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8月31日印發《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與後評估辦法》的通知.本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與後評估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3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0月1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8月31日印發《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與後評估辦法》的通知.本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8月31日印發《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與後評估辦法》的通知.本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3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促進行政機關科學決策、民主...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2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與後評估辦法》(冀政辦發〔2021〕3 號)(以下簡稱《辦法》),確保我市重大行政決策...
《河北省體育局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制度》是河北省體育局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 河北省體育局關於印發《河北省體育局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制度》的通知 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為規範我局重大事項的決策行為,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 根據《河北...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7年3月31日河北省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辦法》是為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等規定,i河北省政府結合實際,制定的辦法。2019年12月31日...
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是2010年12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的地方法規。引言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0〕第12號 《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已經2010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長 ...
《河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9年10月23日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河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已經2019年10月10日省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省長 201...
許昌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和後評估辦法是許昌市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後評估,及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規範我市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工作,提高制度建設質量,提高...
《河北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是河北省制定的實施細則。檔案發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河北省全面...
《滄州市依法行政考核辦法》是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滄州市依法行政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河北省依法...
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和河北省實施辦法。省政府領導同志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領域和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三十八、省政府及各部門要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大興...
第十五條 承辦單位可以自行組織起草重大行政決策草稿,也可以委託有關專家或者專業研究機構起草。決策草稿應當包含決策目標、工作任務、措施方法、時間步驟、決策執行部門和配合部門、經費預算、決策後評估計畫等內容,並應當附有決策起草說明。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的跟蹤、調查與反饋,及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2008〕17號)《馬鞍山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後評估辦法(...
認真落實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政府規章制定辦法和立法技術規範要求,立法過程精益求精、嚴謹規範,嚴防立法瑕疵。對涉及增加市場主體負擔、損害公共利益,可能引發公眾反映或者影響營商環境的,要加強立法風險評估,防止出現立法風險。...
要把風險評估結果作為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未經風險評估的,一律不得作出決策。(五)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辦法,...
(冀政辦函〔2000〕10號2000年4月17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河北省重點建設項目稽察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試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請及時向省政府辦公廳反饋。辦法全文 ...
第一條 為健全本省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規範縣級以上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行為,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發〔2015〕36號)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2016年,按照立法計畫,全面完成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唐山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的修訂和《唐山市燃氣管理辦法》的起草工作,以政府規章形式制定出台了《唐山市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二)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認真落實規範性檔案...
第二十九條 司法行政機關認為政府規章送審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暫緩審查或者要求起草單位重新起草,並提出建議和時限要求:(一)內容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要求的;(二)制定政府規章基本條件尚不成熟或者發生重大變化的...
第二十九條 司法行政機關認為政府規章送審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暫緩審查或者要求起草單位重新起草,並提出建議和時限要求:(一)內容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要求的;(二)制定政府規章基本條件尚不成熟或者發生重大變化的...
第五條 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科學決策原則,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從實際出發,運用科學技術和方法,尊重客觀規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第六條 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民主決策原則,充分...
(四)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五)決定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六)需提請上級機關研究決策的重大事項。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章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事項的...
辦法。 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決策後評估(以下簡稱“決策後評估”)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決策後評估,是指重大行政決策實施一定時期後,對其決策質量、執行情況、實施效果、存在問題以及其他影響...
第三條 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工作應當遵循客觀公正、科學規範、公眾參與、注重實效的原則。第四條 決策承辦單位應當及時跟蹤決策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並向市政府反饋,依照本辦法規定組織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決策承辦單位,是指《肇慶市人民...