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統及其審判人員管理的邏輯與實踐

法院系統及其審判人員管理的邏輯與實踐

《法院系統及其審判人員管理的邏輯與實踐》是2019年9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德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院系統及其審判人員管理的邏輯與實踐
  • 作者:李德恩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9月
  • 頁數:189 頁
  • 定價:5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3647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司法公正有賴於權力行使過程中的被動性、中立性、獨立性等特徵予以展現和維持。本書從法院系統及其審判人員管理兩個維度對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進行了有益的探討。首先,本書對法院系統的管理邏輯與實踐進行了深入研究,內容涉及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跨行政區劃法院的設立與完善、法院監察體制的變革以及發回重審制度等,重點關注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體制保障。其次,本書對法院人員的分類管理改革,尤其是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的管理邏輯與實踐進行了研究,提出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司法責任制構建。鑒於人民陪審員制度承載著司法民主的價值,本書還從司法民主價值的外觀(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平民化)、司法民主的內在保障(人民陪審員履職的實質化)以及“3+4”大合議庭的運行邏輯與體制建構等三個方面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展開了研究。

作者簡介

李德恩,1969年生,四川隆昌人,九江學院政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教授,九江學院社會系統學研究中心研究人員,上海交通大學法學博士,主要從事民事訴訟法學、證據學、婚姻家庭法等課程的教學工作。近年來,在民事訴訟原理與實踐、調解制度、司法制度的研究方面取得了比較豐碩的成果。主持完成省部級課題7項,包括教育部規劃基金項目、江西省社科規劃項目、江西省教科規劃項目、江西省高校人文項目、江西省教學研究項目等;在《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學論壇》、《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50餘篇,其中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1篇;在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個人專著1部。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法院系統管理體制的淵源與重塑
第一節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統一管理的推行
一、地方人民法院與地方政府關係之演進
二、司法管理體制的去地方化改革
三、省級統管改革阻力來源及其破除
四、省級統管改革制度平台之構建
第二節跨行政區劃法院的設立與完善
一、司法地方保護主義對營商環境的破壞
二、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的實踐與局限
三、跨行政區劃法院的體制完善
第三節法院監察機制的變革
一、法院監察的獨特目標
二、法院監察機制的完善
三、法院監察與法官懲戒許可權的分離
第二章發回重審制度與審級關係的處理
第一節發回重審制度中的利益衡量
一、審級利益:現行發回重審制度的前導法理
二、實踐變異:發回重審制度如何被上級人民法院濫用
三、發回重審制度建構原理的突破
四、利益如何平衡
第二節發回重審案件審理範圍的界定
一、上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發回重審之原因
二、審級利益保障與訴訟效率平衡之道
三、一審、二審程式功能分化與發回重審案件的審理
四、發回重審案件審理範圍之確定
第三章法官隊伍建設的原理及其實踐
第一節中國法官獨立的障礙與出路
一、法官獨立的體制障礙
二、法官獨立的觀念障礙
三、法官獨立的路徑
第二節法官獨立的限度
一、政治體制的限度
二、司法體制的限度
第三節主審法官責任制之構建
一、主審法官責任制改革之緣起
二、主審法官責任制構建維度之一:賦權
三、主審法官責任制構建維度之二:明責
四、法官與法官助理之關係
五、主審法官責任制之前景
第四章人民陪審員的選任與履職保障
第一節人民陪審員來源的平民化
一、“同類人審判”的實現機制
二、從遴選到隨機:人民陪審員選任程式的變遷
三、人民陪審員平民化的表征
第二節人民陪審員參審的實質化
一、比較視野下的陪審員審判許可權
二、人民陪審員審判權的行使
三、人民陪審員審判許可權的改革
四、人民陪審員履職保障機制的完善
第三節“3+4”大合議庭的運行機理
一、“3+4”大合議庭之緣起
二、“3+4”大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的定位
三、“3+4”大合議庭之適用範圍
四、“3+4”大合議庭決策機制的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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