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由河南省水利廳編制。報告全文由基本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投訴舉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

一、基本情況概述
  2015年,我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依據《條例》和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的有關信息公開工作精神,提高思想認識,把做好信息公開工作與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有機結合起來,作為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作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樹立廉政勤政形象、建設公正高效的服務型政府機關的重要手段,切實抓緊抓好,確保獲得人民民眾的滿意,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保障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2015年根據人員變動情況,我廳及時調整領導小組領導及成員單位,並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細化分解,把責任落實到具體處室和具體人,形成了職責分明、分工合理、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評價和監督機制,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
  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信息發布、保密審查、績效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一是廳行政服務大廳是我廳辦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定視窗,負責公開的政府信息諮詢、受理、分辦、答覆等事宜。二是健全公開信息及時更新和發布協調製度,各處室分別明確了1名信息聯絡員,負責處理職責範圍內的政府信息報送、發布工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網民留言和民眾來信,定期匯總上報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統計數據。三是建立了公開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制度,對公開的政府信息在保密性、合法性、真實性三個方面重點進行審核,確定公開的內容、範圍、形式和時間,確保“公開不保密、保密不公開”。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廉政建設考核目標,對工作不力、搞形式主義的進行嚴肅批評,限期整改,並作為年度廉政建設考核依據之一,嚴格進行考核。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範圍,做到主動及時積極公開信息。我廳共發布各類信息9495條,通過網站發布7466條,其中: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數65條;規劃計畫類信息數102條;行政許可類信息數196條;水利企業信用344條;安全生產及招投標信息數3420條。其它類3349條(水利要聞:319條;工作動態:543條;公告欄:127條;專題類:110條;信箱公開類:199;各處室專欄:2041條)。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方式公開的政府信息數2029條。通過河南水利網、公告公示欄目、公報、廣播、電視、報刊等公共媒體和其他形式公開,基本上做到了及時、準確,保障了社會各界對水利政務信息的需求,民眾滿意度較高。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共接到公民、法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21條,已全部按要求全部答覆並在網上公開,申請人均表示滿意。
  四、投訴舉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我廳共受理網上舉報信息1條,均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一一給予了核實,並及時回復舉報人。
  行政複議沒有受理。行政訴訟受理1件,嚴格按照法定程式進行了處置,得到了行政相對人的理解,結果是原告撤訴。維護了法律的權威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我廳所有政府信息一律實行免費公開。
  六、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
  一是信息公開質量亟待進一步提高,存在著公文類信息多,解讀性信息少;靜態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況、有建議的信息少。二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充實,工作人員對於信息公開範圍的界定標準把握不準確,部分信息公開存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現象。
  (二)改進措施
  1.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我廳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加強專業性強及公眾關注度高的規範性檔案、重大決定等檔案配套解讀材料編寫工作,並探索相應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改進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形式,切實做到“內容合法、程式規範、形式簡明、操作方便”,最大程度地方便民眾。
  2.以服務公眾為宗旨,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充分發揮河南省水利廳入口網站作用,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設計,及時充實、完善公開內容,便於公眾登錄、查詢、互動,提高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繼續加強行政服務大廳建設,強化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業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
  3.以提高時效為目的,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培訓,建立橫向聯繫、縱向指導的溝通協調機制,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範、高效運作,更好地為水利改革發展和社會公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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