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廢止,是指享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法定程式和方式宣布終止某種現行法效力的活動。國家法律創製活動的一種形式。國家機關廢止法律的方式有以下幾種:(1)頒布專門檔案宣布終止某項法律或某些條款的效力;(2)制定新的法律檔案代替相同內容的原有法律檔案,使原有法律檔案自然失效,或者在新法律檔案中載明終止舊法律檔案的效力;(3)在法律檔案中載明該檔案有效的條件,當這些條件消失時,該法律檔案的效力自然終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廢止
- 外文名:Abolition of law
- 含義:終止法律的實際效力
- 適用範圍:法律
- 分類: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