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泗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8號)和《中共泗水縣委泗水縣人民政府關於泗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泗發〔2010〕3號),設立泗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泗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區:泗洪縣
  • 類型:縣政府工作部門
  • 批准文號:泗發〔2010〕3號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綜合協調、政務服務、調查研究及應急、督查工作的職責,更好地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上級來文來電;批轉和轉發縣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街道)的公文。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批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和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
(七)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批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組織編髮《泗水政報》、《泗水政務信息》。
(八)負責縣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的具體組織和紀要起草;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縣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做好機要保密、無線電管理工作,管理和使用好縣政府印鑑;負責完成政府機關的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加強財務管理,管好用好資金,保證機關正常運轉。
(十二)負責組織縣政府新聞發言人相關材料,起草縣政府新聞發布有關文稿;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及縣政府部門重要檔案的發布等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或參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十四)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領導重要講話;組織或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縣政府有關檔案;參與有關重要會議的文稿起草工作。
(十五)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縣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十六)組織、協調全縣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十七)負責管理縣政府調研室、督查室、法制辦、外事僑務辦、僑聯、應急辦、人防辦、信息中心的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有關規定,協同縣委辦公室管理縣信訪局及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10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負責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發電的審核、送簽和制發;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負責縣政府組織的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跟隨領導活動,做好情況記錄、整理、編髮和服務工作,及時編髮《政務動態》和《大事記》;負責會議室的正常管理及報刊信件的傳送;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各類通知的處理,辦公室值班安排與監督工作;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信息科
負責蒐集、整理、起草、編寫上報政務信息,為上級政府領導掌握下情搞好服務;負責對全縣各鄉鎮(街道)、部門報送信息及國內外重要經濟動態的整理、篩選、加工,編髮《泗水政務信息》,及時為縣政府領導提供信息資料,並加強情況交流,搞好信息宣傳;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機要科
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的會務及紀要工作;負責各類文電的辦理、轉發、存檔工作;負責各類檔案的辦理、分發、整理、歸類、存檔工作;負責縣政府印鑑、縣政府辦公室印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政府上網及縣級辦公平台的套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機要保密、無線電管理工作;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行政保衛科
負責縣政府機關及家屬院公用設施和房產、物資等行政事務的管理與監督協調工作;負責辦公室的車輛調度、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辦公用品的購置、登記、發放、調配和管理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及縣政府辦公室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衛生和安全保衛工作;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政工科
負責編制並實施政府機關各項財務計畫、預算;做好辦公室所需資金的籌措、管理、調度,保證辦公室工作正常運轉;辦理機關工資及辦公費、基建經費等的收支,管好國有資產;做好財務、財產的年終清理,及時寫出財務分析報告,編制年度財務決算,負責會計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負責老幹部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黨群等工作。
(六)泗水縣人民政府調研室
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成員會議等重要會議講話的起草,以及其它綜合性會議領導講話的起草、修改、把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形成調查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編髮《泗水政報》;組織協調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的調查研究工作;向上級報導綜合性材料,及時反映縣政府工作情況;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下設:綜合科、經濟科、社會科。
(七)泗水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辦縣政府領導的批件;搞好辦理結果的審查、匯總、報告;圍繞政府中心工作跟蹤督查,及時調度、檢查、報告縣政府綜合性會議、政策和重大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辦理領導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下設:督查科、縣長公開電話與縣長信箱辦理科。
(八)泗水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擔縣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全縣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政策研究;承擔縣政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論證審查工作;負責統籌規劃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擬訂縣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報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審查以縣政府名義制定或發布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負責法律草案、法規草案、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辦理工作;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清理、編纂規範性檔案,對規範性檔案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見;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審查其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市、縣政府規範性檔案是否牴觸以及它相互之間是否矛盾,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建議;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法律法規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負責組織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負責行政執法資格審查;辦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書;承辦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行政複議應訴人員的資格審查等工作;負責對縣政府所屬部門及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參與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對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審查,監督檢查各行政許可機關的行政許可行為;負責指導有關部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審查須經縣政府批准或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承辦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事項;辦理縣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縣政府委託代理行政訴訟事項,並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的複議應訴工作進行指導;負責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的信息公開和宣傳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集體學法講座的具體工作;為縣政府領導和各部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制信息服務;受濟寧市仲裁委員會的委託,具體辦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書送達、檔案管理等程式性事務;辦理濟寧市仲裁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複議應訴科、法規科、執法監督檢查科
(九)泗水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與泗水縣歸僑僑屬聯合會合署辦公)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外事、僑務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提出執行外事、僑務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向有關部門通報外事僑務工作情況;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縣涉外、涉僑應急處置工作;歸口管理全縣外事、僑務工作,擬訂外事、僑務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工作規章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縣重大外事、僑務事項;開展外事僑務調查研究,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承辦縣級領導人出訪報批和對外交往事宜;歸口管理全縣因公出國、赴港澳工作及邀請外國人來泗工作;承辦上級主管機關授權範圍內的因公出國、赴港澳審批、審核工作,邀請外國人來訪的申請;為我縣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辦理護照、赴港澳通行證及簽證;管理、指導本縣企事業單位邀請外國人員商務活動的發邀工作;負責來泗訪問的重要外賓接待工作;組織接待來訪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統籌協調縣級領導人外事接待活動;管理與外國締結友好城市關係的工作;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負責協調和組織實施我縣同國外友城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全縣歸僑、歸眷、港澳同胞眷屬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人士在我縣的合法權益;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負責華僑回國定居安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涉僑、涉港澳事件;負責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引進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捐贈事項的審核、申報工作,並對捐贈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作好對外宣傳及華僑僑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審核本縣重要涉外、涉僑、涉港澳報導稿件和有關文稿;指導協調與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對台工作的統一部署,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檢查全縣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負責對全縣涉外人員進行中央外交方針政策、外事紀律、僑務政策法規和業務教育培訓;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建議;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外事科、僑務科。
(十)泗水縣人民政府應急辦公室
負責辦理縣政府應急管理決定事項,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重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承擔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修訂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習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縣政府各部門應急體系和應急平台建設;組織協調應急預警、應急保障、信息發布等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實行晝夜值班,做好上傳下達,收發有關材料和迎送有關客人;負責辦理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6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4名,法制辦、督查室、調研室各配備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2名(副科級),應急辦、外事僑務辦各配備主任1名(副科級),僑聯配備主席1名(正科級)、副主席2名(副科級)。
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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