務、調研、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綜合三科。協助承擔區政府分管領導同志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辦理農業農村、水利、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扶貧、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教育、文化、體育、旅遊、衛生健康、社會科學、市場監督管理、科技、智慧財產權、民營經濟、服務業發展、供銷、氣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電、會務、調研、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綜合四科。協助承擔區政府分管領導同志和掛職領導同志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建築業、生態環境保護、民防、特色小鎮建設、司法、信訪等方面的文電、會務、調研、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采編和報送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編輯《政務通訊》。
(八)督查科。負責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相關部署以及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交辦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任務分解和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參與擬訂全區年度督查計畫;協助聯繫區人大、政協,配合承擔有關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政協提案的交辦、督辦工作;承擔“區長信箱”來信的辦理工作。
(九)綜合調研科。負責起草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部分講話稿和文稿;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區政府全局性、綜合性報告;負責起草向市政府的工作匯報;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要求,參與或者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記錄、紀要的整理工作。
(十)外事科。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外事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對外交流與合作相關工作;負責協調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領導同志的外事活動;貫徹落實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我區與港澳地區往來工作;負責全區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華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辦理區領導率團或參團出訪的具體報批事宜;負責我區科級及以下人員因公出國、赴港澳地區任務審核相關工作;負責辦理外國人來訪審核相關事宜;負責全區APEC商務旅行卡的業務指導和辦理;負責海外僑務工作;協調處理我區境外機構、公民安全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全區重大涉外事(案)件。
(十一)大數據管理科。擬訂全區大數據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全區大數據收集、存儲、使用、開放、共享等標準規範和考核體系,組織、指導大數據開發、套用;承擔大數據日常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統籌大數據行業管理;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政務公開的政策意見,承擔全區政務公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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