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省六屆人大法律、財政經濟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的決議

1983年4月29日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省六屆人大法律、財政經濟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的決議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
  • 頒布時間:1983.04.29
  • 實施時間:1983.04.2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條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專門委員會的規定,參照全國人大設定的組織機構,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干人組成。各專門委員會受省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
各專門委員會在省人民代表大會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研究、審議、擬訂有關議案和提出本省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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