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處罰聽證辦法》已經2021年10月11日省政府第1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行政處罰聽證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1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2月1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行政處罰聽證辦法》已經2021年10月11日省政府第1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行政處罰聽證辦法》已經2021年10月11日省政府第1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聽證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處罰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根據當事人的要求,由本機關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聽取...
1、聽證組織者聽證組織者在聽證程式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一般為有權做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通過立法形成了三個領域的行政聽證,即行政處罰聽證、價格決策聽證和行政立法聽證。但就這三個領域的聽證來講,其關於聽證組織者的規定都呈現出一定的局限性。為完善我國行政聽證組織者制度,立法應對以下問題做出規定。(1).對...
為了保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確實施行政處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的聽證,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屬於聽證範圍的行政處罰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依法聽取聽證參加人的陳述、申辯和質證的程式。第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舉行聽證,適用...
《財政行政處罰聽證實施辦法》是為了規範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制定的辦法。 2022年1月14日,《財政行政處罰聽證實施辦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9號予以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發布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9號 《財政...
辦法全文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 (2018年12月2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公布,根據2021年7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2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修改〈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式暫行規定〉等二部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市場監督...
第一條 為了規範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財政部門行政處罰的聽證,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和便利的原則,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和質證的權利。第三條 聽證由擬作出財政行政處罰的財政部門組織,具體組織工作...
廣播電視行政處罰聽證規則 第一條 為規範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領域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和監督廣播電視行政處罰案件辦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播電視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舉行廣播電視行政處罰聽證,適用本規則。第三...
聽證程式是指行政機關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公正合理地實施行政處罰,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通過公開舉行由有關利害關係人參加的聽證會廣泛聽取意見的程式。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上海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試行規定》、《公安部關於行政處罰聽證範圍中“較大數額罰款”數額的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第二條 司法行政機關對依法應當進行聽證的行政處罰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依照本規定進行聽證。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依法享有行政處罰權的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和依法要求聽證的行政處罰當事人和其他聽證參加人。第四條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聽證由法制工作部門或者承擔法制工作的部門負責。第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對...
《河南省行政機關執法條例》實施辦法在1997.01.06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頒布。2022年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該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規範行政行為,促進廉政建設,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縣執法局在實施行政處罰行為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必須著統一制服,佩戴統一執法標誌,出示《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 第十一條執法人員發現違法行為,應責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對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聽證辦法(2014年修正本)(2006年1月26日海關總署第145號令發布 根據2014年3月13日海關總署令第218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海關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
聽證主持人、聽證員的迴避,由中國證監會負責組織聽證部門的負責人或者派出機構的負責人決定;其他人員的迴避,由聽證主持人決定。本條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第五條 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擬對當事人作出以下一項或者一項以上行政處罰的,應當在向當事人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載明當事人享有...
《勞動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於1996年9月27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22年1月7日進行一次修訂,全文共十八條。全文 勞動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 (1996年9月27日勞動部令第2號公布 根據2022年1月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第一條...
一、確立聽證程式的必要性 二、確立聽證程式的可行性 三、確立聽證程式的重要意義 第三節 行政處罰法關於聽證程式的主要規定 一、聽證的範圍 二、聽證的適用條件 三、聽證的原則 四、聽證會的舉行 第四章 聽證程式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 程式的價值與功能 一、程式的價值 二、程式的功能 第二節 行政程式的價值目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聽證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45號廢止)第一條 為了貫徹行政處罰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健全海關行政處罰聽證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海關聽證的範圍為取消或暫時取消企業的報關資格、 吊銷報關員證書,對自然人處以1萬元以上、法人或其他...
《甘肅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旨在規範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監督和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維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2024年2月27日十四屆省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甘肅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2024年3月4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74號公布,共 二十五條,自2024年5月1 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
《海洋行政處罰聽證程式實施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制定的規則。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範海洋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和監督海洋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則。...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懲防體系建設;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檢察和糾風工作。政策法規科 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
明確了6種應當告知聽證權的行政處罰種類,與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較重處罰種類保持一致。參照其他省份做法,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在1997年規章規定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了財產罰中應當告知聽證權的數額。二是新增了聽證主持人5個方面的職責:審核聽證參與人的資格;主持聽證會;維持聽證會秩序,制止違反聽證紀律的行為;...
現將《河南省水政監察規定》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河南省水政監察規定 第一條為了保障水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加強水政監察工作,依法查處水事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水政監察,是指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單位或...
制定環境監察辦法勢在必行 環境監察是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實行統一監督、強化執法的主要途徑之一,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實施環境監督管理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河南省的環境監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對糾正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一是對重點工程、重點建設項目的監察力度不夠強,建設項目...
《河南省行政效能監察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管理行為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本規定所稱行政處罰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對屬於聽證範圍的行政處罰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根據當事人的聽證要求,以聽證會的形式,組織當事人對案件調查人員提出的違法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進行陳述、申辯和質證的活動。第三條 聽證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高效和便民的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
第二十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管執法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舉行聽證:(一)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依法申請聽證的;(二)城管執法部門認為有必要聽證的;(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舉行聽證的其他情形。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不承擔城管執法部門組織聽證的費用。第三十條 對重大、複雜案件,在作出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