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泗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外文名:Sishui County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辦公地址:泗水縣泗河路15-5號
- 現任領導:孫立金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編制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城市容貌和戶外廣告管理職責。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城市容貌管理標準並負責組織檢查、監督落實;牽頭組織實施城市容貌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對損害城市容貌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占道經營或者作為集貿市場、停車場所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負責對戶外廣告設定進行監督管理,根據行政審批部門需要,參與城區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許可、城市規劃區大型戶外廣告設定許可及占用城市道路、公用場地許可等的現場勘驗。
(三)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和綜合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統籌協調、檢查評估各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督辦查處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不公、違規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
(四)負責行使城管執法、市容環境衛生、市政管理、園林綠化、人民防空管理(涉密事項除外)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權;負責按管理許可權對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要求進行設計,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擅自變更建設工程使用性質等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指導縣城市規劃區內的規劃監察和按管理許可權依法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對各鎮(街道)違法建設查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負責凡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式經縣級行政審批部門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許可證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負責在城市、鎮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違法建設查處。
(五)負責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建成區內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市建成區內露天焚燒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權;負責市場監管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權;負責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權;負責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權。
(六)負責縣級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建設、運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評估辦法並組織實施,通過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對城市建成區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等相關部門的工作實施監督、調度、檢查和評估;負責組織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
(七)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
(八)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九)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機關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領導所屬單位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負責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
職責分工
關於環境污染防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惡臭或者強烈異味的氣體的物質,在城市道路兩側或公共場所堆放物料行為,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相關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在建築工地內堆放物料行為的監管。
濟寧市生態環境局泗水縣分局負責縣級工業噪聲污染、城區外焚燒產生有毒有害、惡臭或者強烈異味的氣體的物質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負責對產生惡臭氣體的經營戶集中整治工作。縣公安局負責機動車輛噪聲污染的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濟寧市生態環境局泗水縣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單位)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各自職責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治理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查、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大執法活動社會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專用裝備的規劃、配置、保養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負責對行政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拍賣工作的管理;負責罰繳分離制度的實施。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民意受理的相關工作。
(二)黨建科(掛人事科牌子)。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年度考核和表彰獎勵工作;負責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群團工作;牽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
(三)政策法規科。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的中長期規劃;負責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參與處理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重大執法案件;指導違法建設治理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執法業務培訓工作。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風險防控工作。
(四)監督管理科。貫徹執行有關市容環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市容市貌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容環境管理類執法活動的組織協調;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城區市容環境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戶外廣告、門面招牌、橫幅布標管理工作;擬訂戶外廣告、門面招牌設定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執行,配合行政審批部門開展現場勘驗、技術支持工作。
負責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檢查評估辦法、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城市市容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督察工作;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和評估;負責協調跨區域或重大活動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負責行風建設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應急管理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單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
行政編制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泗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孫立金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泗水縣委辦公室、泗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泗水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泗水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