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將省六屆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改為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1986年5月9日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將省六屆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改為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6年05月09日
  • 實施時間:1986年05月09日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
根據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的建議,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將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改為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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